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华民国,避免天下大乱
作者:刘靖波,发表于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
本文从国家概念的角度讨论保护中华民国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中华民国,避免天下大乱。
一、关于国家的概念:
国家一词具有多种解释,本文仅讨论国家四要素说。
国家三要素说认为国家是人口(居民)、领土(土地)、主权(统一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三者集合体。
国家四要素说认为国家是主权、领土、居民、政府四者的集合体。
国家四要素学说是由国家三要素学说发展而来,比国家三要素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力,根据四要素学说:“国家是由很多公民组成的社会;永久占一块一定的领土,不受外来的统治;有一个为公民在习惯上所服从的有组织的政府”;
或“所谓现代国家是指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人类社会团体。第一是有一群人;第二是有固定的土地;第三是组成政府行使主权。第四有主权,在国际社会上维持独立地位”。
以下是我杜撰的概念,不准确之处请指正,希望有学者研究此领域,为我们提供理论依据:
(一)、国家最小化
当国家的领土减少时,叫国家缩小。 国家缩小到小于世上最小的国家,但仍然符合国家四要素的形式要件,或虽不小于世上最小国家,但已无任何国家与其保持外交关系时叫国家最小化。若国家最小的状态不为或不愿为外界所知,因此而隐藏,则称为国家隐藏,此时应视为灭亡状态,但能恢复。
以下为国家四要素的最低的定量标准。
1、居民:
三人为一群,只要还有三人以上,就符合国家的定义,该一群人也可以是外藉人。
2、领土:
只要有一立旗之地,就符合国家的定义。但其国土应与原所失去的土地保持在相邻位置,而不是“国中国”。若是“国中国”,则国家不能隐藏,应占据一座城堡,或一个村庄,一个山头,公开立旗叫阵,否则,其领土应视为已被占领。
3、政府:
政府人员和居民可以合并成至少三人。
(1)、旗帜:(国旗、军旗)
旗帜是政府存在的标志。军旗同国旗的意义一致。军旗既代表军队,又代表国家。要说明的是,军旗不分大小,即使是连排班的军旗,只要是国家或其下属部队所颁,均有效。
(2)、国魂:
生命都是有灵魂的,一群人是生命的集合体,有共同意志和共同理念,这共同意志、共同理念就是这一群人的灵魂。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灵魂,一群人有一群人的灵魂,一个组织当然也有一个组织的灵魂,所以党有党魂,军有军魂,国有国魂。国家等组织都应视为有生命的灵体。
听说某部军旗被夺,部队另改番号时,虽然人员未减,但战斗力则大不如前,反之,某部死伤十之八九,但军旗还在,番号未改,补充新员后,战斗力不减,这就是传说中的军魂。军中的历史,光荣传统是附着在军旗上的,无论老兵新兵都会为部队的光荣传统所振奋并能为成为其中的一员感到自豪,以致一举一动都以前辈为榜样,生怕坫污了前辈的英名,因此,军队就有战斗力,这就是军魂对其成员的影响力,若改新番号则原来军魂离体,部队死亡,新番号标志新军队的诞生,产生的是新的军魂,新军魂的部队将只具有新军队的战斗力,不具有原来军队的战斗力。而一个国家也应该有国魂存在。国家灭亡,则旗帜倒下,国魂离体,国民一下就没有了归属感,内战定乾坤,但又不知应当为谁卖命好,“国家”和“政府”林立,各种各样的五颜六色的国旗眼花瞭乱,国民无所适从。因各自信念不一样,为这个“国家”卖命又好象不值得,应为那个“国家”卖命可能更好,这种感觉,即使最后某一强势“政府”成功建立新国家,国民也没有幸福感,这是因为国民丢了自己的国魂。
若复国,则国魂回复全体国民的心中,国民有一种认同感,容易接受。国家不容易乱。
