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奇怪的人钻进民主帐篷便开始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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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以谴责中国人权状况为名而形成的利益集团

(2007-05-28 22:52:20) 下一个

触目惊心的黑幕背后
---- 纽约“中国人权理事会”丑闻调查报告

【编者按】这是一份迄今为止最为完整的有关“中国人权理事会”问题的总结报告。同时,它对海外民运的“刘青现象”之七大特征也作了非常精辟的概述。虽称它“最为完整”,但仍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希望各方有心人士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并译成各种语言文字进行发表。 (倪剑)

▲ 十大致命弊端葬送了“中国人权”公信力

(一) 巨 骗 狂 盗

每年以救济国内受政治迫害人士及其家属为名而募集的三、四百万美元经费,实际被划归“人道援助基金”项目的却不到十万元,而“六四”死难者家属仅获一万余元。王丹先生指出,“很多在国内的十分需要帮助的朋友都表示都没有收到过‘中国人权’的捐款”。林牧先生声明:自1999年以来,西安、杭州、重庆、大同等地请求“中国人权”援助的人士均未得到分文。狱中致残的陈龙德先生和罹患癌症的蒲勇先生,他们出狱后连糊口度日的钱也没有,却被掌管“人道援助基金”的刘青置之不理。焦柏固先生透露,被判刑的北京“网络四君子”每人仅获二百五十美元的捐款,而杜导斌先生遭受迫害,“中国人权”竟未给一分钱,为此郭罗基先生很生气。林培瑞先生说:“北京的朋友告诉我,‘中国人权’的基金被称为‘刘青的钱’,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国人权’的钱。”

(二) 蜕 变 有 因

《中国人权2003年财务简报》透露,“收入四百十六万美元,开支七十四万美元,资产七百六十九万美元,负债三十四万美元”。从财务简报上看,可供查询的开支仅七十四万美元,简直不可思议,其余至少在三百四十二万美元以上的那部分开支则被刻意隐瞒,很可能被用于与“中国人权”组织身份不符的用途。2003年美国民主基金会资助“中国人权”的金额为三十五万美元,只占全部收入的一小部分,另外的三百八十一万美元来历可疑,与台湾情报机关难脱干系。2001年以后,“中国人权”每年的经费总收入突然比以往多了两、三倍,但与此同时,内部分歧却日益加剧。自接受了具有特定政治倾向和要求的经费后,“中国人权”组织的性质发生蜕变,背离了具有普世价值、非政治化的人权理念,“人道援助”项目也形同虚设,被用来培植刘青的个人政治资本。

(三) 利 益 集 团

每年近三百万美元的经费预算,用于薪水和办公室的费用高逾百分之六十,其余又以“合作专案”、“工作合同”等形式,与其它组织的成员进行“利益分配”,从而形成利益集团。刘青的年薪高达八万美元,而他却声称是听从了所谓“你若不给自己加薪,会影响下属的薪资收入”的建议。执行主任谭竞嫦女士声称,他们的工资“在非政府组织中算是最低的”,而且,刘青当主席十三年也不算长,因为在她认识的“非政府组织负责人”中,就有人做了二十多年还在任。这位在“中国人权”屡次内部冲突中总是袒护刘青的谭竞嫦女士与刘青有着利益关系,据韩佃矾先生透露,谭的儿子在一家与“中国人权”有合约关系的公司上班。谭竞嫦女士玩弄程序上的阴谋,封杀了众多理事罢免刘青的提案,导致“中国人权”组织分裂,十二位辞职的理事被迫向社会撕开“中国人权”黑幕。

(四) 台 湾 插 手

“中国人权”组织建立初期,曾经聚集了一批愿为人权事业无私奉献的义工,他们多为知名学者。据萧强先生回忆,“中国人权”在1991年底时才筹到三万美元。但自1992年傅新元先生将主席一职让位于卖身投靠台湾情报机关的刘青之后,台湾在美国的政治谍报网逐步控制了“中国人权”组织。台方以“热心人士”或“捐款人”的身份,帮助“中国人权”从台湾及西方国家的某些机构筹集到大量资金,给人微言轻的刘青撑腰,为他取得独断专行的权力。公办室花费大量租金和行政费用,是为了帮台湾“对外打交道”,强调“专款专用”。刘青等人对于从大陆出来的知名民运人物,凡被认为“不能合作”的,都予“封杀”;听话顺从的,则帮其获得“安家费”、“津贴”、“奖学金”或“研究项目”,推荐发言和出书,被安排会见外国政要或访台,在国际间“为台湾发声”。

