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ash自传节选,翻译-underbaby
(2008-01-21 15: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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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Marc(Marc Canter,枪花07传记Reckless Road的作者)的经典Aerosmith收藏包括一个空土豆片袋子和一包装满烟屁股的塑料袋,据他讲是从Joe Perry的Sunset Marquis旅馆房间里掏来的。应该是他先去做了一番监视,然后赶在恰巧Joe离开之后和清洁工进房之前得到他的个人宝藏的。当时Joe并没有任何演出,而且已经从乐队退出。我觉得整个事件有些不可思议,Aerosmith都解散了,Marc还在天天为他们痴狂。可是从我们相识的那天起,Marc就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之一,所以我得表示对他的支持:我画了一张Aerosmith在舞台上的素描给他作为生日礼物。这张画验证了一个被多位智者认可的真理:你付出的,无论是什么,总会以一些方式回报给你。就这件事来说,那张画纸真的再现,还带回来了我苦苦寻找的东西。确切的说再看见这张画的时候我正走到人生的一个死胡同:我费尽心机组织的乐队最终无功而返,当时的音乐环境也对我有种排斥。我渴望得到功利,那些不如我的乐手都得到的。但如果要改变我而得到它,我宁愿一无所有—我试过但发现自己欠缺妥协的能力。虽然我现在回顾的时候可以说,当时自己凭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信心在做挣扎,但那时候情况确实很糟,缺乏希望,而我没有让这一切停止我做自己唯一想做的事:我按照自己的信念做了,碰巧儿,我找到了另外四个和我相同的落寞人。有天我在Hollywood乐品店打工的时候,一个穿着像Johnny Thunders一样的潇洒青年走了进来。他穿着黑色紧身裤,Creepers鞋,染的黑发,和粉红的袜子。他拿着我那张Aerosmith素描,显然这张画被多人浏览过了。这个家伙竟会为了它来费神找我,当然他也听说了我是个主音吉他手。“嘿,哥们儿,是你画的吗?”他直切主题,“我喜欢,真他妈的酷。”“是吗,我画的,”我答到,“谢谢夸奖。”“你叫什么来着?”“我叫Slash。”“嘿,我是Izzy Stradlin。”我们没说多久,Izzy是那种总是有个地方要去的人。我们又约了再见,当晚他就到我家来了,还带来了他们乐队的一盘磁带。没有比那盘带子录音更差的了:磁带是你能找到最便宜的那种,而且他们的排练是一个内带麦克录音机在地板上录的,听上去就好像是乐队在飞机的发动机里演出。但穿过若干层噪音,在背景最后面我听到了一种非常吸引人的东西,我猜那是他们乐队主唱的声音。因听不太清楚,他的尖叫高音太高了我差点以为是磁带的刮伤,那种磁头刮坏的噪音,除了那声音一直没跑调儿。
Two:
我一直努力想在Cherokee录音棚找份工作,为了这个整整一年我都在打扰录音室的经理。我每天都会利用在Hollywood乐器店午餐闲余时间,走过马路去音棚,像上工一样。我一直这样,直到他最终同意我在那儿打工。在我的脑海里,这个意义非同一般,我离专业乐手只有一步之遥了。我大错特错,我的原计划是只要进了音棚工作,就可以天天和乐手与制作人在一起。以我的想法,音棚就是专业人士相识相交的地方,至少我可以得到些免费录音当我有自己的乐队时。脑袋里装满了水,我乐呵呵的辞去了Hollywood Music Store的工作,像是自己中了彩票头奖。我被Cherokee雇为录音师的小跑腿,我也没在意。第一天去上班,我发现这周的工作是为Motley Crue当小差。。。音棚经理给了我一百块钱来办Motley Crue的第一个要求,我敢肯定以后还有更多:大瓶的Jack Daniels,大瓶的Vodka酒,几包土豆片,两长盒香烟。我走到室外的阳光下看着这笔钱,与自己的自尊心斗争着,天气不错,我停在酒店考虑再三。我向上斜视着天,呆看着人行道,然后再次起步,向家的方向。Cherokee跟我彻底完了。。。那一天工作到底教会了我一课:我得靠自己进入音乐界。这与任何白痴都能替Motley Crue跑腿儿无关,这种活儿和我的原则相违。我为自己的举动高兴,使得多年后Motley Crue雇我们暖场时,我丝毫没有任何别扭的感觉。