由于国魂附着在国旗、军旗上,因此保护国旗、军旗显得尤其重要。若国旗或军旗被烧毁(不是被抢夺),国魂将附着在旗杆上,此时保护旗杆与保护国旗、军旗同等重要。
国旗丢失,军旗丢失,国家亡;国旗未丢失,军旗丢失,军队必撤销建制;国旗丢失,军旗未丢失,国家未亡。
若政府的人员或军人阵亡,此时,护卫国旗或军旗的旗手或士兵或居民只要还有一人存在都象征政府存在,国家未亡。旗手或士兵若死亡,在其生前接过国旗、军旗或继承国旗、军旗的人代表政府。旗手或士兵或其接任人都可以是外藉人,只要他愿意接过权力棒,领导国家,他将是国家的民族英雄,国民承认其政府权。
4、主权:
国家最小化后同样要有主权, 不受外来侵犯,“在国际社会上维持独立地位”。
举例说明国家最小化:
1、桃花源之居民: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记载如下事件: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 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
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 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馀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乃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 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後遂无问津者。”
分析 :
此种世外桃源仍不能视为国家的最小化,因为不符合国家的定义:其一,“先世避秦时乱”,并非政府行为。其二,其地在国中,无主权。“太守即遣人随其往, 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若得其路,他们的生活就会被现在的统治者侵入。
假定桃花源为世人所知,源中人有秦军护卫,树秦旗派人把守源口,后世统治者代代不入,任其自治,则秦朝千年未亡。后世若有兴趣,可将其头人请出为君,以君主立宪的国体,恢复中华大秦帝国。
2、金三角之国军:
1950年,元江战役后,国民政府番号为八军和二十六军的两支部队,在共军四野陈赓部的围追堵截之下,两个军大部分阵亡,少部分空运撤台,另有小股国军慌乱中被共军追出了国门,辗转来到邻国缅甸,共1600人合并为"中华民国复兴部队"93师,由八军的一位叫李国辉的少将团长率领。待安定下来时,他们修好电台,跟刚刚迁都台湾省的国民政府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政府目前困难,无力援助你们,请自谋出路。他们反复发过几次电报,得到的回答如出一辙。得闻此讯息,全军恸哭。国军开始残军的生存历程。
李团长与部下一商量,决定:在缅甸留下来。他重建部队,自任总指挥,就在金三角一带建立起根据地。
缅甸山民对国民党军队感觉良好。见到国军正规部队逃到这里,缅甸当地人十分欢迎,军民相处如鱼水相欢。不久,许多国军士兵与当地姑娘结婚。在后来与缅甸政府军的战斗中,当地人民支持国军对付政府军。
后来国民政府派高级将领赶赴金三角,统一指挥残军,并充实七百余名干部,进一步壮大残军。这支部队最后壮大到二万余人,原八军军长李弥任总指挥。
最后,缅甸政府诉诸联合国,残军大部只好撤回台湾。但以段希文为首的小股残军不愿回台湾,移师泰国北部。经过与泰政府的讨价还价,甚至战争,这股残军最后向泰国政府缴械,成了泰国公民,子子孙孙永远生活在这块土地上。
对于当时的东南亚来说,用两个师的兵力便可以横扫缅甸、泰国、柬埔寨等国。当时的残军首领李弥就想发展武装,进占缅甸全境,建立另一个“中华民国”,他自任总统。如果当时这一想法成功,缅甸国就是中国的地盘了。
分析:
