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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不许基督徒与非基结婚.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干涉人生自由?

(2007-03-08 09:27:33) 下一个

http://www.cclw.net/coach/guanyuzepei.htm


十 必须是奉献给主的

  我们曾注意到身体的问题,也曾注意到性格的问题,魂的问题,现在要注意到灵的问题,就是说,一个人必须是奉献给主的。

  我们不只不应该娶一个非基督徒,或者嫁一个非基督徒,还应该在神面前有进一步的看见。请你记得,婚姻最高的成功,不只身体上有吸引,性情上有相同,能相处,并且在属灵上有一样的目的。这就是说,你要事奉神,我也要事奉神。你是将自己完全交给主,我也是将自己完全交给主。你为着神活,无论是大事,小事,你都为着主,我也都为着主。就是说要有奉献精神,这比品格的可佩服更紧要。若是有了这一个,这一个婚姻就有了一个很结实的根基。你就看见说,在这婚姻里面,两个人在神面前有了一个严重相同的地方。

  在这一个家庭里,两个人不是在那里争说,谁是站在作主的地位上,谁是要顺服;在这一个家庭里要说,是基督在这家庭里作主。若是这样,就没有面子的问题发生。多少时候,妻子和丈夫争,不是争是非,乃是争面子。不是因为事情对不对,乃是要拯救面子。如果两个人都是奉献的,面子的问题就不发生。你在主面前能够丢面子,我在主面前也能够丢面子。你有错能够承认,我有错也能够承认。我们是要遵行神旨意的人。大家一要遵行神的旨意,就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在一个家庭里面,如果夫妻都是完全把自己奉献给主,同心合意的为着事奉主,这一个婚姻成功的概率就非常高。就是双方在天然方面有一点不同,吸引方面有一点牵强,这些事还不会有拦阻,这一个家庭仍旧能够很好。

  关于择配,并有这十条的条件,可以分作身体的部分,或者外面的部分;心理、性情的部分;和灵的部分。这些部分我们都得注意。一个人性情得注意,一个人的灵性得注意,一个人的天然得注意,这三方面都必须摆在正当的地位上。我们必须看见这些事,一步一步地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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