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晴
今天看新华社《在法律的天平上——王立军案件庭审及案情始末》的长篇报道。颇有感慨。
1、薄熙来打王立军耳光
报道说:
相关证人证言显示,2012年1月28日,王立军向当时的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反映薄谷开来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并被打了耳光。当时在场的郭维国在讯问笔录中称:“打了王立军,这个矛盾就公开化了。”
“当时的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就是薄熙来。也就是说:王立军向薄熙来反映薄谷开来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结果,王立军被薄熙来怒斥,并被打了耳光。
一个政治局委员打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的耳光,说明了什么?
在薄熙来眼中,他手下的任何人只不过是其家丁、家奴。足见公权力“家族化”何其严重矣!
2、王立军涉嫌受贿305万元
报道说:
王立军涉嫌受贿主要事实:2009年4月,王立军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其一直系亲属调北京某部门工作,因为没有房子,收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出资人民币285万余元在北京购置的两套住房,并以其岳父名义办理了购房手续。……2008年9月、2009年11月,王立军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局长期间,大连世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俊世先后两次为其支付在重庆租住的别墅租金共计20万元。
五年前,中纪委找内蒙古书记储波谈话,指出其子有2200万以上非所得。储马上主动交出3000万。老殷曾多次赞扬:一个省委书记才两、三千万,太廉洁了。
五年后,副部级的王立军受贿只有305万,难得的廉官啊!谁说越反(败)越腐(败)?
3、化作青烟,驾鹤西去
报道说:
11月18日,尼尔·伍德尸体在当地火化。当晚,王立军将该情况电话告知薄谷开来。张晓军在证言中称:“2011年11月18日晚上,王立军给我打电话让薄谷开来来接,薄谷开来接过后说,王立军来电话说了8个字‘化作青烟,驾鹤西去’。”
杀死无辜的“国际友人”,却显得如此淡定。在王立军眼中,法律如儿戏,人命如草芥,何其歹恶残忍!令国人悲哀而又无奈的是:此等官员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