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自以下网页-虽是给已婚的夫妇或姊妹,但这奉献的原则也适用于单身的信徒"。"十一奉献"是很好的操练,但不是律法。神要我们的奉献是"出于甘心,而不是处于勉强。"
"在主的眼中,重要的是你这个人。是你这个人如何,而不是你奉献的数目如何。"
http://www.clevelandonline.org/SChinese/Sister/198002/05.htm
第五篇 问题与回答
朱弟兄主讲
姊妹的功用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奉献问题:
有时候我觉得我处理财物的方式限制了主。我为了帮助丈夫控制预算,但是我一直感觉自己限制了他,甚至使他不能跟随主。怎样才能合适的处理财物呢?
回答:
有财物预算是非常好的,特别是对於所有的年轻夫妇。我们都需要有财物预算,而且要先分出一部分来给主,这样的实行是很好的。有预算是很好,但问题是我们都先为自己的需要作好预算,後来才发现,我们没有馀款可以奉献给主了,这就是为什么你觉得受搅扰。我们应该实行每个月有定额是给主的,这个金额应该是固定的。换句话说,从我们的收入中我们预先分出了一个定额或是一定的百分比归给主,那么,我们的奉献才是固定的。即使我们的收入比往常少了,还是应该有相同的数额归给主。不论我们的收入增加或减少,应该有一个固定的金额是一直为着主的,这才是健康的实行。
在奉献给主之後,再预算自己的花费,这才是健康的。所有结婚时间不长的年轻夫妇,每个月都应该有预算,但必要的条件是先有奉献。有些圣徒的奉献不规律,因为他们想:「如果我们先奉献给主,那么剩下的就不够我们使用了。」但是圣经的原则是,你给,就必有给你的。那么怎样给你呢?我们不知道;当我们给主的时候,我们永远不知道主会如何给我们。但在这里有个原则,当我们学习给时,就会有给我们的,只有主知道怎样来给我们。在我们这一面,就是学习给。有些人可能奉献大部份的收入,其他的人可能奉献较小的百分比,两样都好。是我们在主前面的心愿算数,不是奉献多少算数。有些圣徒可能一周只能奉献两块钱,这也是很宝贵的。主所关心的,难道是两块钱或是两千块钱的差别吗?在主的眼中,重要的是你这个人。是你这个人如何,而不是你奉献的数目如何。
我们应该学着信靠主。我们要对主说:「我有心愿向你奉献,我该奉献多少?我该奉献什么给你?」这其实就是告诉主:「我爱你。」这是向着主很好的祷告,让祂这样来带领我们。这样,即使我们只奉献了百分之一的收入,对主也是宝贵的。
一旦我们在主面前清楚了该奉献多少,我们就该对馀下的钱作预算。一个合适的预算能帮助我们管理财物。如果一位姊妹知道「我只有这么多菜钱」,她就不会花钱买太贵的食物。如果一位弟兄知道只能花这么多钱买一个特别的东西,他就领会到:「我要省吃俭用几个月,不然就买不起。」这种实行会帮助我们知道我们处理财物是否不恰当。如果我们知道:「我只有这些钱可以运用。」这对我们是很好的。
至终我们可能领会到,在我们家里有许多东西是不必要的。收入高的圣徒,他们家中不一定有很多东西,但是他们所有的,一般都是高级品。反而有些圣徒,特别是年轻的夫妻,他们的家中满了许多便宜或不必要的东西。当我们在财物上有预算时,就会知道钱不该花到什么地方。也许我们以为只不过是这里花一块钱,那里花两块钱,对我们来讲根本算不了什么,但结果却花了三、四十元,自己还不知道钱是怎么花的。预算能够控制这种花费,当我们没有足够的钱买某样东西时,就会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在财物上有预算,特别是对你们年轻夫妇是非常好的。
也可能我们有过这样的经历:感觉到某位弟兄或姊妹有特别的需要。注意和关心圣徒们是否有特别的需要,这总是非常好的,但不是说每次当我们看到有需要时,就包一个奉献包或是写一张支票,在过程中仍然必须有主。当有从主来的感觉,是关於一个特殊的需要时,这样来奉献才是健康的。如果我们给,就必有给我们的,主的供给是信实的。当我们注意到那里有需要,并且也感觉主有带领去应付那个需要时,我们就该照着带领来奉献。
关於我们的财物,在圣经里有没有清楚的说明,不管我们的负担怎样,我们都应该先从收入里分出一定的金额奉献?或者我们应该在主面前有寻求?我们能不能照着主的带领,某一周决定要奉献给一位弟兄为着他特殊的需要,然後另一周决定把钱花在每天晚上请人来吃饭的事上?
关於财物奉献的事记载在新约哥林多後书八、九章里:「还有,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个人要照心里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神喜爱乐意施与的人。」(林後九 6~7)对於这些经节我们的领会该是:不要以灵感的方式,而应当很认真并且很清明的来对待财物奉献的事。圣经在哥林多前书十六章一至三节也摸到这件事:「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们各人要照所得的昌盛,拿出来储存着,免得我来的时候才收集。」(林前十六2)这里的原则是,我们要在每周的第一天分别出一个固定的金额,我们应当照着我们的收入,先把一部分分别出来在主日的时候奉献。这些经节很清楚的说到我们应当奉献特定的一份给教会。
关於我们是否应当奉献给教会,还是为着其他的用途来奉献这件事,我们应当很平衡。我们的确有自由照着我们所察觉到的需要来奉献。假设有一位弟兄每个月奉献二百元,每个月他都很忠心的奉献这笔款项给教会,後来他知道一位弟兄有需要,那么他就有自由运用他每个月的奉献来应付这位弟兄的需要,这仍然是对主的奉献。然而,我们不应当过度的实行这种奉献方式。如果我们仅仅盼望应付我们所察觉到的需要,我们会失去对教会的信托。许多时候,当我们看见一个需要时,教会同时也看见了。我们能顾到某个需要是好的,然而我们也要学习信托教会来顾到同样的需要。
例如,在教会里常有这样的情形,有许多的圣徒很忠心的奉献财物,然而当长老们在一起处理财务时,才发现每笔款项都已经有指定的用途了。圣徒们在奉献的事上很慷慨,并且他们的奉献也是丰富的,可是大部分的奉献都是指定为着某些需要。有些奉献包指定用来顾到某一个会所,有些指定要帮助青少年工作,有些是为着应付某位弟兄的需要。这是一个不健康的情形,这也就是说,长老们几乎没有馀额来应付他们所观察到的需要,例如水、电和瓦斯费用,这些教会实际的需要。当圣徒们不会学习信托教会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我们常常不能相信教会有能力顾到所有我们察觉到的需要,反而我们信靠自己。我们认为我们看见了一个需要,而教会却没有看见。有些时候情况也许真是如此,我们偶而也可以照着主给我们的感觉来顾到某位弟兄的需要,这是很健康的。但是这不应当成为我们的习惯,我们不应当每周到处张望,看看有谁需要我们的帮助和财物供应。相反的,我们应当以合适的方式来奉献财物,也就是我们必须学习信托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