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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搞不搞一人一票,不是条件问题而是政治认知问题
张维为是瑞士日内瓦外交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沐欧风浴美雨,对民主的认识理应比我们这些蛰居乡野、长期受专制思维灌输的国人要明白。但看他发表在2月28日《环球时报》的《‘游戏民主’模式在全面走下坡》一文,方知张教授的民主知识少得可怜。
张教授坐在书斋里,穷翻典籍,想破脑袋,总结出搞一人一票必须具备的5个条件,即政经分开、人均资源高、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体、私有财产保护体系成熟、精英阶层已获得掌控国家的能力。
稍许有点民主历史常识的人,一看就知道张教授的这种研究成果是象牙塔里学究式的想当然,与现实不搭界。
民主选举由少数人、多数人参与再到一人一票,在欧美国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固然有不能的问题,但更多的是不为的问题,也就是说主要不是条件的考量而是政治的认知。这种政治的考量,主要表现在阶级、文化、性别、种族歧视等等方面。
英国的宪章运动,其中一条就是要取消阶级歧视,要求工人阶级有选举权。民主之初,妇女之所以普遍没有选举权,就是歧视妇女剥夺妇女权利之风在作祟。美国的先贤们在关起门制宪时,在该不该给黑人奴隶选举权的问题上,南北双方的代表争论异常激烈,互不相让,几乎闹到制宪会议崩盘的程度。最后通过政治市场的讨价还价,以一个黑人算0.6个人白种人达成妥协。
即使在今天如此发达的美国,总统选举仍然还不是一人一票。2000年的选举,民主党的戈尔得票总数比共和党的小布什多,但戈尔还是输了,原因是小布什的选举人票比戈尔多。选举人制度是美国的独有,它的设计与张教授所列条件也无关,是所谓担心平民文化素质低选不出好总统,而想出来的平民选精英(选举人)、再由精英选总统的政治不平等的办法。现在的美国已经完全具备张教授的一人一票的5个条件了,但饱受诟病的选举人制度却依然我行我素,这里的考量恐怕已不是文化而是宪法不可轻易修改的宪政问题了。
多年以来,中国走形式的选举,在选票计量上,可谓独树一帜,这就是1个城里人相当于4个农村人。这种对农村人的政治歧视,是蕴含着广泛的城乡差别的冰山一角而已。现在城乡已改为1:1了,这当然是社会的进步。
如今的香港名列世界发达地区,且人口少地方小,但参与选举特首的人开始规定是800人,今年是1200人,与有700百万人口相比比例够低了。像香港这样的地方都不能搞一人一票选举,就完全不是技术操作考量而是对民主恐怖的一种政治考量。
说实在的张教授杜撰出一人一票的5个条件,不是一个知识问题,而是一个学者的良心问题。我怀疑张教授是为某种政治需要而有意献计献策罢了。(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