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年纪小(1,2,3,4)
(2007-02-24 13:15:32)
下一个
1
那时候的天总比现在的蓝,那时候的父母总比现在的看上去讨厌。连隔壁家的小猫也比现在年轻很多。
那时候的星光总是不够亮,总不能把床前结出一片霜。
那时候的我啊,总等着愁滋味找上门来。
我到大学的第一个月参加情书征文比赛就拿了个第一名。
从此我的星光大道一片璀璨。
于是主持各种晚会,组织各种活动。高校之间的学生代表交流等等都看见我忙碌的身影。
同学说,有人天生是来读书的(从童子功开始练起,看书连标点符号也不会忽略。),天生读书的人是真才实学满结硕果---日后有成为大学者的可能;有人天生是来考试的(提起历史事件头头是道,却把朝代年份混淆),而天生考试的人是金玉其外华而不实---日后有成为大老板的可能。
我显然是后者。
我常常鼓励自己---我是优秀的。
我又常常警告自己---我不能骄傲。
我和学校里在大会上被点名批评的黑名单人物私交甚密,同时我也是校领导树立的模范学生。(想起一个笑话来,妈妈告诉小明不可以和坏孩子一起玩,但小明却回答妈妈坏孩子可以和我一起玩啊!)
总之,年纪小的那时,我是个爱恨不分明,正邪都能混的小人---小女人---哦,不!---应该是女小人。
记得有一次室友的妈妈从老家给她捎了一段月牙白的粗布来,让她在生日那天缝条裙子穿。室友嫌土,直埋怨她妈妈是多此一举便铺在桌上当桌布。被我发现后如获至宝,立刻向室友讨来让裁缝按我的设计做了一件高领宽袖椭圆下摆的五四学生装。
于是,那个夏天,身穿月牙白小衫,藏青色齐膝百褶裙,丁字头皮鞋的我就在那个知名大城市的时髦校园里飘呀飘的,响应张爱玲的主张---长得不漂亮就得靠服装加分。
虽然我的考试成绩一直不错,可我真的没有学到多少东西。所以
偶尔想起来有些恨恨不矣。不过在如何一滴不剩地挥霍青春岁月上,我倒是没有交白卷。
那时候,年轻的心该怎样的招摇和飘扬啊?
那时候,我曾把多少花遗落在别人家的梦里啊?
2
大学一年级以“西线无战事”的平安状态结束。
寒假里,我无意中听到的一段对话启发了我。
这段对话来自我老爸和他的老友张伯伯。
张伯伯的女儿是美国华人圈里小有名气的执业律师。
一向是我老爸树立在我面前的崇高典范。
那天,张伯伯心怀不满地告诉我老爸他女儿脑子有毛病。
“你说这么大的女生了,就是不结婚!35岁了,如果中国人里面没有人肯要她,找个老外也行!”张伯伯的眼里,他女儿不结婚一定是心理变态了。
“我唯一的儿子已经结婚了,不然我们家倒是愿意帮这个忙。”老爸的回答让我忍俊不禁。
“她作了大律师根本就没有带给我多少荣耀,一直不结婚倒是让我丢脸不少。你说这人啊,他什么年龄该干嘛就要干嘛去,该结婚就要去结,该生孩子就该去生。她这是逞那门子强啊?”
“就是!就是!”老爸与他的老友越谈越投机。
现在隆重介绍一下我老爸。
我老爸是中国共产党员的优秀模范代表。他一生听党的话跟党走。他一直告诉我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他的幸福生活,没有他的幸福生活就没有我们这群小王八蛋。
1989年学生运动时,到处是纷纷扬扬的传说,说共产党的领导有瑕疵,很多大学生要将动乱进行到底等等。
我老爸信心满满地给别人说,“哼!当年蒋介石带领的几百万大军都斗不过共产党,这些个乳臭未干的小秀才还想动摇共产党的江山?放心吧,乱不了的!”
那时我还在上初中,在该天真的年龄,我没有受到任何启发。
我们家全是共产党员,我妈妈我姐姐们甚至我那从不干一件好事的哥哥也是共产党员。
他们对我老爸的结论不屑一顾---------------因为我爸是党外人士!!!
