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安月刊《啄木鸟》2005年第7期
新中国首例假币案
东方明
银行老职员点钞时的手感
1950年6月16日,下午4点多,上海市新成区(现静安区)新闸路上的一家人民银行办事处营业所里,几位职员正紧张地清点着当天存储进来的各种票面的人民币。
突然,一个五十来岁的老职员正数点着钞票的双手一个急停,随即从手里的那沓钞票里抽出一张来,略略一捻,举手对着头顶的日光灯映照,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仔细地盯着这张钞票。
这是一张崭新的、票面为1万元(此为旧人民币,相当于新币1元,下同)的钞票,上面镶印着一艘正在行驶的深绿色的兵舰图案。乍一看,跟正在市面上流通着的1万元纸币没有任何差别。正因为这样,所以,刚才在经一位新职员点验时,没有发现破绽。但是,当这个老职员点数时,他凭着手感就发现不对头,于是便抽出来仔细检查。这一检查,揭开了建国后首例伪造人民币案的帷幕。
这张钞票随即被送到营业所领导那里,然后又立刻被送往办事处办公室。办事处领导震惊之下,拿着钞票看了又看,捻了又捻,由于看上去跟真币没有什么差别,一时竟还难以下确切结论。于是,当即往分行打电话报告,要求立刻对这张纸币的真伪进行鉴定。
鉴定的结果,证实这确实是一张伪造得几可乱真的假钞票。
当天晚上,在上海市的流通纸币中发现假币的消息就上报到了北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总行指示:严密监视,注意假币流通动向;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请警方侦查。
与此同时,这一消息也上报给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潘汉年连夜向上海市公安局下达了调查命令。
上海市公安局新成分局接到市公安局的调查令后,于次日上午9时指派侦查员李谋谷、宋得新前往银行了解假币一事。经向发现该假币的新闸路办事处职员询问得知,该假币是在兴隆公司解送银行的营业款中发现的。于是,李、宋两人决定去兴隆公司调查。
兴隆公司是一家中等规模的私营百货公司,老板姓金,是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戴着一副玳瑁架眼镜,脸上挂着一种谦恭的微笑。他听侦查员说明了来意,马上叫来了公司财务股长,吩咐道:“你向公安同志说一下昨天解送银行的款子是怎么回事。”
财务股长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小心翼翼地望着侦查员,说了好一阵不得要领。侦查员于是把情况说了说,他这才清楚应该怎么办,说要弄清楚这张假币的来路,只有把各柜台的柜长叫来,让他们回忆。侦查员接受了财务股长的建议,请金老板把各柜台的柜长召来举行了一个座谈会。座谈会开了大约20分钟,最后以失败告终——谁都不记得收到过假人民币。
这样,对假币的调查就无法进行下去了。李谋谷、宋得新两人遗憾地返回分局,向领导汇报了情况,领导让暂时先把此事放一放,看接下来是否再有假币冒出来。
几天后,又在银行、米行、百货公司和公共汽车上发现了数百张伪造的镶印有深绿色兵舰图案的1万元和黑蓝色拖拉机图案的5000元人民币。至此,已经完全可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伪造假币案件,上海市公安局决定正式立案侦查。
侦查组由市公安局和最先发现假币的新成区的新成分局侦查员共同组成,新成分局方面还是指派李谋谷、宋得新参加。但是,侦查组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竟然未能捕捉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假币还时不时地冒出来,一时间弄得全市范围内传言四起。潘汉年副市长、市公安局扬帆局长对该案非常重视,几乎在每周的碰头会上都要议到此事,消息反馈到侦查组,众人自是感到压力重重,但一时却真的无咒可念。
直到同年9月,通过从无锡方面传来的消息,侦查组才捕捉到了一点线索。
假药包装盒上觅线索
无锡市的消息,是破获了一起假药案件。这起案件,还得从那年5月份说起——
1950年5月,无锡市的一家私人医院经西药掮客郭真峰的介绍,从上海来的西药商钱品君那里买下了一箱当时颇为紧俏的抗菌特效药盘尼西林注射剂。但是,当该医院将购得的盘尼西林用于临床时,却发现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原来那一个个密封的玻璃小瓶里的液体,竟然是蒸馏水!