(五) 黑 箱 作 业

“中国人权”的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拥有一切权力,每三年换选主席。然而,刘青未经选举却占据主席职位长达十三年,仍抗拒罢免,还要再设两年的“过渡期”,并指定谁来继位。在内部运作上,理事会的决定权和监督权被完全篡夺,主席对执委会隐瞒公务,而执委会又向理事会作隐瞒,还要不时追究“泄密”者的责任,俨然象一个间谍组织和保密机关。掌权者蛮横霸道,任人唯亲,清除异己。为了给贪污渎职和监守自盗打开方便之门,刘青一人即管钱又管账,旁人不得过问。方励之、刘宾雁、苏晓康、于浩成、郭罗基、林牧、王丹、张伟国、丛苏、郑心元、王渝、黄默、萧强、童屹、林培瑞等理事和荣誉理事不满被架空和利用,相继辞职而去。他们指出,“中国人权”已经“从一个理想主义者创建的公益组织,变成一个搞黑箱操作、无视章程法规的利益集团”。

(六) 弄 虚 作 假

童屹女士在查账过程中发现,“人道援助基金”的中文和英文账目不符,竟相差八万美元。刘青后来虽补交了自己编的“收款人名单”来应付,但仍然少了四万美元。王渝女士指出,刘青擅自利用“中国人权”的免税账户,替某些人转账逃税,使“中国人权”陷入严重的税法问题。2004年“中国人权”的990税表显示薪资开销总额为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美元,其中刘青为三万五千美元(实际年薪八万美元,少了四万五千美元)未如实申报。2000年以后,“中国人权”租用办公室的开销从以前的三万美元左右涨了两倍,达到每年九万多美元,但是,在列支管理费的报表中,租用办公室的开销却仍然维持在每年三万美元左右。做假账的人被告知,遭他们侵吞的钱大多来自一些不愿公开身份的机构(包括“白手套”),这些机构宁可丢了钱,也不愿因牵涉诉讼而暴露其背景。

(七) 人 血 馒 头

通过结交美国的一些中国问题专家(如黎安友、林培瑞等)及情报、智库等机构,来影响美国的对华政策和两岸政策,是“中国人权”组织长期的着力点。它的另一项使命,则是配合美国国会抨击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中国人权”手里拿着一份中国政治犯的名单,并在适当的时候把“人权个案”摆在美、中两国的外交纷争之间,作为双方讨价还价时的筹码。北京当局对异议人士捉捉放放,换取美国的政策让步,少不了“中国人权”等境外机构合奏一些杂音。为了不断打出“人权牌”,“中国人权”需要不断有人坐牢,然后进行舆论炒作。这种奇特的行业通常被称为吃“人血馒头”。然而“中国人权”在选择“个案”时,往往受到其派系利益的限制(比如,刻意渲染魏京生案、刘念春案,回避徐文立案、王炳章案),即使在反中国阵营内也无法形成共识,甚至经常挑起争端。

(八) 人 浮 于 事

设在香港的一间狭小房间里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十年来发表了三千三百多篇新闻稿,但该机构只有一人工作,独立进行调查、写稿、发稿,就连中英文打字和撰写英文报告,也都未请秘书帮忙。负责人卢四清先生每天还要接听无数电话,回复上百封电子邮件,整理资料分类,编写网站程序,编辑中英文文章上网,维护网站,去邮局和银行以及处理杂事。相比之下,设在纽约帝国大厦的“中国人权”显得格外臃肿而庞大,它雇用了十几名工作人员,十年来只发布了八百条新闻。在美国居住了十三年却连简单的英语都不会讲的刘青,心安理得地领取高薪和津贴,过着奢华糜烂的生活。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吃喝玩乐、遛狗、逛赌场,以及勾心斗角搞内斗,或为某人捧场,或诽谤某人。为此,卢四清先生笑问刘青:“可不可以不要那每年八万美元的薪水为你们组织做十年义工?”

