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秋在记忆中总是伴随着脆生生的响, 悉悉挲挲,那是轻踏在满地枯黄的法国梧桐树叶上发出的声音。母亲说过,秋天是她最喜爱的一季,主要原因是温度湿度宜人罢。而我却总觉得秋天没啥个性,说不出不喜欢,但也谈不上喜欢。相对于秋,我对春和夏,是爱恨交织地喜爱着。我在厌倦绵绵春雨的同时,享受着浅浅的新绿,和万物复苏的欣喜,在排斥粘腻的燥热之余,期盼着那个能穿裙子的季节。年岁渐长之后,再不能像儿时那般爱得任性执着,反而眷恋起故乡的秋,温和,中性。
费城的秋,截然不同。印象中她总是来得惊艳,走得仓促。极尽绚烂的叶子在秋风秋雨中翻飞落没,随之而来的是肃杀的寂冷。来不及恋上她,即芳踪难觅。冬,已是迫不及待。一想到呵气成冰,凛冽的寒冬,我就冷得想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