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政府应当迅速公布疫情全面情况,比如疫情发生的详细地点、时间、感染范围、症状、可能的原因、医疗救护和死亡情况、公众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等等。
4月底以来,有关山东临沂婴幼儿“手足口病”的事件,引起公众关注。最新消息显示,该地已有至少292名儿童患上此病,其中一人死亡。
(5月14日《北京晚报》)在人的生命特别是儿童的健康生命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这显然是一起公共卫生事件。但纵观有关方面在此事件中的表现,让人们多了一层担忧和疑虑。
先来回顾该事件演变历程。4月底,临沂陆续出现多名儿童被不明传染病感染并患手足口病。由于当地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对外通报,有关消息通过网络留言等方式传播开,人们开始恐慌。直到5月12日晚,当地政府在卫生部压力下,宣布“只有一例死亡”,除此以外讳莫如深。当记者前往临沂市政府和卫生局等部门探寻真相时,有关官员拒绝回答。记者发现了一份内部报告反映的真相,有官员还解释说“不报,是怕引起恐慌”。
这样的做法,让人想起2003年那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灾难。当初,也是一些地方官员以“怕引起心理恐慌”为由不公开真相,甚至隐瞒真相,最终导致疫情的扩大。
虽然此病是夏秋季婴幼儿常见传染病,临床上已有比较成熟的治疗方案,不似非典,但当地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对民众的态度,却和当年一些政府部门错误处理疫情信息,有类似之处。
当地政府部门对这场疫情的信息处理,有两个阶段值得玩味。在第一阶段,对疫情秘而不宣,任由传言和疫情发展,导致谣言四起,人们的恐慌程度加剧;在第二阶段,迫于压力对外通报时,仍然避重就轻,使用“只有1人死亡”的用词,同时回避患病人数和感染范围等敏感信息。这种消息,让人看起来似乎是值得“乐观”的,但事实上有关情况至今还不明朗。
从表面上看,当地政府的做法,如他们所言是“怕引起恐慌”,但问题是,他们忽略了谣言止于公开的规律。实践表明,当一个地方发生重大公共事件并有谣言伴随时,管理者最理性的做法,就是迅速公开真相,做好应急处理工作。越是掩盖真相,谣言越有产生的心理基础和社会基础。
在后一阶段中,虽然当地政府公开承认了有1人死亡的消息,但所用措辞以及回避感染范围的做法,实际上并不全面。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类似这种传染病信息的公开,必须符合及时、准确和全面三个要件。
临沂地方政府已违背了“及时”原则,而不“全面”的公开,又导致了对“准确”原则的违反。
认识上述问题后,再分析当地政府下一步应当做的事就可发现:当前,有关疫情的消息还未完全公开,一些传言甚至谣言仍在扩散。在此情况下,临沂地方政府应当迅速公布疫情全面情况,比如疫情发生的详细地点、时间、感染范围、症状、可能的原因、医疗救护和死亡情况、公众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等等。
事实证明,只要政府真正及时、全面、准确发布重大公共事件信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民众通常会很配合,这反过来更有利于控制疫情。反之,谣言会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迅速扩散,而民众一旦对政府失去信任,更会为谣言扩散推波助澜,如此一来,后果必不堪设想。
□陈杰人(北京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