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有病(TM)

你说他有病, 他说你有病, 其实都没病, 之缘吾有病, 我是任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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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一个持“绿卡”的人大代表

(2008-06-27 01:44:11) 下一个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文章《怀揣“绿卡”还怎么扮演民族英雄》, 引发了绿卡和爱国的大辩论。 进而产生了有绿卡能不能当人大代表。甚至有人提出中国需要有持“绿卡”的人大代表。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代表全国人民,包括海外的中国公民,应该有海外华人的代表参加或者已经是外国公民的海外华人列席参加云云。本人以为从法律角度说,只要是中国公民,就应该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所以持外国绿卡,也应该可以当选人大代表。 但从可操作性来讲, 是非常困难的。 全世界100多个国家, 几乎都有华人的居住, 总不能100多个国家都的选出个代表本地区华人的代表吧? 也总不能因为美国老大, 就让呆在美国的华人代了吧。

第二点, 也就是重要的一点, 是否需要一个持“绿卡”的人大代表呢? 如果但从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代表全国人民,包括海外的中国公民。 这点看好像是应该, 而且特别应该。 但从这点出发的人有点有点偷换概念之嫌。 本人以为人大代表不仅仅关心一个一个以人为单位人的个体,还要关心已人为单位组成的一个区域的集体,就是关心一个个区域的发展和民生问题,向国家反应问题, 使国家各个区域得到均衡的发展, 各个区域的民生问题都照顾德到。所以这也是不管那国的代表也好( 国会议员也好)一般都是按区域划分分配名额德,像美国再加上按各州的人口比例提名, 更好的代表各个区域的人民利益。海外的华人虽然有人口, 但灭有土地,人大代表只能关心的个人人头上, 而不能使其集体化, 集中化。  所以提名人大代表不适宜。 加上已经有个国务院侨办了管理海外华人华侨事务, 侨办办了就够了。

第三,人大还是国家的立法的机构, 参与制定,修改国家的宪法, 法律以及国家领导人的任免(虽然现在这部分功能还不是尽善尽美)外国人或长期生活在国外的人加入当然不合适,也不应该。  当然参考台湾地区的“立法委员”的选举, 设一个海外华侨的功能组别。 但这和 侨办功能重叠, 意义不大。 不过一个持“绿卡”的政协委员应该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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