医院起先还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找到掮客郭真峰,想通过郭真峰去上海找到钱品君,让其退还全部款子。郭真峰是靠介绍西药买卖吃饭的,信誉极为要紧,闻听此事,深感吃惊之下也知道必须挽回医院方面的损失,否则他以后别想在无锡地面上混了。当时无论是医院方面还是郭真峰,都还没有把此事上升到“犯法”的高度上去认识。
郭真峰跟钱品君也是首次交易,不过,两人认识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了。解放前郭真峰有一次去上海了解西药行情时,就已经跟钱品君一起吃过饭了,当时两人还交换过名片。当下,郭真峰就去了上海,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上门去,却大吃一惊:那里已经被军队征用了!郭真峰定定神,小心翼翼地向哨兵提出了求见部队领导的要求。哨兵问清来意后,报告了上级。一位参谋接待了郭真峰,态度非常客气,但是对于原住户之一钱品君的去向一无所知,因为部队进驻该处时,这里已经是人去楼空了,参谋建议郭真峰去公安局问问看。
这时,郭真峰才想起这事是“见不得官府”的,因为一见官府,就要追究法律责任,那他姓郭的也要承担一份责任了。于是,他就决定返回无锡,再作计议。郭真峰思来想去,寻思为了保住自己的信誉,只好自己把货款赔了。当时的盘尼西林,价格昂贵,郭真峰手头拿不出这些钱来,只好向朋友商借。为此,还被老婆骂了几次,夫妻俩最后打了一架,老婆一怒之下,回娘家去住了。
郭真峰把货款赔偿后,医院方面当然也无话可说了。这事本来已经算是结束了,郭真峰也无意再去上海查找钱品君了。没有想到的,他在9月上旬的一天,竟然在无锡跟钱品君不期而遇了!
那天下午,郭真峰去火车站接一位北方来的客人,因为火车晚点,他就在车站外面转悠着消磨时间。当时的无锡,是苏南行政公署所在地,江南重镇,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火车站更是不分日夜都熙熙攘攘。郭真峰在那里转悠了一会儿,感到口干了,便去一个小摊上想买一杯自制的饮料解解渴。小摊前站着两三个人,也正在喝饮料,郭真峰走上前去,突然觉得其中一个人的背影有点眼熟,心中一动,踅上前去一瞅,猛然伸手一把抓住:“姓钱的,你干的好事!”
钱品君没想到竟会被郭真峰碰上,他当然知道郭真峰为什么抓他了,一张脸早已吓得变色,愣愣地望着郭真峰,一时说不出话来。稍停,他回过神来了,一边挣扎一边叫道:“神经病!我不认识你!你揪住我干什么?”
郭真峰见对方如此,火气就更不打一处来,二话不说,伸手就是一巴掌。钱品君立刻还手,两人扭打起来,招来了一群看客。正打得起劲,警察来了,把两人揪住,带往派出所。
这样,钱品君卖假药的案子就暴露出来了。无锡市公安局经讯问得知,钱品君出售的假药是从上海一个名叫徐俊德的人那里“批发”而来的,徐是上海人,现在住在何处不清楚。
无锡市公安局于是发函上海,向上海市公安局通报了上述案情,要求协助调查徐俊德的下落,予以缉拿。
在这之前,上海市也已经发生了伪造假西药的案子,上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但是还没有找到线索。现在冒出来一个徐俊德,自然引起了重视。承办该案的侦查员当即决定赴无锡提审钱品君,进一步了解情况。
钱品君在接受上海侦查员的讯问时,再次说到了徐俊德。因为侦查员来自上海,双方都以上海话交谈,侦查员又破例给他香烟抽,所以,他的话也就多了些。说着说着,说到了他向郭真峰兜售的假盘尼西林的包装制作,他无意间所说的一句话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徐老板本事大着呢,你们看那包装盒,完全跟真货一模一样,听说他连钞票都能造!”
