棍棒出好人,油盐出好菜?
(2008-03-03 12: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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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棒出好人,油盐出好菜?
如何管教孩子一向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凡事必有一个限度,过了界限,就有了质的改变。我完全可以理解父母偶尔会打打屁股,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加以警戒。 但是长期的,持续的,劈头盖脑乱打,下手很重的,尤其是在孩子身上留下了难以消退的体罚印记的则被视为虐待,在次还暂且不谈对孩子的精神虐待。
记得很多年前,我还是个不谙事的中学生。我家一邻居有两个孩子,老大是男孩,老二是女儿。这家夫妻俩和我们关系处得很好,但是这当妈的对女儿是怎么看怎么舒服,百依百顺,对儿子是一百个不满意。我亲眼见她把8岁儿子的一双手往火上烧得滚烫的水盆里按,儿子哭着求饶。后来父亲又在母亲的冷言冷语中将儿子的胳膊一棒劈断。当时中国还没有保护儿童不受父母虐待的法案,诸如此类事件只是轻描淡写地用父母管教方式过激等来解释,父母并不受法律制裁。我虽然只有12岁,也知道个是非,明白这已经超出正常的管教。每次只要我在场,必出面制止, 并且回家告知我的父母,希望他们能够救救那可怜的男孩,毕竟我人小力单,谁能在乎我说的呢?我的父母确实劝说过,但是没有法律的制约,也无可奈何。可怜的男孩被逼得扒火车逃离家乡, 逃到了远在异地的爷爷奶奶家,再也不回来。难道这就是某些父母所希望见到的 "棍棒出好人,油盐出好菜"的结果。我当时甚至想过要“收养”这个孩子,可是我自己也是个孩子,我请我的父母收养他,他们说我胡言乱语,人家有爹有娘的怎么会让我们收养?我于是真的胡思乱想“要是我养大这个只比我小几岁的孩子,他今后一定会过得更好。”我感叹当时没有这个能力,也庆幸从中学到了很多道理,在管好我的孩子们前,先学会管好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