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作家获“大”奖了,莫言和其他未获奖的“平庸”作家相比,残忍和血腥可能是显著特点之一。
用大量笔墨详细描写,渲染一种残酷刑法杀人,杀中国人。看着,体会着,品位着那个活生生的生命,那个有血有肉,有思维,有情感的人,那个和我们有五千年前共同祖先的人,挣扎着,以如此痛苦,而缓慢的方式结束生命。。。剥皮,红烧婴儿,檀香刑。。。
这个过程,我不喜欢,不欣赏,因为我向往文明。
许多国家已经废除死刑,未废除死刑的国家,也都尽量缩短死刑过程和痛苦。酷刑和文明没有交集。在公众媒体及网络上,过于血腥残忍的画面,都给以屏蔽或加注。文明社会废除酷刑,文明心灵,反感酷刑。“君子远庖厨”虽然有点虚伪,但反映了中国传统主流意识对血腥场面的反感。反感血腥酷刑是文明世界的共识。
读莫言作品,我不舒服,难受。尽管它获奖了,我仍然不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因为什么奖就改变。这个奖不过是若干瑞典人的观点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从小,我们被教育伟大领袖的“最高指示”,一句顶一万句,句句是真理。后来,我们被灌输诺贝尔奖是最高成就,获奖的一定是大师,是为国争光。现在我们知道“最高指示”不是最高,一句不顶一万句,不是句句是真理,最高的是权力。今后,我们会知道,“最高成就”也就是千百种口味中的一种。最高的是话语权,可能还有奖金数额吧?
今年流行重口味,不知道评委们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可能是真的喜好这种重口味。阅读,想象,欣赏着这些血腥过程,评委们应该是体验着文学的美感和感染力吧,好像不止是文学的美感和感染力,还应该有震撼人心的震撼力。这种震撼力又叫刺激。这是一个比刺激的年代,没有最刺激,只有更刺激。
不由想起一个问题。如果作者描写的是,以同样残忍的方式,瑞典人在杀瑞典人,是不是更刺激?更震撼?他们还会如此评奖吗?
看看诺贝尔奖颁奖原则:“在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哦,原来诺贝尔文学奖的理想有:剥皮,红烧婴儿,檀香刑。。。啊。
也许人家是真的高尚文明,并不真的嗜好这种血腥。说这反映了中国野蛮残暴的现实。中国有多种多样的文学,但他们就好这个,可以高高在上显示他们的道德优越感了。看,中国多么血腥变态,我们才是文明世界。
看着网上一片欢呼,不禁想起鲁迅笔下一个著名场景:许多人伸长脖子围观,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抓住了。
本人从来都支持国家统一,可是对于山东高密(莫言作品背景地),实在希望它独立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