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透过台独问题分辩真伪民运﹖
(2004-11-02 20:04:30)
下一个
是赞成统一,却反对强行统一﹔还是赞成台独,并刻意寻求台独﹖这就是真伪民运的分水岭!
大凡身为中国人者,多认同台湾是属于中华民族的﹔是中国的领土。是不会喜见并推动国家分裂的。身为中国的民运人士,更是希望中华民族在得到了真正民主自由之后,国家变得越加富强,能象美国那样成为别人都向往的天堂,而非冒着生命危险也要逃离的地狱。也因为他们是中国的民运人士,他们首先要反对剥夺中国人民正当权利、实行独裁的中共一党专制,反对中共以当然代表中国的身份,以专制制度去统一巳实现民主制度的领土台湾。而是希望统一是在两岸都实现民主制度,由全体人民普选产生政权的前提下实现。在现阶段中共坚持以“共”统“台”的形势下,中国的民运人士是坚决反对这种“统一”的。更遑论以武力来实现统一。
中国的民运人士还希望两岸加强往来,让更多的大陆人民了解到什么是民主权利,以及给人民所带来的好处。让中华民国、让台湾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块圣地﹔一块让中华民族实现全面民主自由的发源地。让她揭穿什么“中国的国情不适合”、“中国人的平均素质低”等中共用来反对在中国实行民主制度的谎言。好让十三亿大陆人民向中共问出同一个问题:在台湾的中国人能行,为什么在大陆的中国人就不行﹖而不是变成:外国人能行,为什么中国人就不行﹖他们会认同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有一天台湾真的不得巳独立了,那也是因为无法制止中共坚持妄图消灭中华民族唯一的民主圣地而导致,并非因为台湾从来就不属于中国。他们会为最终无力挽回的悲剧而觉得伤痛。
而自以为“台湾国”人,但故意以民运人士面目出现者则不同矣。这些伪民运人士,他们从根本上抹杀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份的事实。即使不能完全否认是,但也坚持认为已经在1895年的马关条约将台湾永久割让给了日本,而且这是有效的割让,台湾成了日本的领土。战后日本向盟军投降,只是由国军代为受降,代盟军从事军事占领,但这不是主权转让。“开罗宣言”与“菠茨坦宣言”是公报,不是协约,因无日方参与,亦无法律束约力。至51年缔结、1952年生效的旧金山对日和约,才是有效的法律文件。但日本只是依和约放弃对台湾主权,并未指明把台湾主权转让给谁,所以,台湾地位仍属“妾身未明”。但因为中华民国事实在控,所以,可以认为台湾主权自1952起,才正式属于中华民国。但台湾主权从头到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关。简要概括之,可以理解为:中国合法割让,日本合法放弃,中华民国非法取得。而中华民国从不代表中华民族。
姑且不论若按此归纳,台湾直至1952年之前仍是日本的“合法”领土,岛上的自然都是“日本国民”了。那发生在1947年的“228事件”岂不成了心犹不甘的“日本国民”对抗盟军的代表“中华民国国军”的荒谬事件﹖日本政府杀害了无数中国人至今不肯道歉,那在战败后竟借机纠群以武力冲击盟军代表总部,企图重新控制台湾的“日木国民”不该受到镇压﹖
最主要的是这些伪民运人士的立场是把“台独”看作是要积极争取、刻意追求的目标,要尽一切努力去“独”,却为“统”设下许多苟刻的障碍。实现民主制度不是统一的前提,反而“前日本国民”的意愿才是第一位的。他们虽以中国人的面目出现,却不从中国人的角度去看“统独”的利弊,中国大陆发生的一切与台湾无关,你们要搞民主是你们自己的事,你们要反抗中共专制亦不要拖台湾下水,中国人的苦难不等于台湾人的苦难。只要中共不来吞并台湾,“两国”就是友好邻邦。所以中华民国没有义务、更没有责任去支持旨在对抗中共专制的民运。他们视“台独”为一大幸事,而“统一”则是不得巳而为之。这正好和既欲早日在中国大陆成功实现民主制度,又要尽力去设法防止中华民族出现分裂,并且不否定中华民国也有权代表中华民族的真民运人士的做法南辕北辙!
所以,真民运人士视“民主、统一皆得者为上策”,视“虽民主,却分裂者为下策”。伪民运人士则视“虽民主,却分裂者为上策”,视“民主、统一皆得者为下策”,正好相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这么简单!
诸网友不妨按此公式对比,几可屡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