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月打雷,遍地是贼
(2008-10-18 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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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月打雷,遍地是贼
宋德利
二八月打雷,遍地是贼。这是我孙子他爷爷的奶奶说的。我孙子他爷爷的奶奶是我们家的俏皮话大王。我们家祖祖辈辈积蓄起来的俏皮话,传到她老人家那里已经是N辈了。她老人家告诉我的俏皮话千奇百怪,擢发难数,无一不是真理,无一不是经典。不过对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二八月打雷,遍地是贼”。
二月和八月打没打雷,我没在意,贼是不是遍地都是,我没留心。不过二月和八月确实是我的“遇贼月”。我在二月丢过钱包,尽管那里面只有几分钱。我在八月丢过自行车,虽然那自行车是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的“老牛破车疙瘩套”。我在八月丢过稿子,虽然那些稿子都是一些值不了仨瓜俩枣的豆腐块。嗯,那是过去。不过现在一提丢稿子的事,我就浑身冒火!
事情还是得从倒霉的二月说起。今年二月的一个星期天,我在工作之余不经意地把我的名字输入电脑,打开网页之后立即让我眼前一亮。我惊喜万分地发现,我来美国之前在中国出版的书籍,都清清楚楚地列在那里,一本也没少。我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但是再往后看,却把我惊呆了。原因是,不仅一本不少,还多出好几本。多出的并不是文学译著,而是一些外贸英语书。而问题也并不在这里,关键是多出的这些书都是1997年我来美国之后出版的。书名都与我原来的似曾相识,更有甚者,作者已经不再是我自己。换言之,我已不再是专著的作者,而是合编出书的领班人。我已经从简单的作者,变成了主编,然后下面列了一串名字。除了个别的我认识之外,其他的我根本就不知何许人。在我认识的人中间,有的是我原单位的退休经理,有的则是我原来著作的责任编辑。出版单位和城市也从原来单一的天津市和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扩展到北京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以及中国纺织工业出版社。更奇怪的是,还到了遥远的新疆一个出版社。为说明问题,我愿把来美国前后这些真假难辨的书目并列如下。
1997年来美国之前出版的《外贸英语系列丛书》:
外贸英语函信件百日通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1994
外贸英语分类句型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1995
外贸英语惯用词语解析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1995
外贸业务英语实用手册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1994
外经贸英语疑难详解手册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1996
外经贸实用英语口语手册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1996
外经贸英语应用文手册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1996
1997年来美国后“出版”的外贸英语书:
实用外贸英语函电与词汇手册 宋德利主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999
外贸英语实用问答 宋德利主编,王宇新、宁圃晨、刘锋编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999
国际商务英语实用手册 宋德利, 张坚编著 纺织工业出版社 2002
国际商务英语实用手册:商务经理人沟通宝典
宋德利, 张坚编著 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6
更为莫名其妙的是,深圳大学图书馆 外文书库里居然收藏了《外经贸医院应用文手册》 宋德利编著 -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1996.8(1999.9修订)。我本在外贸系统工作,对医学一窍不通,我怎么会编出这样的专著呢?如果此事不假,这可真是百分之百的“拉大旗作虎皮”。
这可真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没想到我刚从东半球过到西半球,就已经“留名”了。鲁迅有句云:“‘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难道我的名字也被那些人当大旗,然后再作虎皮,包着他们自己去吓唬别人吗?我的名字真有那么大的威力吗?这些人如此看重我的名子,本应让我感激涕零。但是我怎么也感激不起来。感激尚且谈不上,更遑论涕零了。他们这样做究竟是为什么,我一无所知,只知道我自己总感到是遇到了窃贼。这些“窃贼”从天津到北京,又扩展到大西北的新疆,真可谓“遍地是贼”。
首先,这些书的出版日期都在1997年之后,而我从1997年来到美国之后再也没有在国内出版过任何书籍。第二,我从来没有与任何人合作出版过商务英语丛书。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1996年出版一精装本《英语应用文即成模式实典》,原本是我的专著,但到定稿时出版社却硬是把五六位天外来客式的合作者强安在我的名字后面,我因此也从专著的作者荣升为合编的主编。
我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出版法。这件事发生后,我也从网上查到了出版法。没有仔细研读,只是粗略看一下,觉得这些人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利用我的名字出书,起码是侵犯了我的署名权。这是否算作盗版,我还不太清楚,因为人在国外,看不到他们的书,所以无法和我的原著比较。不过他们的这种做法说到哪里去都是欠妥的。尤其那几位都是老熟人,一位是我原来单位的退休经理,另外两位都是当年我出书时的责任编辑。如此之举未免有些太不仗义了吧。
他们何以要这样做呢?也许他们以为我人在海外,中国又那么大,轻易发现不了。而退一步讲,即便发现了,他们会用说,不是有你的名字吗?而且还尊为主编。我本草民一介,版权不版权的本来与我不大相干。但是商品社会的一切活动都要涉及到经济利益。出版书籍除了享有署名权,还要享有一定的稿酬。我的这几本合作出版物,既然有我的名字,那我该拿到一份稿费,这是无可争议的。再者,有的书他们还一版再版,如此算起来,我的经济损失不可谓不小吧。
有人会问,是否会是作者重名呢?这个我无从得知。不过即便有这种可能,那大概也不会都是重名吧?起码和我过去的经理连一起的宋德利,和我过去的责任编辑连在一起的宋德利,在同一出版社出版《外经贸医院应用文手册》的宋德利不是重名吧。
我本凡人,并非圣贤,因此没有那么高的修养,因此每当想起此事,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怒火中烧。这些损失大概不会像我在《傻瓜傻瓜我爱你,就像母猪爱瓜皮》里提到的那样,只是够买几捆小白菜的小钱吧?即便是买小白菜,也该不是按捆来算,而是按汽车或火车皮来算吧。我知道,我把这件事公布在这里,对于我找他们算帐也许没有什么帮助。我的目的仅仅在于提醒有类似情况的朋友,无论二八月是否打雷,也要多留点心,查一查自己原先的著作,在来美国之后是否也被“窃贼”偷盗。算不算帐,暂且不提,起码知道事情真相,看看后院是否被盗还是应该的。
2007年7月21日 美国新泽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