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公园捡到的那部16G-3GS- iPhone,其实当天晚上就还了。失主是个黑人小女孩,估计年龄不超过18岁。
促使我们将这部iPhone还给失主的主要因素有两个:
一是投票结果:2票还,1票留。有言在先,少数服从多数。
二是我们刚投完票不一会儿,人家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告诉她我们在什么地方,5分钟后她和一个小女伴就来了。
但预想中失主千恩万谢的场面没有出现。小黑孩儿的一句“Thank you very much”就把iPhone拿走了。
也许,事情就应该这样自然地过去了。捡了,还了,也就结束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之所以又提起这部iPhone,之所以认为有必要写篇短文,都是因为后面发生的事情:
第二天上班后,我和我妻都与各自的同事们谈起昨晚的故事。没有想到的是:多数人都认为我们应该留下iPhone。少数人认为应该还,也是有条件的:先玩两天再还;等失主打来电话再还;失主付点酬金再还等等。
弄得我们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似的。
这样,我才写了前一篇短文,想听听网友们的意见。
网络的确与现实不同:多数网友都认为应该归还iPhone。而认为应该留下的,加拿大网友比较含蓄,国内网友直接了当:留呗,这还想啥。
记得在2007年,著名的《读者文摘》杂志,在全球32个城市各放了30部手机,进行了一项诚实测试。测试结果:960部手机中的654部被送了回来。(详情请读海东博文:诚实,是人的第一美德)
假设3年后的今天,同样放960部iPhone的话,会有多少被送回来呢?我想结果肯定与上次不同。
时代变了,价值变了,人们的诚实也变了吗?
想想也是,假如再捡一部iPhone的话,我们还会再还给失主吗?老办法,投票决定。
投票结果依旧:2票对1票!不过这次反过来了:2票留,1票还。
其实,多一部或少一部iPhone,都不会影响海东一家的幸福生活。大儿子依旧喜欢用他的普通手机,小儿子依旧快乐地玩他的遥控器。
当然,变化还是有的:我们一家晚饭后不再去公园“散步”了。取而代之的是:
“走哇!儿子们!我们到公园捡iPhone去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