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際關係是出於神
基督教所信仰的神,是創造宇宙萬有及人類的造物主。
這位獨一的真神在創造宇宙萬有及人類的時候,既將人造為具有『群居』的屬性,祂當然也同時賦與人,有與人溝通及建立人際關係的能力(否則人如何能群居呢)。
所以基督教的信仰,乃認定人際關係是出於神(神的計劃,神的安排)。
參考聖經經文
聖經新約馬可福音10章6節: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聖經新約使徒行傳17章24節: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聖經舊約創世記2章18節: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事實上,基督教所信仰的這位獨一真神,是按著祂的形像和樣式來創造人類的,所以在基督教的信仰中,人類有與神相同的屬性(being)。
而基督教所信仰的這位神,既是獨一的,卻又是三位一體的,祂本身的屬性是屬於群體而又合一的,所以祂所造的人也有群體而又合一的屬性。
參考聖經經文
聖經舊約創世記1章26-27節: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17章3節: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17章22-23節: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所以在基督裡,所有的人都將合而為一,都可以合而為一。
這就是基督教的人際關係觀──是美好的人際關係觀,每一個人都可以與其他任何一個人,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
參考聖經經文
聖經新約加拉太書3章27-28節: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聖經新約歌羅西書3章11節: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二、神非常看重人際關係
事實上在基督教的觀念裡,神非常看重人,所以說神愛世人。
不但如此,神也很看重人與人之間的人際關係;神看重人際關係到一個地步,甚至認定這比人和神的關係更重要。
因為人若不能愛看得見的、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人,又怎能愛那看不見的神呢?
參考聖經經文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3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聖經新約約翰壹書4章20節: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
所以基督徒甚至被要求要先有美好的人際關係,然後才能來敬拜、事奉神(向神獻祭)。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5章23-24節:(耶穌說)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所以基督徒甚至被要求要先有美好的人際關係,然後才能來向神禱告、求神赦免。
聖經新約馬可福音11章25-26節:(耶穌說)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所以神要求我們對人要絕對的尊重:十誡(聖經舊約出埃及記20章1-17節)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對父母的尊重。
第六誡:不可殺人──對生命權的尊重。
第七誡:不可姦淫──對身體權的尊重。
第八誡:不可偷盜──對財產權的尊重。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對別人的名譽的尊重。
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也就是說,人一定要自我約束,不可貪婪,不可覬覦所有不該屬於我的一切;也就是說,但凡屬於別人的一切,我都應該要給予絕對的尊重;這樣一來,我們當然可以與人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所以從十誡中就可看出神重視人際關係。
所以神要我們認同所有的人──這樣當然才能與人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
聖經新約哥林多前書9章20-22節: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
所以神要我們同理所有的人──這樣當然才能與人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
聖經新約羅馬書12章15節: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Rejoice with those who rejoice;mourn with those who mourn ─ NIV)。
聖經新約哥林多後書11章29節: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Who is weak,and I do not feel weak?---)
所以神希望我們永遠都不要生氣(無忿怒),更不需要與人有任何爭執(無爭論)──這樣當然才能與人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
聖經新約提摩太前書2章8節: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這在在都表示神希望人與人之間可以相處得很好。
三、神對人際關係的要求
既然說基督教所信仰的這位神,是如此的看重人際關係,那麼,祂所要求的人際關係是如何呢?(人際關係的標準何在呢)──
(1)彼此相愛─連對你不好的人也要愛他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13章34節:(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15章12節:(耶穌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5章44節:(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聖經新約路加福音6章27-28節:(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2)彼此團契(fellowship)─深入了解別人
聖經新約使徒行傳2章42節: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fellowship),擘餅,祈禱。
聖經新約約翰壹書1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fellowship),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3)彼此相顧──總是想到別人
聖經新約希伯來書10章24節: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聖經新約腓立比書2章4節: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Each of you should look not only to your own interests,but also to the interests of others。──NIV)
(4)彼此和睦(peace)──不敵視任何人
聖經新約馬可福音9章50節:(耶穌說)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be at peace with each other)。