1、假定当时国民政府败诉后,台湾突然陷落,二万残军无法归台,则中华民国最小化成李弥的部队了。或者说,李弥部队归台后,台湾突然陷落,则中华民国最小化成段希文的部队了。前提是,其应占一部分国内的领土,或其所占领土在复国时应割让或转让一部分为中华民国所有,因国家最小化之领土应在自己的领土上,不能在无主权的外国领土上。复国时属于中国领土的原外国领土属国家最小化之领土。
2、假定李弥进占缅甸全境成功,建立另一个“中华民国”,他自任总统。而中华民国台湾又未陷落,则其新建“中华民国”与既存的中华民国无关。若其愿归顺,则其所建应为中华民国的一个地方政府。
3、若大陆由李弥的“中华民国”光复,虽然台湾中央政府对光复国土无寸功,但复兴后的大陆及新“中华民国”仍应以台湾的中华民国为中央政府。处理上可将上下两级政府合并成一个中央政府,自然融合,再举行全国大选。总统由选民决定,这样双方都没有心理上的落差。
4、若李弥不愿放弃其“中华民国”的总统宝座,可与中华民国联成一个邦国,如名中华民国缅甸自治邦,李弥继续当他的缅甸自治邦总统。
说到联邦,吾有一言:联邦者,联“邦”也,有“邦”乃能联之,无“邦”何以联为?有邦而联,既无伤吾邦,又使吾邦因联而大,因联而强,因联而固,何错之有?然今人无视联邦之义,明知中国本无邦,对外也邦无可邦之邦,竟欲削足适履,强对内自裂其邦邦之,犹如愚人有欲固其骨者,先寸断其骨,复又延良医予断骨接续之术续之之愚不可及也。此联邦乎?非也,裂邦也,削邦也,毁邦也。
(二)、国家的休眠
国土全部丢失,国家的四要素已不存在,仅剩一国家元首的国家状态。形象的比喻为,国家已倒,但一息尚存,故称国家的休眠。此时国家视为灭亡状态,但能恢复。
国家元首是国家的代表和国家的象征,其权力来自于神授或民授。政府由其授权产生,因此,政府被击垮,国家元首可以随时组建政府,任命官员。只是,国家元首可能失去自由,或流亡国外,无法与自己的国民接触,因而无法组建政府。一旦其回到国民身边,国家被唤醒,进而可光复其国。
国家元首无论世袭制或任期制,均不能继承。但任期制的国家元首在国家休眠期间,不再受任期的限制,其国家元首的身份及于终身。因为休眠的国家无法进行大选。
如果国家被唤醒,视为国家自始未亡;如果国家未被唤醒,视为休眠时即亡。
如:宣统皇帝溥仪,于1912年2月12日退位,大清帝国从此休眠,外界也可称灭亡。1967年10月17日,溥仪因患肾癌病故,终年61岁,未留子嗣。其病故后,大清帝国永久灭亡,无以恢复,灭亡时间为休眠时起,即为1912年2月12日。但若其在1967年10月17日前唤醒大清帝国,则大清帝国自始未灭。
大清帝国在休眠期间曾出现过一次唤醒,但未成功:
民国六年(1917年)五月,张勋以调解“府院之争”为名,带3000辫子兵入京。五月十二日(6月30日)夜,张勋等潜入故宫,请皇上复位,溥仪将第二天改为宣统九年五月十三日(7月1日)。历时12天,但未唤醒。因二十四日(12日),讨逆军进入北京,勋兵与战,兵寡失败。溥仪的师傅和父亲替他拟好批准张勋辞职的谕旨和退位诏书。溥仪看了放声大哭。历时12天的唤醒无疾而终。
历代对国家休眠相当重视:
1、乌江亭长谓项王一席言:
“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以所率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而无颜见江东父兄为由拒之。自刎而死。
分析:项王乃西楚王国一国之尊,国破王存,终有复兴的一天,却为一己之私,个人之颜面而灭己灭国。西楚王国骤然而亡,再不能复兴。
2、司马昭对后主刘禅之问:“思蜀否?”。
魏王司马昭问蜀国亡君后主刘禅:“思蜀否?”刘禅说:“此间乐,不思蜀”。
分析:这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最后较量,如思蜀,则有复国之念,必杀之。机智的刘禅装憨卖傻,与其国民躲过一劫,蜀国则永久灭亡。
3、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成功复国
公元前四九四年,吴王夫差攻破越都,越王勾践被迫屈膝投降,并随夫差至吴国,臣事吴王,后被赦归返国。
