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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3年03月10日

(2013-03-17 13:02:02) 下一个
星期天 阴
▲今天上午9点钟,陈碧波来我家。聊天近两个小时。
陈碧波说:上星期四,我去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刘孟虎接待了我。刘说:你的这个案子错在最高法院。6年多7年时间,最高法院9次书面、21次口头,一共30次约你谈赔偿问题,最后却又发裁定,否认以前的,法院办案怎么能随心所欲?其他不讲,就这30次约谈的费用、误工费用,都应当给你赔偿。最高法院执法违法,犯法,影响很不好。不过,要纠正,难度也很大。我们也没办法,对你只能表示同情。
我:这个内司委主任不打官腔,讲话通情理。
陈:别人也讲刘孟虎为人很好,当过模范检察官,水平还是不同。他虽然解决不了我的问题,但理解我的作法。我也就感谢了。
我:能体谅民情的官员不多。
陈:那是。李□□(政法委副书记)就不行。讲话太没水平。他讲:天大由天,最高法院就是天,它驳回了,就不可能再改变!我说:你这个政法委书记说错了。共产党才是天,法律才是天。最高法院只是执行法律,解释法律,它有错就必须纠正!我把同李□□的争论告诉楼区政法委和信访局领导,他们笑了,都说李□□有病,糊涂了,劝我莫计较。我说,不是我计较,是这种人误事,激起民怨!
我:我倒觉得李□□讲的也是实话。要纠正最高法院的错误谈何容易!……
陈:□□□□,□□□□□□,□□□□□□□。□□□□□,□□□□□□……□□□□,□□□□□□□。(删去陈碧波过激言论78字。)
……
▲下午3点,上网看“二会”部分代表提案、言论:
◎周森:捐工资搞慈善要立法;
◎陈游标:未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应生孩子;
◎朱列玉:应将贪污10万判10年以上改为1年以上。
◎申纪兰:这个网,你谁想上就能上?还是要组织批准呢?我有个想法,网也应该有人管,不是谁想弄就能弄,就跟人民日报一样,外国那些人那是瞎弄的,咱不能这样,咱要按照原则去弄,不要好的弄成坏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那能说上网就上网呢!

申大娘:您上网么?知道网络是怎么回事么?以“从不投反对票”的一惯作法来迎合主子,妄评网络,你只会帮主子的倒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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