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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1年 2月10日

(2011-02-11 04:07:15) 下一个
“文革”初期,我是保守派。保守派组织垮了后,我便成逍遥派。从此,躲进学校图书馆。在那最最革命的年代,除了马、列、毛和鲁迅的书外,其他书几乎都不能看。但是,在图书馆可以以“革命大批判”的名义借阅“毒草”。那时,我对“让步政策”、“清官”及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等有兴趣,做了10多万字的笔记。有一天上午,我发现坐在对面的一个女同学(记忆中是财政系的),她边看书边摘抄,有时发出忍不住的笑:她担心被别人发现,只好掩卷低头窃笑,并咳嗽几声。我猜想她是被书中情节打动。我不便问她看的是什么书,--那年代,看革命书藉以外的书,是不愿让人知道的。
我很想知道她看的是什么书。怎么办呢?--我静静地等着,等到中午下班,她去还书(那时借书是不准带出图书馆阅览室的)我跟在她后面,……我终于知道:她看的是冯梦龙的“笑府”。下午,我第一个到借书窗口,填好借书条,抢先借了这本书,躲到阅览室的一个角落……打开书,书中有一摺页:很可能是那女同学摺的。我见到如下文字:
三人同卧,一人觉腿痒甚,睡梦恍惚,竟将第二人腿上竭力抓爬,痒终不减,抓之愈甚,遂至出血。第二人手摸湿处,认为第三人遗溺也,促之起。第三人起溺,而隔壁乃酒家,榨酒声滴沥不止,以为己溺未完,竟站之天明。(《笑府·殊禀》)
当时,我只觉得这笑话荒唐得离奇、好笑。我马上把它抄在本子上。
40多年过去,这则笑话,我愈记愈深,并且还经常同人讲。但是,真正理解这则笑话,是随着自己脸上皱纹和头上白发的增多。
最近一次讲这个笑话,是农历初三的晚上,地点在海王府,q先生请我和市监察局原副局长周正初君。
当我讲完这个荒诞而精彩的笑话后,他们都笑了。正初君笑得摇头。
……
冯梦龙是明末人,距今360多年。他笔下笑话中的三个人,年岁稍长点的国人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很熟悉。
我是奔七十的人了。回顾此生,当承认:老殷我曾经就做过那笑话中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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