勾践自战败以后,时刻不忘会稽之耻,日日卧薪尝胆,反躬自问『汝忘会稽之耻邪?』。他重用范蠡、文种等贤人,经过『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使越之国力渐渐恢复起来。可是吴对此却毫不警惕。前四八二年,吴王夫差为参加黄池之会,尽率精锐而出,仅使太子和老弱守国。越王勾践遂乘虚而入,大败吴师杀吴太子。夫差仓卒与晋定盟而返,连战不利,不得已而与越议和。
前四七三年,越军再次大破吴国,吴王夫差被围困在吴都西面的姑苏山上,求降不得而自杀,吴亡。
分析:这是败君被赦归返国,与国民接触,唤醒并光复国家的成功案例。
(三)、国家的显性存在
国家缩小时,其缩小后的领土不小于世上最小的国家,且至少有一个国家同其保持外交关系,此时的国家状态称为国家的显性存在。处于最小化、休眠和隐藏状态的国家状态,叫国家的隐性存在。
当有显性存在的国家时,优先复国,隐性存在的国家则不能复国。
当显性存在的国家为数个时,一般来说,各国处于敌对状态,无法公决统一,必由各国统治者通过军事或政治途径自行解决统一问题。
当显性存在的国家为一个时,复兴该国,则国家不致分裂。
目前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属于显性存在的国家。理由是:
1、面积远大于世上最小国梵蒂冈城国
目前中华民国缩小后所管辖面积35980 平方公里,人口2300万。梵蒂冈面积为0.44平方公里,人口830人,另有3000名雇员。
2、至今有16个国家同中华民国保留有外交关系。
3、目前的台湾地位未定论,不影响中华民国的存在。
有人提出台湾地位未定,还有人认为台湾属中华民国的军事托管区,台湾属日本所有,所以中华民国亡。其实大谬不然,理由是:
A、中华民国辖有属福建省的金门县和连江县
开罗宣言和波兹坦宣言,金山和会和日华合约关于台湾的约定以及1952年中日条约均未涉及金门群岛、马祖列岛,两岛所属的金门县和连江县属福建省的辖区。该两县面积仍远大于梵蒂冈的面积。因此,凭借对这两县的统治权,中华民国未亡。
B、1952年中日条约,使得所有争议结束。
1952年中日条约,日本已明确放弃对于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南沙群岛与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日本承认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居民,系中华民国之人民。 因此,开罗宣言和波兹坦宣言,金山和会和日华合约关于台湾的约定全部失效。关于台湾地位未定论或什么军事托管区之争议全部结束。中华民国巍然屹立。
二、回归中华民国之意义:
(一)、中华民国是唯一的国家合法性来源:
1、立国顺序:
遵循显存优先,隐存次之;复国优先,新建次之;同序则公决的原则。
(1)、显存优先:
中华民国将是共党崩溃、中华人民共和国灭亡后中国唯一的显性存在的国家。换句话说:此时,中华民国是唯一的国家合法性来源,我们当复兴中华民国。
正因为中华民国的唯一性,所以,只要有中华民国在,其它建国的政治诉求都是非法的,属分裂国家的内乱行为,依中华民国刑法,内乱罪最高处罚是无期徒刑。有这一紧箍咒约束,所有政党及公民将自动唯护中华民国的法统,不与中华民国分疆夺土,则中华民国将维持稳定不乱。若无中华民国,因必重建一国,引致天下群雄欲望膨胀,相互纷争,乱世遂起。因此,中华民国不能亡。汉末黄巾扰乱汉室,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至死也不肯取献帝而代之,也是利用了幼主政权的合法性,尽管其被天下斥之为汉贼,但幼主不是假的,因此,归顺者众,曹操势力最为强大,促成了三分天下的分裂局面。但若天子在刘皇叔手里,则汉室恢复有期,三分天下的历史可能会改写。
