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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FU你提到:何况我的个人文件还牵涉到中国。不是很明白!

(2007-03-22 07:40:15) 下一个
婚姻状况,现居所都写得清清楚楚。另外还有我的护照首页,并且还有未页的附注。这些文件先由当地公证机关认证,
再翻译成德文由德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然后在德国直接递交办理。
另外就是我个人的工资证明单。第一次工作单位出示的是纳税纪录单,但德国使馆说不是。所以重新找单位要了每月工资的明细表,再递交德国大使馆。

我个人觉得Judan的解释对,因为当时先生看信之后也大笑道,真是不该报这么高啊。但由于当时我们出示的是正式纪录,所以没有办法否认的。

还有就是谢谢您给我一国籍。我看再讨论下去,我不是难民都该成流亡者了。并且,对于客观的探讨,本人会努力作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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