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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compete 条款 : 前雇主电邮提醒 Non-compete 条款 ,分享并请教

(2023-01-29 09:40:12) 下一个

本人所在区域,Non-compete 条款 已经禁止,(california , DC 也应该时禁止的 ?) 

但是雇佣合同中有这条,签合同时 Non-compete 条款 在本区域 已经禁止 一年左右。

现在 ,前雇主居然发电邮到个人邮箱,提醒Non-compete 条款,该条款,要求:一年内接受任何工作,需要前雇主书面同意。

据本人goole 加ChatGpt , 因为本人所签的条款限制太多(限制所有工作),这种条款,基本所有州的法院都不会支持。包括那些Non-compete 条款 仍然有效的州,也不会支持。

并且雇员可以索赔,虽然  前雇主电邮没有造成直接损失,但是,

 1 . 入职时,让雇员签署无效条款 ,增加雇员压力,

     减少了有工作时 寻找高薪的机会,

2 ,离职后发电邮到个人邮箱,增加心里烦躁 ,

如果据此起诉索赔,是否有胜算 ?希望各位i网友 分享经验和心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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