(九) 买 办 民 运

方励之、郭罗基等十二名辞职的理事指出:“当中国本土的公民维权运动在新世纪兴起和高涨之际,‘中国人权’麻木地置身事外。不仅如此,部分理事以个人身份投入维权运动,竟被‘中国人权’负责人指责为‘伤害了组织’”。高寒先生认为,“买办民运”的要害是对本土抗争和突发事件麻木不仁,只对给钱的后台老板言听计从。“中国人权”和《北京之春》就是“买办民运”。薛伟先生和钱达先生透露,《北京之春》每年为台湾情报机关提供二百五十件情报,获取总计两亿元新台币的秘密经费。《北京之春》为完成定额任务,与“中国人权”互通有无至关重要。岳武先生在《是谁逼得方励之等人哑口无言十三年》一文中指出了“买办民运”的后台:“谁?台湾!有钱!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秀才看见钱,大眼瞪小眼!台爷叫怎么办咱就怎么办,台爷不让监督咱就看不见。”

(十) 相 互 敌 对

莫莉花女士致函“中国人权”,指出刘青“拉帮结伙,自立山头,相互敌对”的问题,林培瑞先生深有同感,说:“一个领袖把团体变成他个人的派系,敌视其它团体的领袖,结果使得为了共同理想参加团体的其他人全部离开。直到现在我才了解到,‘中国人权’内部也产生了同样的问题。”为了垄断“资源管道”,“中国人权”不择手段伤害民运,在向后台报告谁“可合作”、谁“不可合作”时也往往挟带私心。许多民运团体在向美国、台湾某些机构申请经费资助的过程中,都曾受到过刘青等人的攻击,甚至被诬为“中共特务”。刘青向那些机构强调:“那些项目‘中国人权’已经在做了,他们没有必要做重复的事,而且他们不可能做好。”由于得不到在海外投身民运事业的经费资源,许多有影响的民运人物心寒之余离开了是非圈,另谋生路。民运出了“王伦”,山寨就剩几个喽罗。

▲ 人心险恶和道德沦丧贯穿着刘青的发家史

(一) 家 族 经 营

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刘青授意胞弟刘念春拉几个人成立了“劳盟”作为项目,吸纳海外经费。刘念春被捕后,“中国人权”竭力为刘念春造势,向外界谎称“劳盟”成员有三百之多,还不时抛出一些诸如刘念春狱中病危、刘家被北京国安局派人纵火之类的假消息来炒作。弟媳储海蓝也成为刘青向国内发饷的代理人。为了给刘念春争一笔“杰出民运人士”奖金,刘青还把黄雨川老先生气得中风。熟料刘念春出国后并不记恩,很快从刘青克扣他人的援助款而为他买下的公寓里搬了出来,兄弟反目成仇。此后,刘青老婆韩晓蓉的弟妹成为“中国人权”在国内的代理人。刘青还把“中国人权”的经费转到“平等教育基金会”,韩晓蓉则从那里领取工资。由于“中国人权”的金字招牌给纽约的政治庇护行业带来生意,韩晓蓉的女儿便从潘琦玲女士的移民事务所领取工资,却不用上班。

(二) 谍 网 难 缠

“中国人权”搞国内调查、分发捐款是其本职,然而刘青却以此掩人耳目,从事着与“中国人权”身份不符的活动。刘青给国内某些接受援助的人士规定两个条件:一、必须经常提供情报;二、只能与“中国人权”独家联络。北京的李海先生和湖南的张善光先生就因向刘青提供情报遭出卖,先后被当地法院以“间谍罪”判处九年和十年徒刑。异议人士因“与境外敌对势力联系”和“接受境外敌对组织的资助”而获罪是很不幸的,而刘青又使他们陷于“为境外组织刺探、收集、出卖情报”的讼案中。“颠覆政府”有时候是理直气壮的义举,而“背叛国家”即使在美国也是最遭人谴责的一种罪行。当年魏京生受到“出卖情报”的指控,刘青为其鸣冤,理由是一名电工不可能获得军事机密,然而二十年以后,当事人之一白天祥先生(原法国驻北京大使馆三等秘书)却向外界证实了这项指控。

(三) 内 斗 悍 将

1998年王炳章先生闯关回国创建反对党,不幸被捕,刘青、胡平、胡安宁趁王之危发起围攻,煽动不明真相的阮铭、王军涛、吴仁华、王鹏令、胡立俊、常征、郭罗基、刘宾雁等人,通过曾慧燕女士在《世界日报》上刊登“谴责王炳章”的联合声明,挑起海外民运内斗。1999年1月,美国国会原拟举办“中国民主党”事件听证会,经刘青、魏京生力阻,改为一般的中国人权状况听证会,并撤销王希哲、王炳章的发言资格,引发刘魏与二王两派民运人士在听证会现场激烈冲突,轰动一时。刘青还指使朱锐女士劝说各省的“中国民主党”成员退党。为了诬蔑卢四清先生是“共特”,十年来刘青向国内打了上千通电话。此外,封杀那些对台湾干预民运有不同意见的人士,也是刘青出击的动因之一。刘青还雇用了陈破空、唐柏桥、魏泉宝、高平、陈立群等人监视和离间其它民运团体。

