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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经典案例-- 润涛阎

(2011-04-28 15:20:55) 下一个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012&postID=34202

突然想到大约5或6年前看到在美国北卡州发生的令人捧腹的案件的故事。也许不少人都知道这个案子,但考虑到很多中国人即使在美国也不太关心美国的新闻,我把这个案例贴出来供大家一笑。

中国历来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告诫,但永远都断绝不了耍小聪明的人,最后很多人还是以吃亏而告终。其实,全世界这种人也是无处不见的。

北卡是美国烟草之乡,跟烟有关的律师就很多,有很多律师也生意凋敝,就有人铤而走险。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找点活干也很刺激,尤其是能把赚钱与出名连在一起,干起来就格外津津乐道。

北卡有一位律师花重金买了一箱子非常昂贵的雪茄,他平时是舍不得花钱买这种高级雪茄的。他这次买了,是因为他算好了,这笔钱他可以捞回来。他先买好了“火灾”保险。待他把这箱子高级雪茄抽完后,他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他“火灾损失费”,保险公司拒绝交付,他就状告保险公司。北卡州当地法院的法官判决该保险公司败诉,因为保险公司与该原告当时签的保险合同上包括所有的“火灾”,英文 fire 包括了抽烟的火苗。保险公司知道如果继续上诉费时费力,就同意了法院的判决,给这个“一连串的小火灾(=点烟)”造成的一万五千美元的“损失”(有买雪茄的发票为证)。

待这个律师兑走了一万五千美元的支票,保险公司的大律师把这个原告告上了法庭,法院认同了原告对被告24项“纵火罪”的指控,判这位故意点燃雪茄的律师(这个案子的被告)24个月监禁,外加二万四千美元的罚款。这个账目好算:每项罪名一个月监牢、一千美元罚款。

这些钱就归了北卡州政府了,保险公司没得到什么,还损失一万五千美元,算是两败俱伤。这个想白抽雪茄的大律师、“纵火犯”损失就大了,倒赔九千不算,还坐两年监牢这两年中不能挣钱。但他也有收获:获得该年份美国“最佳律师奖状”第一名。 the 1st place winner in the Criminal Lawyers Award Contest. 他从此出了大名,名垂美国律师名人、经典案件的历史。虽然这个经典案件有点搞笑,但法律是严肃的,监牢的铁门是上锁的,他老婆守寡两年是痛苦的。他耍小聪明导致的这个结局对他本人长期来说值不值得,很难判断,毕竟他扬了名,说不定也就有机会揽到大生意。

(美国人特喜欢拿律师开玩笑的,另外就是总统。这些人都是聪明人,说他们愚蠢,他们不会有被羞辱的感觉。倒是中国过去的相声,总是拿残疾人开涮,那是真正的羞辱。在美国,拿律师、总统这类强势人开玩笑不会惹官司,但要是拿残疾人开涮,起码有道德上的顾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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