那两个侦查员虽然不承办假钞案,但假钞案的情况是知晓的,当下马上追问这话的由头,但钱品君说不出更多的内容了。侦查员返回上海后,将这一细节向领导作了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重视。于是,假钞侦查组的侦查员专程去了无锡,要来了一盒假盘尼西林。经技术鉴定,基本确定包装盒的印刷与假钞有相似之处。至此,有理由将徐俊德定为伪造人民币案的嫌疑人,市公安局决定将假药案与假钞案串案并侦。
远东药厂的徐老板
原以为到了这一步,侦查工作算是有盼头了。但出乎意料的是,侦查员一连折腾了一个月,竟连徐俊德的真实身份也没能查明,更别说住址和逮人了。当时是解放初期,政治性案件、各类刑案特别多,警力明显不足,不可能为了这样一个案子而长时间地耗费力量,于是市公安局领导就指令暂时停止对该案的侦查工作,将侦查组成员调去侦查其他案件了。
这样一搁就搁了半年,在这半年中,假钞还是时不时地冒出来,各分局和派出所总是闻讯就出动,有几次已经查到了持有假钞者,但是再往下查就查不下去了,因为他们都是一些普通老百姓,那假钞是从市面上购物找零的结果。
直到1951年3月中旬,由新成公安分局查获了一起制造假药案件后,伪造人民币案才终于被侦查员顺藤摸瓜一举侦破。
1951年3月17日,位于上海新成区的“仙凌诊所”主任聂仙凌来到新成分局,向警方举报:他于昨天向西药掮客宁国宝购得盘尼西林针剂两箱,今天经大德制药厂化验,发现系假药;即向宁国宝交涉,宁称其出售的是真药,所谓假药是被聂仙凌调了包。他实在气不过,无奈之下特向公安局报告,请求警方予以调查处置,为民做主。
警方正为查找这方面的线索而牵着心,听聂仙凌如此这般一报告,当即指派以前承办过假钞案的那两名侦查员李谋谷、宋得新负责调查聂仙凌所报告的假药案。李、宋两人随即按照聂仙凌所提供的宁国宝的地址前去了解,登门一问,宁国宝不在。去哪里了?宁国宝的妻子回答说去浦东乡下了,今天可能不回来。侦查员于是留下话:宁国宝回来后,让他到分局来一趟,有点事情想向他了解一下。
但是,次日上午宁国宝并没有来分局,倒是聂仙凌来找侦查员了,说警察先生你们不要再去找宁国宝了。侦查员一怔,问这是怎么回事。聂仙凌于是解释说,宁国宝昨天半夜突然到他家去,不但退还了那两箱盘尼西林的款子,而且还多付了20%的赔偿金。因此,这件事已经结束了,就不劳警察先生再费神劳心了。
李谋谷、宋得新寻思事情不能这样简单,因为这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这件事不但有可能是制造假药案,多半还跟制造假钞案有关呢,怎么能够就这样放过那个姓宁的家伙?
于是两人再次来到宁家。宁国宝昨天回家后听老婆如此这般一说,情知不妙,立刻自作聪明地去了聂仙凌家,认错打招呼,退还药款,还支付了赔偿金,请聂今天一早就去分局撤销昨天的报案。他以为此事就这样了结了,所以,笃笃定定地在家睡大觉,哪知警察还是登门找他来了,而且很不客气地把他从床上拉起来,让他一起去分局。
宁国宝到了分局,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心里已经非常惧怕,又被侦查员黑脸一吓唬,哪里还敢抵赖,只好老老实实地把假药的来源交代了:假药是从徐老板那里弄来的。
侦查员听到“徐老板”三个字,心中窃喜,表面上却不露声色,平静地问道:“哪个徐老板?他叫什么名字?”
“就是远东药厂的徐老板,他原来叫徐鑫山,解放后改名叫徐俊德。”
侦查员暗地松了一口气:徐俊德!终于找到你了!
弄清了假药的情况,侦查员又问伪造人民币的罪行,宁国宝说不清楚,他没有听说过徐老板伪造过钞票。
看来,此事只有找徐老板自己来说清楚了。
在徐老板的背后
但是,徐鑫山却已经失踪了。侦查员了解到,徐鑫山在前一天曾经跟宁国宝通过电话,已经知晓宁国宝和聂仙凌发生了假药纠纷,估计他担心宁国宝可能出事,于是采取先躲一躲的办法。为了尽快抓获徐鑫山,警方经过研究,决定将宁国宝立即释放,指示其仍像以前那样活动,寻找徐鑫山的下落,一有线索,立刻报告。
这一招并未起到预期的效果,宁国宝在外面晃荡了将近两个月,徐鑫山既没有来找过他,他也没找到对方。5月10日,宁国宝来分局报告,说他听到一个消息,徐老板已经逃往香港了。警方正对这个消息进行确认的时候,宁国宝突然再次来分局报告:发现徐鑫山的下落了!
原来一小时前,宁国宝走进新闸路一家小饭馆,要了一瓶啤酒、两个炒菜、一碗阳春面,正吃喝着,突然看见一个小姑娘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小铝锅,买了一份炒菜。宁国宝觉得这小姑娘看上去有点脸熟,眨着眼睛想了又想,突然一个激灵:这不是徐鑫山的养女吗?