(四) 公 器 私 用

“中国人权”网站的“良心犯”栏目,在海外被称为“刘氏人权档案”;“中国人权”的“人道援助基金”,在国内被称为“刘青的钱”。原因很简单----刘青在行使“中国人权”主席职权时,参杂了过多的个人因素,亲疏交恶一目了然,公器被他任意私用。许多著名的民运人物和政治犯的名字无法在“中国人权”的网站上找到,只因为刘青与之曾有过结。“刘青的钱”当然也是根据个人喜好来分发的,经常随便答应给钱,经办人焦柏固先生不由抱怨:刚刚寄了几百,却又来电说刘青答应了几千,而那个人什么事也没有,把“中国人权”当摇钱树了。几个酒肉朋友(如艾端午等等)也从赌桌上向刘借钱,或用于还债,或收藏古董字画,也有去开洗衣店、地板行、房产公司、按摩院、电脑店的。刘青对“公民议政”等组织搞“利益输送”,也是为了把“中国人权”的钱变成“刘青的钱”。

(五) 自 甘 堕 落

岳武先生戏称“刘青家的狗比驴还大”,借以讥讽刘家的奢侈花费。“刘青的钱”来之容易,惯得他出入讲究排场,消费讲究档次,摆家宴养门客,充老大派头。前些年“刘青的钱”在股市里翻腾了几下没影了,这几年在新泽西的赌场里“刘青的钱”经常博得满座喝彩。如今刘青见到那些满脸穷酸相却自命清高的民运同仁就心生厌烦,只对款爷和“金主”套近乎。久而久之,圈内便有了“刘青管经费----对赌场越慷慨,对民运越刻薄”的说法。刘青一人包办的“人道援助基金”,没有收款人凭证,根本没法查。不过储海蓝女士却在床第之间向张林先生透露:“他们给你三百、五百,而在那边的名单上却填着五千、一万。你出去后就知道了。反正跟着刘青,不用愁钱。”任畹町先生、杨周先生的钱被刘青吞了大半,结果引发持久的争议。李洪宽先生叹道:真不知该如何给刘青写悼词。

(六) 蛮 横 霸 道

王希哲先生不同意刘青把卢四清先生诬为“共特”,他赞赏卢为国内各省民运人士购买传真机的做法,刘青便衔恨报复,禁止王参加会议。刘青甚至不允许王希哲先生挤在朋友的房内过夜,于是吴方城和杜智富只好连夜开车把王送到刘晓竹先生那里。王质问刘青:“你是奴隶总管?我非要服从你的鞭子?听从你的指挥?”刘青为了汇钱给妻妹,要小蔡用她的私人支票支付,被拒绝后,刘就以要辞退她进行要挟,态度十分恶劣。办公室管主任玮琳女士遭刘青猥亵和侮辱,刘拒绝道歉,却以多发两月薪水作条件要她保密。刘青还对王丹先生的同性恋私生活横加指责,竟骂出“你知道为什么你的咽喉炎和痔疮总是好不了?都是因为你不正当地使用自己口腔和肛门”这种脏话。郭罗基先生参与提案罢免刘青,刘便针对郭个人提出报复性反制提案。刘青还大骂储海蓝“不要脸”,将她赶出家门。

(七) 争 名 夺 利

刘青经常利用“中国人权”取得某次会议主办权的机会,按其个人恩怨排列席次和发言顺序,分出所谓的“主流”来。王炳章先生、沈彤先生闯关回国之后声名大起,刘青担心他们夺了“主流”风头,便处处作梗,不许他们上讲台。刘青对其他许多知名民运人士向来是“寸席必争,寸金必夺,寸怨必报”。他为魏京生、刘念春打知名度,实际上只是为了拔高自己。名不见经传、不学无术的刘青,如果没有台湾某些机构插手,他在海外民运圈内只是一个小角色。在人权事业上,刘青不是什么先驱、斗士或奉献者,从未参与过人权组织的创建。1992年他加入“中国人权”是为了从傅新元先生那里得到一份全职全薪的工作。刘青非但不学人权理论,还把许多有影响的人权活动家都视为政治对手,竭力诋毁和排斥。总结刘青把持“中国人权”以来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他对民主运动的破坏性。

