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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扶伤还是不顾死活

(2007-07-08 13:00:50) 下一个
医院“看一次病挂19次号”
 
 

福州市第四医院被认为虚增挂号次数,以降低人均门诊费用数据应付考核

患者忙挂号,医生急开方,究竟方便谁,怪事费思量。

  本报讯同一个医生看一次病,患者挂了19次号,医生也开出19张处方。这是发生在福州市第四医院的一件怪事。

  院方称,卫生部对每张处方的药量期限有限制,此举是为了方便患者。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此举另有玄机,即通过虚增挂号次数,造成多人看病的假象,降低人均门诊费用数据。

  19次挂号开出19张处方单

  6月8日,一位吴姓患者在家属陪同下到福州市第四医院精神科就诊,接诊医生刘福生给她挂了19次号,开出19张处方单,累计金额1000多元。

  据了解,刘福生是医院的退休返聘医生,职称是主任医师,今年已70多岁,是福建精神科学界的知名专家。

  刘福生在一份向福州市卫生局反馈的材料中称:病人吴某系精神分裂症,根据病情适合“再普乐”治疗,此药费用较高,19次挂号处方,其中11张处方开了“再普乐”,8张处方中开了安坦、双益平等4种药物,还包括部分中成药,系病人家属要求用中药配合治疗。

  刘福生说,已经将“再普乐”费用较高的情况告诉了病人家属,病人家属表示认可,还要求照顾他们多开些药,以免天气炎热来回奔波。

  这一现象在福州市第四医院并非个别。福建省一家医院的科室主任告诉记者:“如果只是为了方便患者少跑路,那只需增加处方单,大可不必虚增那么多的挂号次数。”这位科室主任透露,由于卫生部门检查人均门诊费用有没有超标,就用门诊医疗费用总额除以门诊病号人次,而病号人次就是看挂号单。虚增挂号是医院常用的办法,挂号多了,人均收费自然就降下来了。

  当事医生被暂停医师处方权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通知要求,2005年和2006年实行医药费用零增长,即人均医药费用不高于2004年水平;2007年以后实行控制增长,即人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福建省卫生厅希望通过指标压力,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督察并适时通报。

  福州市第四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卫生厅公布各个医院人均医药费用增长控制情况,按名次考核并公布,“我们总排在后面,感觉不光彩。”记者调查发现,在考核压力之下,虚增挂号已经成为部分医院的“潜规则”。

  目前,医院当事医生刘福生已被暂停医师处方权,福州市卫生局已介入调查。

  ■调查

  “我们是给患者做好事”

  医务处主任称多开处方是一种“变通”,方便患者用药

  患者看一次病挂19次号,医生开出19个处方单,福州市第四医院医务处主任施光錡将此归结于卫生部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这一办法第19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施光錡介绍,过去对处方单没有限制,一张就可以解决问题。卫生部为了防止大处方,遏制不合理用药,对处方管理逐步规范。

  施光錡称多开处方的做法是一种“变通”。福州市第四医院在反馈材料中解释说,医院主要服务对象大多是慢性精神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另外不少患者路途遥远,为了方便患者,在一张处方开药量1周至2周的基础上,允许迫切需要多带药的患者再次挂号。“我们是给患者做好事。”施光錡说。

  真的是为了“方便患者”?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此举跟医保的限额也有关系。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规定,医院门诊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如果医院年度内次均费用超过限额,超过的部分,医院也要承担一部分。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医院为了达到控制门诊费用不超过医保限额的目的,不一次性给患者开足药,限额之外的要求患者再次来开,或者多开处方,让患者分几次来取药。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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