反之袁世凯逆天而行,当其势力强大时,国民政府参议院经全国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君主立宪的国体,袁只要顺应潮流,请出宣统为虚君,自己任责任内阁总理或首相,权倾一时,多么风光。但他却为了一个虚名,自行称帝,最后身背骂名,身败名裂,误己误国。他若不称帝,则其势力冲天, 北洋集团天下无敌,中国国力也非常之强大,也会得到其他势力的拥护和支持,也许就没有孙中山的二次革命,没有蔡锷护国战争,没有孙中山与蒋介石对北洋政府的建设中华民国政府的北伐战争,共党也不会利用北伐战争扩大势力,俄国共党也不会祸乱中国,最后中国共党也不会得势,则中国国运昌盛,日本侵略中国也占不到便宜,国民政府最后也不会败走台湾。因为君权神授,袁世凯仅仅势力强大而已,却没有当君王的合法性,他一称帝就一定有人反对,导致北洋集团分裂,各地武人割所,内乱不息。可惜中国虚君共和的历史,就因袁世凯的私心甚至愚蠢,与我们擦肩而过。
(2)、隐存次之:
若中华民国也亡,则下一步就应是寻找隐性的先朝,从近往远追溯,先追溯中华民国,看中华民国是否隐藏或休眠。其次追溯清朝,其次追溯明朝。
(3)、同序则公决:
如中华民国、清朝、明朝或跨朝代至秦朝,我们都找到了其隐藏或休眠的证据,则恢复哪一朝代由全民公决,因为它们属同一顺序。
(4)、复国优先:
但未存的(包括永久灭亡和从未有过的国体如某联邦国等)则不在全民公决之列。因复国优先。
(5)、新建次之:
若未找到隐藏或休眠的国家,则全民公决另建新国或重建某一灭亡的朝代。如重建其它朝代的虚君共和国家,则应立一新君,国民可在德高望重,且人丁兴旺之家族中选择其族长为国之新君。
这里,重建属新建之列。如重建中华民国,因其不属复国,中华民国过去的历史与其无关,无法传承,其重建之日,为国家新立之日。此时重建的中华民国属新创建的中华民国。同理,如重建中华大秦帝国,也属新中国。
从上可知, 中华民国是共党崩溃,中华人民共和国灭亡后唯一显性存在的国家,具有国家合法性,应当复兴之。
(二)、中华民国是国之全部精华的载体
中华民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全部精华,深含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底蕴、三民主义信念及人心向背,是中华民国的灵魂。若中华民国灭亡,则灵魂出窍,所承载的精华将全部散失,无以收回,既使重建中华民国也是一个赝品,没有了原物的深刻内涵。中国将在历史及文华的荒漠中重新建国,此时人心涣散,无人能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从目前海外人士对国家的命运吵成一锅粥的状况可知,飞鸟还没打下来,就为是蒸是煮吵得不亦乐呼,谁也不服谁。现在吵还是停留在嘴上,一旦共党垮台,各自都有一点实力时,这种争吵就演变成力量的比拼,以暴力决定新中国的产生,内乱遂起。
现在中华民国巍然屹立在台湾岛上,中华民国国旗在台湾岛上高高飘扬,中华民国国魂内存,大陆人的心中便存有归属感和崇高的自豪感。因此,中华民国的旗帜,引领大陆人民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激发人们为护旗护国,甘愿慷慨赴死的英雄气概。
因此,若中共或以后的“民主”“国家”或重建的“中华民国”占领台湾,攻打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府应评估这场战争能不能打,若能打,则应向二战芬兰抗击苏联红军一样,以少胜多,全力护国成功。若不能打,则考虑将国家休眠,最小化或隐藏。全民应全力保护国家元首(总统)之人身安全,可将总统陈水扁先生送往国外,以图日后唤醒中华民国,同时全力保护国旗或军旗,旗帜应插在某一侵略者铁蹄无法踏入的地方如一小礁上,若无此小礁则可在邻国购买,签上协议,注明购买一方的主体是中华民国。然后世代相守,那怕成了野人也要守下去,因为我们守卫的是中华民国,无尚荣光,国家将承认我们的民族英雄地位。
我们要坚信,侵略者共党必亡,或侵略者某联邦国或其它国必亡,或侵略者中华民国的叛徒中华民国(重建)必亡。我们应等待中华民国的忠实国民上岛寻找隐藏或最小化了的中华民国并复兴之,我们护国的努力将获成功。
