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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香港2月17日电/思虑不周的一例一休政策后遗症方兴未艾,明天是228弹性假期补班日,劳工出勤是否违反规定,资方无所适从,政府却要企业“劳资自行协商”,将为一例一休争议再添纷争与火药。政府制造麻烦,不从根源检讨,却把难题推到企业,是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中国时报今天社论说,228假日在周二,政府依据行之数年的“小确幸”政策规画弹性休假。政府人事行政总局公布行事历,把2月27日周一的上班日调到18日周六,让228假期成为连续4天的假期。但这个实施一例一休后碰到的第一个弹性假期,却让不少企业担心,在一例一休新规下,劳工周六出勤恐变成休息日“加班”,雇主得支付加码加班费或给予补休。
“劳动部”解释说:依照行政机关日历表出勤的行业,即使非8周弹性工时适用行业,也可以“一日换一日”概念,调整工作日与休息,形成连假,不违法也无需负担加班费,看来似乎解决企业之悬念。但“劳动部”又特别“提醒”各事业单位,雇主必须经过工会同意或是取得劳工同意,才可依据行政机关办公行事历,挪移上班日、休息日。这又把问题丢回给事业单位,甚至是为因一例一休贸然实施而日益激化的劳资争议再添柴火。
一例一休实施以来,问题与后遗症持续发酵,从资方到劳方再到社会大众与政府,可说是全输。体质好的企业认命增加成本,仍可支撑,体质差的小公司就直接面临倒闭风险,大部分企业短期都直接面对人力调度、经营运转困难的问题。
劳工则未必感恩或享受一例一休的“德政”,有些行业劳工因此失去多领加班费的机会,例如百货公司、高铁等行业,宁可雇用低薪年轻人,甚至派遣工,也不愿高薪员工加班,造成高薪劳工收入大减;有些劳工原可弹性累积连续假期,现在难再积假出境旅游;社会大众则要承受物价上涨的痛苦,在许多劳工薪资停滞,甚至不增反减时,物价上涨让劳工生活水准降低。
“行政院主计总处”估计,根据不同情境假设推估出的数据,一例一休会让企业成本最少增加175亿,最多增加730亿,物价则会因此上涨0.14~0.36个百分点;官员也承认,因为雇主不同的作法,是可能因为减少员工加班而造成劳工收入减少。一例一休对于经济、企业、劳工及社会的负面影响,显然不是推测猜想,而是确确实实地在发生且持续延烧中。
受影响者不仅是企业这种事业单位,政府单位同样难逃影响。日前彰化地检署检察官出勤,因为一例一休新制,必须让司机在下午5点前回署,否则超时工作要被罚2万元,最后检察官只能请警察协助。该署与司机沟通,没有一个司机认为受惠于新制,反而要求“不要适用《劳基法》”,否则他们的收入都将减少。这种“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普遍存在各行业、各阶层。
一例一休的“恶法”与造成台湾“全输”的结果,在此可谓一览无遗,“行政院”与“劳动部”岂可为了颜面、不愿认错,而坚持继续推动此政策?
我们曾多次强调,《劳基法》虽然号称是规范保障劳工的基本大法,但这个订于30多年前、针对工厂生产线劳工所订定的劳工法令,早已完全不合时宜。原本要以一个劳工法令规范所有行业就明显不适合,更兼台湾产业结构、就业人口早已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即使制造业也已进入知识工作型态为主流。而现代的工作是更具弹性、变化更大,国外先进国家近十年陆续调整劳工保护法令,亦无一例外是转向更宽松、更弹性,而非以一个僵化、缺乏弹性的规定,要求所有行业、企业一体适用,“劳动部”以更僵化的一例一休要求企业遵守,明显是开倒车,其窒碍难行毫不意外。
我们要再次呼吁“行政院”与“劳动部”:立即暂停一例一休的实施,重新检讨修改。上策是针对不同型态的产业订定不同的劳工保护法令,如果认为订定新法缓不济急,至少该修法给予劳资更大的弹性空间,长期而言,则仍应思考订定个别专法。
一例一休贸然实施造成的黑天鹅现象,让整个社会都感到痛苦,不该适用已非常明确,暂停实施此其时矣,就看蔡政府是否有魄力与识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