聖經新約羅馬書14章19節: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peace)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聖經新約哥林多後書13章11節: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live in peace)。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
聖經新約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13節:又因他們所做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你們也要彼此和睦(live in peace)。
(5)彼此同心──不輕看任何人
聖經新約羅馬書12章16節: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
聖經新約羅馬書15章5節: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
聖經新約彼得前書3章8節: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
(6)彼此接納─不排斥任何人
聖經新約羅馬書15章7節: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accept one another),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聖經新約羅馬書14章1節: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聖經新約羅馬書15章1節: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
(7)彼此饒恕──所以和每個人都處得好
聖經新約以弗所書4章32節: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聖經新約歌羅西書3章13節: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四、神幫助我們的人際關係
基督教所信的這一位神非常特別、非常獨特─可以說祂是古今中外絕無僅有的神。
這位神的第一大特點就是:祂是又真又活的神。(聖經新約帖撒羅尼迦前書1章9節:因為他們自己已經報明我們是怎樣進到你們那裡,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the living and true God。)
所謂又真、又活的神,就是說,祂不但是真的,真實存在的,可以遇見的、可以經歷的;而且祂是活的神,是實際存活的、是有生命力的、有能力的、能(為我們)做事的神。
而這位神的第二大特點就是祂樂於幫助我們,為我們服務。所以祂不會只要求我們要有好的人際關係,祂更樂於幫助我們實際去建立好的人際關係。
因此,最後我們要談到基督教的信仰,如何實際幫助我們與人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
基督教相信這位神既是又真又活的神,祂是實際(真的)存在的神,祂也是(可以)使人活出美好的神,所以祂當然可以幫助我們與人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
祂拆除了人與人之間隔斷的高牆──使人與人之間有和睦的可能。
聖經新約以弗所書2章14-15節: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祂使我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讓我們能夠真正去愛。
聖經新約以弗所書3章14,16-17節: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祂透過聖靈賜給我們可以合一的心。
聖經新約提多書3章6節: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聖經新約以弗所書4章1-3節: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祂透過聖靈賜給我們可以合一的心。
聖經新約哥林多前書12章13節: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聖經新約腓立比書2章1-2節:所以,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
祂透過聖靈賜給我們可以與人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的品格。
聖經新約加拉太書5章22-23節: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聖經新約羅馬書5章5節: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祂讓我們願意讓步──所以可以有美好的人際關係
聖經新約羅馬書12章19-21節: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神從上頭賜我們智慧使我們沒有偏見──所以可以有美好的人際關係。
聖經新約雅各書3章16節: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
聖經新約雅各書3章17節: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impartial─無私的,不偏心的),沒有假冒(sincere─真誠)。
附錄:
如何與人建立人際關係
─根據聖經的教導─
─也靠著神的幫助─
所謂人際關係就是:我們尊重每一個人,接納每一個人,肯定每一個人,欣賞每一個人,從而也贏得最多數人的尊重、接納、肯定與欣賞,因此,我們就會與最多數人有最良好的關係(每個人都喜歡與你互動),這就是人際關係。
尊重每一個人
不論在什麼情況之下,不論面對那一種人,都一定要尊重對方。
不論對方是否尊重你,不論你是否獲得足夠的尊重,都先去給對方十足的尊重。
在與對方互動的過程中,總是先想到如何給對方最充份的尊重。
絕對尊重對方的職位與職權
他可能技不如你,職位卻高於你,你要因為尊重他的職位而尊重他。
他可能經驗沒有你多,資歷沒有你深,但他的職位與職權,你仍然要尊重。
尊重別人的職位與職權,其實就是尊重體制,其實就是尊重自己 。
絕對尊重對方的名譽與形象(隱惡揚善)
不論他的職位、能力或人品高於你、低於你或與你相當,你都要尊重他的名譽與形象。
尊重別人的名譽與形象,就是尊重你自己的名譽與形象,最後大家都會有好的名譽與形象。
絕對尊重人與人之間的個別差異
一種米養百種人,對方沒有必要、更沒有義務什麼都要和你一樣。
包括飲食、衛生、做事習慣、人際交往及休閒生活等等,每一樣事情,你都要尊重對方與你之間的個別差異。
絕不可以亂傳八卦、小道消息,更不可以對人形成壓力,迫使人家與你一致。(每個人的自由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限)
接納每一個人
不論在什麼情況之下,不論面對那一種人,都一定要全然接納對方。
不論對方是接納或排斥、甚至是鄙視你,你都要先去接納他。
在與對方互動的過程中,總是想到如何給對方最大的安全感,讓對方感到被接納。
肯定每一個人
不論在什麼情況之下,不論面對那一種人,都不可以否定或譏笑對方。
不論對方是否肯定你,你都不可以否定他,你只能肯定他。
在與對方互動的過程中,總是想到如何給對方最充份的支持與肯定。
欣賞每一個人
不論在什麼情況之下,不論面對那一種人,都一定要欣賞對方。
不論對方是否欣賞你,你都要先去欣賞對方,欣賞他的優點,欣賞他的特質。
在與對方互動的過程中,總是想到如何表達你對他的欣賞與讚美。
努力與人建立好關係
天助自助:上天只幫助那些自己先幫助自己的人;好事總臨到那些自己先已經很努力的人,所以我們不可以放棄努力。
祝福大家未來都有最美好的人際關係,從而也有最美好的生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