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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阴雨。
6月21日的《文萃报》载文:艾冬梅等状告王德显案和解内幕。
在这篇文章中,艾冬梅说:在这次官司被媒体披露后,有很多外国媒体找到我,甚至有一家媒体说,只要我接受采访,我能拿到的钱比打官司赢得的钱还要多,但我想,咱们自己的媒体曝光就算了,我不能到外国的媒体上去揭我们自己的短……
初看这段文字,我不明白艾冬梅的话:我不能到外国的媒体上去揭我们自己的短……
既然承认是“短”,为什么又不能到外国的媒体上去“揭”呢?岂不是护短吗?
细想艾女士的这句话,觉得这也是常识。因为近半个多世纪来,我们经常接受这样的指示:不要让国外敌对势力利用;不要为反华势力提供口实;不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如有违反,轻则下岗失业,重以“里通外国”罪,被判刑坐牢。
由艾女士的话再作联想。在现实中,国人遇到的很多“短”,“在咱们自己的媒体”上就“曝”不了“光”。比如前几年震惊世界的“非典”,最初,国内严密封锁,于是有学者只好捅到国外媒体,再“出口转内销” 。“要想奔小康,就去卖血浆。”河南上蔡的“中国艾滋病村”,“100万同胞在沉默中接连死去,却没有人在意,鸿毛般轻盈的生命是多么可悲。我没有能力去拯救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在这里纪念这百万已死或将死的同胞而已”。多么揪心的话,然最先揭露者,其遭遇何等坎坷、悲惨!
震惊世界的“虐俘”丑闻,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首先向布什发难,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都是由美国内媒体率先向世界揭露。美国为什么不惧怕“被敌对势力利用”?台湾政坛暴出的各种丑闻,并不影响社会的安定,正表明民主的强大:人民能揭露政府,能监督官员。陈水扁滑头,坏,……其命运最终只能由多数台湾人来决定。
?对人民话语权的剥夺,是专制的必然。惧怕媒体曝光,尤其视国外媒体为猛兽,是虚弱,是对正义的否定。
艾冬梅女士,你作为田径运动的中长跑选手,你的跑也许能与国际比赛接轨,但你的这话不仅不能与国际民主潮流同步,而且是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