Three:
我不顾一切的为参加乐队而奔忙。每周我都在LA的免费音乐广告报纸The Recycler上寻找,但一无所获。直到一天,我发现一条广告非常吸引人:一个主唱和一位吉他手在找另一个吉他手演奏Aerosmith 和Hanoi Rocks之类的音乐。更重要的是,昭示上明文不需要任何胡子。我打电话约了时间见面,他们的公寓就在Laurel Canyon。我和一个女孩结伴去的,进门第一眼我就认出Izzy,那个拿着我的画到乐器店找我的人。我随后想到另一位肯定是磁带上的高嗓门歌手。他们的房间更像个衣橱:刚好容下一张床,还有一个电视—也是唯一的灯光来源。我跟Izzy谈了几句,Axl从未放下他的电话,只是在我进门时点了点头。我当时觉得他很没礼貌,但后来我了解他后才知道不是我想的那样。当Axl开始谈论,他是无休止的。Guns时期,我们称之为Twain Wreck (与灾难"Train Wreck"谐音):Axl叙述时,就像Mark Twain (作家马克吐恩)一样上气不接下气。总之第一次见面,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并没有成为他们想要的人。
Four:
从回到Hollywood的那一刻起,Steven就自豪的向我宣布他已经正式成为一个鼓手。他当时在他妈妈家练习,我敢肯定这也是最终他再次被赶出门的祸因。。。多次的徒劳无功,我和Steven开始自己着手。我们考虑得先找个贝斯手,然后再面试主唱,我们先需要一个完整的乐队来试歌手。The Recycler登出了我们的广告:Aerosmith,Alice Cooper风格的乐队需要贝斯手,来电Slash。我们收到了几个电话,但唯一满意的是个叫Duff的家伙。他刚从西雅图搬来,电话里听上去声音也不错,于是我约他晚上在Canter’s Deli快餐店见面。。。很长时间没有任何摇滚乐手长相的人走进来,Steven和我的女朋友们都喝醉了,这时Duff终于露面了。正当我们争论着他的长相会如何,一个六英尺多高,骨感十足,金色爆炸式短发的青年向我们走来。他脖子上是Sid Vicious样式锁链,战斗靴,身穿一件红黑色皮夹克,虽然室外是75华式度的高温。这是没人想到的,我踢了一下Steven并让女孩们安静。“瞧瞧,”我说,“这肯定是他。”Duff曾为好几个西雅图庞克乐队效力:半地下乐队Fartz的吉他手,著名的前Grunge风格Fastbacks的鼓手,还有其它几只乐队。搬到LA之前,他改弹贝斯。Duff是个多面手,对音乐也很执著。他离开西雅图不是因为创作力的缺乏,当地音乐环境的落寞是他出走的原因,他想成名。他知道洛杉矶是西海岸音乐的首府,在没有计划和任何朋友接待的境况下,他开着他的雪弗莱Chevy Nova破车来到LA希望能创出一番自己的天地。我对他这种投入已开始就非常尊敬,工作上专注刻苦是我们的共同点。正是这个共同点建立并巩固了我们这么多年以来的亲情和友谊。“你就是Slash吧,”Duff一边说一边挤在我身旁坐下,“你可不像我想的那样。”“是吗?”我说,“那你想的是什么样的?”“有Slash这种外号,我以为你会长的更凶恶些,伙计,”他说到。Steven和女孩们都笑了起来。“不是说笑,我曾觉得你会是个庞克摇滚疯子,有着这样的名字。”“是吗?”我瞥了一下嘴,大家一起笑了。如果这还没有冲淡大家的生分,我的女朋友Yvonne肯定,确定,以及一定的用她自己的方式让大家打成了一片。就在我们相互了解的时候,Yvonne突然隔着我拍了拍Duff的肩膀。“我能问你个私人问题吗?”她不必要的大声喊道。“行,”他说,“没问题。”“你是同性恋吗?我只是好奇。”全桌立刻今晚首次鸦雀无声。我能说什么呢,我总是被坦率的女人吸引。“不是,”Duff回答,“千真万确。”从音乐创作方面我们三个感觉非常好,但我渐渐对Steven失去耐心,他从来没有像我和Duff一样对工作投入。。。最终我解散了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