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几乎没有一个人不愿意同时拥有双重国籍的。一个是所在居住国的国籍,另一个就是中国国籍,确切地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就是一句话,在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只能要一个。
前些天我的那篇《入籍以后,你还是不是一个中国人?》,其反响之热烈大大超出我的预想,而在国内博客网上却反应平平。这证明,海外华人更加关注自己是不是一个中国人的讨论。
关注,至少说明还是希望能够做一个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中国人。
据说,在中国人大讨论《国籍法》时,有人建议承认双重国籍。在《国籍法》通过之后,仍然有人提出重新讨论是否承认双重国籍的问题。只是这种呼声愈来愈微弱,慢慢地就听不见了。
据不完全统计,海外华人的总数已经接近5000万人,并且人数还在不断增加。按照这个数字,可以排到中国各省市自治区人口的前十名。
问题是:谁来代表这个庞大的群体?是指望国内的全国人大代表,还是期待海外参政的华人议员?显然,全都行不通。
国人称海外华人为“游子”,说白了就是流浪汉,就是孤儿。舅舅不亲,姥姥不认,连后娘都不养的苦孩子,谁还会再给你一把回家的钥匙?
我真希望全国人大代表里面,能有一位真正的“海代”——海外华人的代表,能够认真听听另一群炎黄子孙内心的呼声。不能只是到了需要招商引资的时候,才想起来寻找这个十分珍贵而丰富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