徐鑫山的这个养女,那年13岁,据说是徐鑫山以前一个结拜兄弟的女儿。那个结拜兄弟在1946年患伤寒症不治而殁,其母抛下女儿跟着一个商人去了美国。徐鑫山讲义气,把小姑娘收养下来,视为亲生女儿,一直带在身边。按照宁国宝的判断,如果徐鑫山离开大陆前往香港,那肯定会把这个小姑娘也带去的,现在小姑娘在上海,那就说明徐鑫山也在上海,而且就在附近什么地方藏着。
于是,宁国宝就扔下两张钞票,让店家结账,也不等拿找零,就离开了饭店,悄然尾随小姑娘而去。一直跟踪了两条横马路,最后看着小姑娘走进了一条弄堂。宁国宝不敢跟进弄堂,生怕被徐鑫山发觉,于是就记下了弄堂位置,赶来分局报告了。
分局方面接到报告,认为如果宁国宝所提供的关于徐鑫山与养女的关系确实如此,那么,这分析是有道理的;即使徐鑫山确实已经逃往香港了,他的养女也很有可能知晓一点情况。于是,就决定派员前往那条弄堂去了解情况。
侦查员向里弄居民委员会一了解,马上查摸到了情况:该弄37号王姓人家确实住着一个貌似徐鑫山的男子,他带着一个小姑娘,据说是他的女儿。侦查员打电话向分局领导请示后,当即直扑37号王家。徐鑫山刚刚吃过午饭,正捧着一杯茶要喝,就被侦查员劈面揪住。
徐鑫山到案后,很快就交代了制造假药的罪行。侦查员又追问伪造人民币的事,徐鑫山说那是其朋友娄寿昌雕刻版子伪造的,但他已经多时没有跟娄寿昌联系了,现在娄寿昌住在何处他不清楚。
徐鑫山落网的消息立刻报往上海市公安局,其时假钞侦查组已经解散,市局闻讯后,随即指派前侦查组侦查员赴新成分局,与分局侦查员共商破案事宜。经过分析,大家一致认为娄寿昌有可能藏匿于新闸路一带,于是连夜进行查摸。终于在午夜时分在新闸路221弄21号将娄寿昌抓获。
娄寿昌被捕后,以患病为由,拒不回答侦查员的任何问题。但是,这难不倒侦查员。次日上午,公安局派员去娄寿昌的住所进行搜查,结果在壁镜后面、衣橱夹层、台灯底座、米桶底部夹层等处搜得大量假钞、半成品假钞和伪造的银行印章等犯罪证据。
有趣的是,正当侦查员在娄寿昌的住所进行搜查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在门外一边叫着“老徐”,一边大步走进来。当他定睛一看,见屋里有警察时,不禁大惊失色,随即声称“走错门了”,意欲退出,但被警察拦住了。经讯问,知道此人名叫郑庆华,住在上海市大通路。当即去大通路那边搜查,发现了印制假钞票的设备。
到这当儿,娄寿昌只好交代了罪行。根据娄寿昌和郑庆华的交代,又将岳和生、姜效章等22名同案犯一举抓获。
经公安机关审理查明:这起建国后首例伪造人民币大案的首犯娄寿昌原系国民党区分部执行委员,因精通美术、雕刻,早在建国以前就已干起了伪造解放区钞票的勾当。1948年10月,娄寿昌与常州人陈森度、凌锡生合伙伪造了大量华中币,带往我解放区使用,扰乱解放区金融,破坏经济建设。不久,华中币停止使用后,娄寿昌等人又伪造了人民币,在常州、无锡、苏州等地使用。
1949年8月,娄寿昌因陈森度被常州市公安局以“恶霸”罪名逮捕,担心牵连到他,于是悄然逃来上海。娄寿昌到上海后,又动起了伪造人民币的脑筋,遂纠集了国民党特务魏福寿、国民党时期当过便衣警察的郑庆华等人一起伪造人民币,前后一共伪造假钞3.37亿元;与此同时,娄寿昌还接受不法奸商徐鑫山的委托,伪造假药的包装纸、盒、标贴1200套。
1951年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公布的《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严重危害国家货币制度、扰乱财政金融秩序的娄寿昌、岳和生、郑庆华、姜效章等10名罪犯依法判处死刑,其他罪犯也分别被处以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