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楼下啃骨头的帖子,想起成功
(2007-07-12 13: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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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逼利诱LG吃鸡爪的事。前两个星期,早听朋友说某家餐馆的早茶不错,买完菜路过时突然馋瘾大发,决定去回味回味这久违的早茶(茶不是最爱,诱人的各式大点、中点、小点和特点才是真的最爱)。一进餐厅,还真是生意兴隆,前面已经一堆人在候位了,好在早茶形式的就餐周转也快(说是早茶,其实中餐了),小姐说应该不会超过20分钟。好,既来之,则安之。果然不到20分钟,小姐叫号,领人埋位。一路偷窥,各家餐台上果然各有风景,心中大喜,心想这家餐厅看来名不虚传,这可是大好机会培养LG 的中国情怀,特别是饮食文化啊。就坐,教育LG这粤菜可是中国的著名几大菜系之一,粤式茶点也是极具餐饮服务特色。LG看着推着茶点小车走来走去的服务,也觉得别具风格。好,不多说,吃才是重点。最著名最有特色的当然首推虎皮凤爪了,其次粉蒸排骨,猪肚,虾饺,看着就直流口水。LG一看,傻眼了,还配上超光滑的仿象牙筷,他奋斗了一下,不错,虾饺顺利进肚,还行。排骨,complain没肉不说,还有肥肉,好在味道还接受。废话,我们要得就是这吸髓啃骨的滋味。鸡爪,他老人家连连摆手,你吃就好了,我不爱吃皮。任我如何的温柔解释,这跟鸡皮完全不同,味道很好,LG都不为所动,我筷子一放,这餐厅里这么多老外,人家都吃的好好的,怎么就你不懂欣赏呢?LG赶紧解释,不是啊,别人的桌上没有这个。我环顾一周,喝,所见老外的桌上还真都没这些,多是各式包点,看来LG观察敌情还挺仔细。好吧,一时语塞,恙做长叹一声,没有个知己在这共同欣赏,真是食之无味啊。这招果然奏效,LG明显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这再接再厉,故意将夹菜的动作放慢半拍,“ok.你说得这么好吃,可能味道很好吧,我也试试”。哇,我看他倒真象是为了我上刀山,下火海一样。自然有是经过一番奋斗,本来LG挺自信他的筷子功的,这仿象牙筷还真给了他一点挑战,终于手与筷子并用,鸡爪的滋味总算尝到了,怎么样,不错吧?我还是觉得象鸡皮的味道。唉,我的天,白费劲了!不过不管怎样,LG终于有生第一次吃了鸡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