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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学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副教授、前陆委会副主委黄介正。(中评社 雷明正摄)
中评社台北7月7日电(记者 雷明正)“港区国安法”上路,在这之前台湾朝野对于是否要修《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18条陷入争辩。台湾淡江大学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副教授、前陆委会副主委黄介正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他的出发点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框架下的台港关系”,因此修港澳条例就是把香港推向一国一制“那不就是港独了吗?”
黄介正为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台驻美代表处谘议、淡江大学美国研究所、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所长、美国马里兰大学政府与政治系副教授、美国战略暨国际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陆委会副主委。现为中华战略暨兵棋研究协会理事长、淡大副教授。
《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18条全文为:对于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紧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门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黄介正表示,台港关系有两个基本点,首先是把香港看成完全被中共中央控制,所以香港在某种程度是大陆的一部分。而另一角度是从“中华民国宪法”框架看台湾与香港,那台港就是特殊关系。因为台湾驻港机构的官员是陆委会派的,不是“外交部”。陆委会到“立法院”备询也是内政委员会,并不是外交委员会。所以香港是被认定“中国的一部分”,而这个“中国”是指“中华民国”。既然一个中国是“中华民国”,依照“宪法”当然还是“中华民国”一部分。自然就要处理声称拥有主权但没治权的香港地区,跟对大陆地区是一样。不过,香港又是大陆的特别行政区,所以地位自然与大陆其他省市自治区又不一样。
黄介正认为,如果从第一个角度来看,港府就会成为台湾的对立面,从第一个基础就会把香港特区政府和立法会等,通通放在对立面。也就是所谓一国一制。
黄介正从第二个基本点去分析,他指出香港七百二十万人口里面,会反对“中华民国”的,恐怕是少数。香港支持“台独”也是少数,应只有1到2%,若是如此台港关系不应当只有这样。他看的是大众认同更好的台港关系,如果将香港排除到另一边,陆委会就不需要港澳处了,不需要港澳关系条例。如果依照“宪法”和港澳条例,香港就是有特殊地位。当然,这可以争辩北京有中联办,不过英国统治时,香港也是有总督府。英国统治时,驻港代表由“外交部”派,现在是陆委会,是内政事务,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把香港视为非“中华民国”一部分。
黄介正认为,目前台湾官方成立的“台港交流办公室”,这应该是一个因应当前特殊情势下的阶段性安排,不会是常设机构。现在不管是沿用旧制,或是新制,关键还是如何与香港政府来往。现在是变成驻港代表反而在台北上班的奇怪现象。今天设置办公室,交流对口还是港府,如果沟通受到障碍,那这样空间就更小。只能说如果有进入台湾地区的港人我们提供服务,但透过驻港机构要在香港对港人发挥作用,困难很多,加上疫情让情势更复杂。
黄介正指出,其实香港政府相当保守和谨慎,甚至过度小心。任何涉台事务,管制都比北京还严,越胆小越不敢。当两岸关系好的时候,台港关系就好,两岸关系差,香港就会更保守。
他进一步分析,“香港不可能独立,也不可以一制”,因此,香港要把一国两制极大化,那就必须与北京打好关系。当初如果香港处理得好,北京就不会来插手。黄介正以澳门为例,表示澳门当初就是自己订“国安法”,因为香港和澳门的自我认知是不同。就法律层面来讲,澳门就算是一国两制极大化的典范,虽然香港人不认同。
黄介正认为,陆港关系本来就是框框里面,不会差也不会太好。现在中美间的对立竞争,可能让大陆对于一国两制心态上起了变化。而这次“国安”立法针对的对象恐怕还不是泛民派,大陆最在意还是外国势力介入。北京就是预防性立法,这个要尽最大可能降低外国人干预香港。让境外势力不敢介入香港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