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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的密码与犹大故事的解密(俞力工)

(2007-03-16 12:56:55) 下一个
达芬奇的密码与犹大故事的解密
俞力工
 
  这两天,美国作家丹.布朗(Dan Brown)的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在各大洲以电影形式同步出笼。该书3年前发行以来,销量高达4,600万册。由于其情节多处抵触《新约》记载,因此引起基督宗教界(包括天主教、新教、东正教等)的一片抗议之声。
 
  《达芬奇密码》把耶稣描写为一个平常人,并非如《新约》所述,为“圣母玛丽亚未孕而生”;耶稣也不是《新约》中的单身汉,其妻子为十二使徒之一的玛丽亚.玛格达蕾娜(《新约》记录的门徒中无女性)。两人还生了后代,在达芬奇所属的秘密团体的保护下,其子孙延续至今。
 
  由古至今,学术界一本正经向基督宗教提出挑战的人士多如过江之鲫。但是,《达芬奇密码》的最大亮点在于,作者不是学究式地提出历史凭据对基督教的内容加以批驳,而是强调自编的情节具有“真实性”。如此一来,便无异于指责基督教和教会撒谎,并否定了其存在的合理性。于是,基督宗教各界人士便被迫进行广泛辩驳,同时无意间却替该小说发挥了最大的促销作用。接着,似乎还必须对“真实性”问题有所交待。笔者无意就上述两版本孰真孰假问题参加意见,而只想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宗教信仰的真实一面。
 
  众所周知,基督宗教的圣经为《新约》,而《新约》中最重要的又是头四篇“福音”中的“耶稣受难”事件(见拙作《耶稣受难记之我见》)。两千年来,基督宗教界对这段记载深信不疑,即“济世救人的耶稣遭门徒犹大出卖后,让犹太人押解给罗马当局,而后处以十字架刑丧生,死后第三天又突然复活,由是感召了广大群众…”。然而,一般人对《新约》的自相矛盾处,却不加细究。例如:《马可福音》就曾提到犹大是耶稣的心爱弟子(3,13),甚至准许他以耶稣的名义进行布道(6,12);《马太福音》也提到,耶稣曾授权予犹大,使他能够施展神奇治病救人(10,1-4)。既然如此,为何受到耶稣喜爱,又在其小组织里“掌管银子”的犹大,怎么会为了蝇头小利出卖耶稣呢?同样牵强的是,当另一个名叫约翰的弟子事前获悉犹大要出卖耶稣,为何不及时拯救耶稣呢?当耶稣被捕之后,为何所有其他门徒均溜之大吉呢?此外,既然耶稣受难是上帝的“感召世人”的刻意安排,同时耶稣事前明知将要遇害又不躲避,那么犹大即便将耶稣身份泄露给犹太人长老,(而不是押解给罗马当局),他又犯了何罪呢?
 
  另据《马太福音》记载,这个“最好就不存在这个世上的犹大”(26,24)听闻耶稣受难后,就羞愧地上吊自尽(同上,27,6);随后,在《使徒行传》叙述同一事件时,又变成了犹大“仆倒在地,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I,15-18)。其实,诸如此类的纰漏,不只是在《新约》里比比皆是,《旧约》里也是不胜枚举。例如《创世纪》里就有亚当、夏娃所生的两个儿子相残的故事。兄弟在上帝面前争宠而引起仇恨,一个杀了另一个,而存活者竟然娶了妻子,有了后代。留心阅读的人士不禁追问,“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就只生了两个儿子,那个女子又是从那儿冒出来的呢?一句话,经书非历史,不能认真,不得细究。
 
  “犹大”这个犹太人的通俗名字原来是指“感谢主”。自从在《新约》里扮演了“弑神”的丑角之后,就再没人敢取此名字了。不仅如此,两千年来,犹大,犹太人几乎成了同义词。由是,原本是“耶稣的钟爱子弟”,“上帝的选民”,经过几篇“福音”的情节编排,便大祸临头,成为天诛地灭的过街老鼠。倒霉的犹太人,避得了犹大名称,却无法摒弃犹太人的民族称号。
 
  凡对基督宗教稍有研究者,均知道长期以来,不时有人提及曾有一篇早已失传的《犹大福音》。非仅如此,大家都还知道该《福音》对耶稣受难过程的记载与其他《福音》截然不同。根据《犹大福音》,犹大完全是在耶稣的指示下,做出举报耶稣的行动,因此并非是“出卖”耶稣,而是执行上帝与耶稣安排的神圣使命。依笔者之见,甚至是基督宗教得以创建的一大功臣。
 
  如果暂时撇开宗教信仰而专注于历史科学的研究结果,大可相信耶稣于公元30年左右遭杀害;而其使徒保罗的书信,出现在公元50-60年之间;《马可福音》写于公元70年左右;《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写于公元90年左右;《约翰福音》则迟至公元100年许才出现。这意味着,所有有关耶稣事迹的文字记录都产生在他逝世之后的20年至100年之间,而其信徒为了在此期间建立一个有别于犹太教的独立宗教,便难免把犹大与犹太人涂黑,把耶稣提高到上帝之子的地位,并让基督徒顶替犹太人的“上帝选民”殊荣。
 
  至于《犹大福音》究竟出现在什么时期?目前似乎没有定论,由于史料最早提及该《福音》的日期是在公元170年左右,因此大可推论它撰写于170年前的某时。《犹大福音》于公元六世纪突然失踪,直到1978年才在埃及再度现身。此后几经波折终于在本年4月9日发表于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经学术界考证,这本经书抄写于第四世纪,其中,的确把犹大当作英雄人物和耶稣的贴心看待。
 
  既然如今新发现的文字史料显示“犹大弑神”极可能是个历时最久的冤案,那么两千年来所有教堂里的丑恶犹大画像是否也要相应重新绘制呢?所有把犹大和犹太人联系在一块的污言秽语是否也要加以修正呢?是否各个教会也要将犹大恢复名誉,对犹太人表示诚挚的歉意呢?是否也该把“上帝选民”的荣誉归还犹太人呢?如果尊重历史科学,如果执着于“真实性”,翻案的触及面似乎会超过任何基督教会所能承担。如果把宗教当作与学术无关的纯朴信仰,那么,更是毫无必要与《达芬奇密码》的作者在“真实性”问题上纠缠不清。反正,基督宗教早已占领了四分之一的思想世界,《新约》编辑过程中的“黑箱作业”大可永远保持其神秘性;《达芬奇密码》依样画葫芦,目的无非是为了取得最高票房记录和赢利。但持平而论,其手段端是诙谐、聪明又毒辣;至于《犹大福音》是否真能有朝一日起着纠偏作用?这才是个真正深不可测的问题。
  
  最后,忍不住地还要提及一段有趣的题外故事。笔者虽经再三思考,始终不太明了为何《达芬奇密码》要把达芬奇设定为秘密组织的要角之一。真实的达芬奇一生献身艺术,有一次在意大利多明尼加教派的寺院赶工滞后,遭到寺院主事的责骂。达芬奇一气之下威胁该主事说,将要把此老的面孔充当“最后晚餐”画像里犹大的造型。从此之后,该主事再也不敢干预达芬奇的进度。达芬奇是否掌握密码不得而知,但至少善于施用小规模毁誉武器。2006/5/19
  
说明:本文引用的《新约》为中文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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