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思想”(Thought),顾名思义,是指个人的观念,观点等等,而“意识形态”(Ideology),或者“大众/群体意识形态”,是指一个群体的人共同持有和遵循的观念。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中国,孔子的思想是“个人思想”,儒家意识却是“意识形态”;在西方耶稣的思想是个人思想,而基督教却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
“个人思想”和“意识形态”虽然都是和人的思想有关,但两者却禀赋完全不同的特点。在个人思想中,由于人都有一个自由的大脑,所以“自由”,“个性”,“百花齐放”等等是其最显著的特征;而在意识形态中,由于社会是一个群体,需要和平,需要发展,就必须有一些基本公认和遵守的观念,所以“和谐”,“一致”,“共性”等等是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共同特点。
个人思想可以影响意识形态,并且可能是意识形态的思想基础,但两者之间却往往有不同程度的差别。这是因为,当一个群体接受了某个人的思想体系之后,这个体系还会被再丰富,再修整,以适应群体的心理需要和社会的发展。拿儒家思想为例,在孔子之后,中国人并非照本宣科地按照他的言语行事,而是在历史中经过后人不断修改和补充,形成了一套以“孝”为基础的完整的人伦道德体系。再如基督教,虽然耶稣的言行是基础,但基督教精神却是一种综合的结合多种文化的思想道德体系,这些思想内容并不一定都和耶稣的言行一致。
混淆这两者是非理性的,也是大众的通病。最常见的是拿个人思想中的精华为意识形态中的糟粕辩护。比如儒家意识中糟粕累累,三纲五常的人伦等级意识导致了儿童,妇女这样的社会弱势在中国的几千年的受害,但每当有人批判这样的意识形态,总有人把孔子的一两句名言拿出来为儒家文化辩护。基督教文化中也有这个现象,比如在基督教中明显地存在对女性的歧视,但如果有人指出这一点,一定会有教徒站出来用耶稣的话为之辩护。
另一个混淆两者的特点是把社会群体的偏激甚至灾难归罪于个人的思想。比如把法国大革命的血腥残暴归罪于卢梭,把二战的种族歧视和灭绝归罪于尼采或叔本华,把共产主义国家的人为灾难归罪于马克思,把几千年中国的传统意识糟粕归罪于孔子,等等。其实这些人为灾难的最主要因素都主要是和历史或进化的必然性有关,和个人思想的关系到是最为薄弱。就拿二战来说,没有尼采叔本华,德国一样遭受经济困扰,一样需要扩张,需要拿犹太人当替罪羊。日本军国主义没有受个人思想的影响,一样地有着灭绝中国人的欲望。
从以上简单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个人思想和意识形态有共同点-都同属人的思想领域,但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在理性的思考和讨论中,这两者决不可混淆。否则各说不一,无法建立逻辑清晰的交流,更不可能有积极的思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