痛定思痛,将来一旦大陆起义者赶走了共党或其它乱党后,为了避免中华民族再一次陷入战火之中,起义者应考虑复兴中华民国。首先接回总统以唤醒中华民国,若总统身亡则应赴台湾各岛屿寻找法源,寻找国人丢失的国魂,寻找中华民国未亡的证据。若发现某未受共党或乱党践踏之地至少有三人一旗(中华民国国旗或军旗)者,可确定中华民国未亡,应将该三人一旗迎回南京,尊此三人之头为中华民国总统,任期至下届大选总统接任时止。
尊此人为总统的法理是:全国只有三人了,当然这个头是总统。引申的原则是,若全国只剩一县或一省时,则该县或省选出的总统为全国的总统。因此,台湾现任总统为中华民国全民族的合法总统。
(三)、中华民国是定海神针
定海神针收之如绣花针,放之能顶天立地,插入大海,则大海风平浪静,若没有定海神针,大海根基不稳,将翻江倒海,不得安宁。中华民国就象定海神针,有了这个定海神针,国家将不会分裂,内战将不会发生。
由于国共两党接触,共党同中华民国政府的接触也势在必行,因此,这根定海神针,直刺共党的心窝窝,使其害国残民之独裁统治有所收敛,中华民国的民主体制棉里臧针,共党对中华民国打不敢打,骂不敢骂,爱又爱不起来,其统治区内的大陆国民向往中华民国,共党恨得牙痒痒又无可奈何。
这根定海神针,还将收敛所谓“海外民主人士”的反共裂国行为,当其欲建新国新政或重建中华民国新政时,不得不畏惧中华民国的存在,不得不畏惧大陆国民的中华民国情结,将不得不畏惧中华民国的关于分裂国家的法律的存在而有所收敛。若中华民国灭亡,中华民族失去了这根定海神针,中华民族肯定会发生翻江倒海似的内乱,因为没有了中华民国,反共裂国者建新国新政或重建中华民国新政时将没有法律上的障碍,齐心协力挤垮中共后,一时之间,各民主团体创建的“国家”林立,内乱蜂起,天下大乱。
(四)、中华民国是大海
百川归海,海纳百川。大海能吸纳百川,没有大海,则百川无以归附,洪水肆虐,万物将遭淘汰。
中华民国博大精深,三民主义的法宝深入人心, 共党灭亡后,不同思潮者,不同政治诉求者,不敢同三民主义比肩。民族主义, “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社会制度认同以及宗教、文化、道德、风俗认同”感,无人能敌;民权主义,四大政权,五大治权深入人心;民生主义,民生幸福的经济制度众望所归。因此,万民归附中华民国,顺理成章,不同政治诉求者仅成为一种思潮在中华民国同三民主义和平相处,互不相伤,则国泰民安。但若中华民国灭亡,三民主义将被各心怀叵测之人所异化,遭人任意侮辱而无人能也无人愿力挽狂澜地抢救三民主义,三民主义降格,不同思潮及政治诉求者将同重建中华民国者互不相容,同等竟争,同等厮杀而无需负道义责任,真正的坚守三民主义者同具其他思想的人一样成为内乱的牺牲品,国家将陷入比共党还不堪的政治乱象中。
三、目前中华民国的生存遭到三大威胁
濒临灭亡的边缘,我们要加倍重视
该三大威胁是:台湾独立,大陆独立和共党武力侵犯。分述如下:
(一)、台湾独立
1、台湾独立具有正当性:
日本放弃台湾等岛屿于中华民国的时间是在1952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间是1949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不享有主权。台湾独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关,也与今后在大陆的民主中国无关。他不需要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今后的所谓大陆国同意,只需经过中华民国政府同意就可公决独立。
台湾是否独立,取决于台湾同胞的中国情结,长期以来,台湾属日本之国民,从1952年划归中华民国所有,现已有54年,中华民国政府也已台湾本土化。可以说中华民国政府就是台湾人的政府。台湾人对中国的认同就是对大陆的认同。不容讳言,中国大陆目前属于共党的独裁统治,他们肯定不喜欢大陆,从目前大陆有人要重建中华民国或另建新中国的趋势来看,我猜想台湾同胞同样不喜欢,即使大陆民主了台湾同胞也不喜欢。因此,大陆及海外民运人士不要中华民国的行为很可能将台湾推向独立。