(倪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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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持不同政见人士在本土及海外创立人权组织的情况资料:

“中国人权同盟”(任畹町,1979年,北京)
“中国人权”理事会(傅新元,1989年,纽约)
“上海人权协会”(杨周,1991年,上海)
“保卫人权联合行动”(马少华,1992年,西安)
“中国劳改基金会”(吴弘达,1992年,华盛顿)
“人权呼声”全国委员会(鲍戈,1994年,上海)
“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卢四清,1995年,香港)
“中国人权观察”(秦永敏,1998年,武汉)
“中国大赦”(张先樑,2000年,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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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林牧先生辞去“中国人权”荣誉理事的声明》

励之、罗基、浩成、王丹等同仁:

我在2月12日就给诸位连发两信,辞去“中国人权”荣誉理事的职务,未见发表,不知何故?

刘青先生的滥权和腐败,令人震惊!我过去只听说“中国人权”每年有20余万美元经费,想不到每年开支竟有300万之多。人道主义援助每年10万元,恐怕没有那么多。从1996年到1998年,我曾为西安、杭州、重庆、大同等地的朋友申请过大量资助,1999年以后分文没有,就连在狱中致残的杭州陈龙德和在狱中患癌症的四川蒲勇,出狱后全无治病和糊口之源,刘青也置之不理。卢四清问题,自茉莉给丁子霖发信介绍此人可靠,建议把香港人权信息中心作为“中国人权”的派出机构以后,我们劝刘青接受茉莉的建议,他也不理。

“中国人权”这个机构,在经过改选、改制之后,还有其存在的必要。不过在改制以后,我是决不参加了。因为我在2002年3月就已经声明,……(以后是乱码)

林牧
200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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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04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方励之(中方共同主席,执委)、Robert Bernstein(美方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Joseph Berman、Gregory Carr、郑心元、Scott Greathead(司库,执委)、郭罗基、韩东方、Sharon Hom(执行主任,执委)、胡平、Robert James、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Joel Lebowitz、Torbjorn Loden、李录、李晓蓉(执委)、Perry Link、刘宾雁、刘青(主席,执委)、Paul Martin、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Nina Rosenwald、阮铭、Orville Shell、苏晓康、Anne Thurston、童屹(秘书,执委)、丛苏、王渝(执委)、Albert Waxman、Megan Wiese、萧强(执委)、张伟国。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黄默、林牧、陆铿、Robin Munro、王丹。

▲ 2005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Robert Bernstein(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Scott Greathead(司库,执委)、韩东方、Sharon Hom(执行主任,执委)、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李录、刘青(主席,执委)、Christine Loh、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执委)、Megan Wiese、胡平(执委)、李进进、Robin Munro。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陆铿、Joel Birman、joel Libowitz、Torbjorn Loden、Paul Martin、阮铭、Anne Thurston。

▲ “中国人权”理事会联络方式:
Tel:1-212-2394495
Fax:1-212-2392561
E-mail: [email protected]
350 Fifth Ave, Suite 3309, New York, NY 10118, USA

▲ 刘青联络方式:
Tel: 1-718-4594832
E-mail: [email protected] (Wang Ai)
63-84 Saunders Street,2K,Rego Park,NY 11374

▲ 十二位发表声明揭露“中国人权”黑幕的前任理事的联络方式:
方励之 [email protected]
郭罗基 [email protected]
黄默 [email protected]
李晓蓉 [email protected]
Perry Link(林培瑞) [email protected]
刘宾雁 [email protected]
苏晓康 [email protected]
丛苏 [email protected]
王丹 [email protected]
王渝 [email protected]
张伟国 [email protected]
郑心元 [email protected]

▲ 上述十二人之外因不满刘青而先后辞职的理事:
林牧、于浩成、萧强、Jim Seymour、Sophia Woodman、童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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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台湾“陆委会”联络方式:
Tel: 886-2-23975589
Fax: 886-2-23975285
E-mail: [email protected]

▲ 台湾“国安局”联络方式:
台北市邮政信箱28-165附7号“公共关系室”

▲ 台湾“军情局”联络方式:
E-mail: [email protected]

▲ “台湾民主基金会”联络方式:
Fax:886-2-27081128,886-2-27081148
E-mail: [email protected]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三段147巷17弄4号

▲ “台独联盟”联络方式:
Fax: 886-2-235635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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