2、台湾独立方式。
台湾独立有两种方式,一是以台湾省的名义宣布台湾独立,中华民国仍存,但危在旦夕。另一种是以中华民国宣布放弃对大陆主权的名义独立,中华民国名存实亡。
(1)、以台湾省的名义宣布独立,中华民国则被推向前线,直接暴露在共党的炮口下。
此时的中华民国就被挤在了福建省的金门县和连江县的两个小岛,即金门群岛、马祖列岛上,与共党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近在咫尺,遥旗相对。共党若要反台独,只有先灭中华民国,才能向台湾推进,而共党要灭中华民国,摧毁这两个小岛简直不费吹飞之力,中华民国将比新独立的台湾国亡得还快。中华民国危在旦夕。
此时,我警告共党内的独裁者,千万不要“宜将剩勇追穷寇”,一举歼灭中华民国而后快。因为只要中华民国灭亡,重建中华民国的呼声就会逢勃而起,加上另建新中国的政治诉求异军突起,共党政权将会亡得更快,国家也会因此大乱。
(2)、以中华民国政府放弃对大陆主权的名义独立,中华民国名存实亡
此时的“中华民国”就是一个独立的台湾共和国了,与原来的中华民国完全脱节,中华民国此时就真正的、永久的亡国了,且不能再恢复。 “中华民国”认为代表中国的不是自己而是大陆,因此大陆应是中华民国,而自己只是一个台湾的小共和国而己,只是大陆不要中华民国的国号,他们拾起来沿用而己。如此以来,中华民国也只有在大陆重建了(但有台湾的中华民国在,大陆还不能直接以中华民国国号重建中华民国,只能加后缀了。)。但中华民国的历史传承全部被腰斩,更不幸的是另建新国者风起云涌,各不相服,一碰就电闪雷鸣,国家乱矣。
更伤心的后果是:台湾独立后的“中华民国”同时还放弃了蒙古及被共党江泽民卖国放弃的全部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的主权。中国将因失去台湾而失去几十倍于台湾的国家领土。共党垮台后既使重建了中华民国也无权收复该失去了的领土。因为他们只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家继承,对被共党出卖的土地除了背书外毫无良策。
技术上,独立后的“中华民国”同时还应当放弃对福建省的金门县和连江县的两个小岛,即金门群岛、马祖列岛上的主权,因该两岛属中国所有而不属台湾所有。否则,共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以后的民主国家有权武力收复这两个县,但对台湾省则无权诉诸武力,否则属于侵略。
从以上可知,台湾若要独立,以第一种方式独立尚可保留中华民国的血脉,若以第二种方式独立,则中华民国永久灭亡了,而且无以恢复,中华民族大难临头。
3、台湾独立的后果:
(1)、台湾独立,尤其是以第二种方式独立,将造成中华民国灭亡,大陆内群雄蜂起,国家分裂。
(2)、将造成国家领土缩小,共党出卖的国家领土无以收回。
(3)、台湾无论以何种方式独立,都将与金门、连江分开,容易被共党以反台独为借口各个击破。最后适得其反,台湾反而因独而失去自由,全面赤化。
(二)、大陆独立:
1、大陆独立的提法:
相对于台湾独立,我们可将欲另建新中国如中华联邦共和国等或重建中华民国新政的政治诉求,反向思维看成是大陆从中华民国独立出去。
其实,共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是大陆独立,分裂祖国的行为。中华民国坚决不承认大陆的独立。若共党垮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灭亡后,共党大陆独立破产,其分离出去的国土大陆就应自动统一在中华民国之下。但大陆人若仍要另建新国,或重建中华民国新政,则是对共党的独立行为进行背书,继续独立,成为同共党一样的继续破坏统一的乱党,中华民国同样不予承认。
2、大陆独立的后果
(1)、对中华民国的领土无权要求主权。
因为大陆是新分离出去的国家,对中华民国的领土无主权。
A、对台湾无主权:
台湾是日本放弃主权于中华民国,属中华民国之领土,已经独立出去的大陆国无权要求。因此,只要大陆独立,两岸将永不统一,只有回归中华民国才能统一。
B、对蒙古无主权:
蒙古本来就是中华民国的领土,其独立就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一样,中华民国不予承认,当然有权要求主权;已经独立出去的大陆国无权要求主权。
C、对共党江泽民等国贼卖国丢失的土地无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后共党江泽民等国贼卖国丢失的土地,中华民国也不予承认,也有主权,但大陆独立的国家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无权要求。
(2)、大陆从中华民国独立,其实就是反向推动台湾独立,大陆独立者在建国过程中将经过群雄蜂起,国家分裂的阵痛,给中华民族造成无妄之灾。
3、大陆独立,罪不容赦。
共党垮台,中国立即就可统一在中华民国之下,但大陆却不要中华民国,自行独立,导致大陆内乱,并失去以中华民国之名收复被共党出卖的领土的大好机会。因此,倡导大陆独立者将成为制造中国内乱的罪魁祸首,是共党出卖国土行为的主动背书者和帮凶。
相反,台湾独立却是正当的,因为人家原本就是日本国民,因无中国情结而独立,这是台湾人的自由和权利,无可厚非,至于造成了大陆的内乱和中国的被出卖的国土不能收回,与台湾同胞无关,台湾同胞无义务帮我们收回国土,也无义务帮我们维持秩序。当然,台湾独立后被共党各个击破,反而全面赤化,失去自由,也是台湾同胞自己的选择。
我们根本就无权对台湾同胞指手划脚,做这做那。我们现在别无它法,只有夹着尾巴做人,求求台湾同胞帮帮忙,别独立了。除此之外,就是约束自己别私心太重自己去独立,到头来,台湾同胞未独立,大陆自己却独立了,成了中华民族的罪人。
我们有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指责台湾独立,却不忘自己的大陆独立情结,还有些人全然不顾台湾同胞的利益,以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为由鼓励台湾独立,自己内心里却藏着大陆独立的野心,更有一些人唆使中华民国同共党硬碰,内心里同样藏着盼中华民国灭亡,好大陆独立的野心。对这些人,我们做保持警惕,不要让他们得逞。
(三)、共党武力侵犯
相对于大陆和台湾独立威胁中华民国的生存,共党武力侵犯威胁中华民国生存的危害是最大的,其后果不光是中华民国的灭亡,还可能是中华民族的毁灭。但共党武力侵犯的可能性却是最小的,也就是说中华民国更可能是亡于独立而不是亡于共党的武力。共党对武力犯台从来就是光打雷不下雨,原因是:把中华民国当“人质”样威胁可转移民众对自身危机的注意力,象猫玩老鼠一样,只玩不吃,目的是要揪台湾同胞的心,揪大陆民众的心,逼我们听话,逼我们就范,逼我们不要造反,其自身的危机方可暂解。一旦吃了中华民国,“人质”没了,游戏没得玩了,大陆民众就会奋起重建中华民国,而这种重建中华民国的能量是巨大的,共党不得不考虑自身安危,不要玩得太过火。
但若打也是死,不打也是死时,如果打能苟延残喘的话,那共党可能就要铤而走险,真动武了,尤其是共党内的几个疯子,如迟浩田、朱成虎之流扬言不惜牺牲西安以东,不惜死掉一半以上的国民,要同美国打核大战,并为中国人愿向敌国妇孺开枪而拍手称快。那他们打起台湾来会手软吗?不管这几个疯子讲得是鬼话还是疯话,我们还是不能放松警惕,小心为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所以国民可以反共,但中华民国不要反共,我们也不得要求中华民国以卵击石,同共党硬碰。
综上所述,鉴于中华民国濒临灭亡的边缘,我们应当象护幼主一样加倍呵护,百般照料,万万不可出一点差错,否则,中华民国灭亡,中华民族将处于万劫不复之地,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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