他年轻的时候递过很多次申请书都被拒绝了。
就像给一个心爱的梦中情人求婚被拒多次后的刻骨铭心一样,他努力地按对方的要求去要求自己。渐渐地等他各方面都合格的时候姑娘已经把他给忘了。可他的热情不减痴心不灭。习惯了一辈子就以姑娘的要求作为自己生活的力量。
因老爸从小对我管教太严,我在该被打的童年就被他毫不手下留情地打着。所以他当不了共产党员的事让我很幸灾乐祸。
我得出结论,人在该糊涂的时候要糊涂,该天真的时候要天真,该学习的时候要学习,该谈恋爱的时候要谈恋爱,该结婚的时候要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要生孩子。该成熟的时候要成熟。总之,到该干嘛的年龄就要去干嘛!
那么, 现在是该我谈情说爱的时候了!
3
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度及亲切感是受距离影响的。远香近臭是也!
比如说,我和我同班的男生就是因为距离而不能相互产生美感。
我常见他们种种陋习,他们常见我的种种俗气。
表现得最明显的是在学校大会上领导提名我为优秀学生代表时,底下一片哗然,我定睛一看,嘘声居然全来自我们班!
我曾认真地问芝麻,“为什么大家对我获奖的事没有集体荣誉感?我有做过对不起大家的事吗?”
“两句诗送给你!”芝麻做出高深的样子。
“请讲!”诗是好东西,我兴奋地想。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芝麻摇头晃脑地回答我。
爱人是没指望了,还好培养了几个友人。
芝麻就是我的蓝颜知己之一。
在一次刑事诉讼法课程上,那个刚分到我们学校不到一年就与刑法教研室那个万人迷主任传出绯闻的萍小姐板着她原本生动美丽的小脸要求我们用一个普通的案例写一份刑事诉讼状。
这本是八股文的写法,没什么好发挥的。
可那天萍小姐用极为嘲弄的口气给我们诵读了一份范文。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里,。。。。。。。。。。。。。。。。。。。。(大段故事情节的细节及详细的人物心理描写----我想萍小姐一定暗自庆幸不是强奸案!)。。。。。。。。。。。。。。。。。。。。。。。。可怜,可悲,可恨,可叹的犯罪嫌疑人终将被推上法律的审判台!”
萍小姐声情并茂地读完后,问大家,“大家对这个同学的‘大作’有何意见?”
“白痴!”人群中从来都不缺审判者,有人大声叫道。
他不是白痴,他是天才!我在心里嘀咕。因为我知道是芝麻写的,他给我看过。我只是没有勇气做出像他这样的壮举来,但我是赞同和欣赏他的,这就是我的虚伪之处!------我表现得很好,却满脑子的坏水!
4
芝麻成为我的蓝颜知己还因为芊芊。
芊芊是我的同学兼室友。
有一次,我又逃课了,为了庆祝自己的自由(后来才明白----自由的代价是现在连排版也不会!),回寝室之前我在楼下买了一支名贵的冰淇淋甜筒,一边用我柔软的舌头肆意地舔着可口的冰淇淋一边打开寝室的门,看见芊芊穿着肚兜的雪白玉背正对着门轻轻晃动,我猛咬下一大口冰淇淋,走上前去想给她打招呼,她把一个小奶锅放在酒精炉上好像烹饪着什么,我好奇地探头看她正煎着的东西------是几条黑黄色的蚯蚓在锅里扭来扭去的!!!
我顿时两眼发黑双腿发软,正要倒下之前我突然想起我手上和口中的名贵冰淇淋,要是我倒在地上我的冰淇淋就会糟蹋了!要是我吐了我嘴里的那一大口也会浪费了!
为了我的冰淇淋,我忍住一切将要发生的悲剧,挤出一个虚弱的笑容问芊芊,“加辣椒会不会好吃一点?”
芊芊神定自若地回答,“不想吃!我只是想研究一下他们的反应。”
“他们大概没反应吧?~~~~~~~~ 好像我有!” 已经化成液体的冰淇淋像蚯蚓一样钻进我的身体。
“哈哈哈~~~~~”芊芊仰天大笑,“你是第一个在看到我炸蚯蚓后没有呕吐而且还能和我搭话的人。”
“我只是舍不得吐掉我口里的冰淇淋!”对这种人我还是诚实为妙。
可芊芊却认为我是她的朋友从此对我青睐有加。
我对芊芊炸蚯蚓这个秘密一直保守到现在。
芊芊是我们时髦校园的代言人。 在我们的化妆意识还处于萌芽状态时,她已经割双眼皮儿,纹眉,纹眼线,纹唇线了。
美丽时髦的芊芊,是我们学校那些小色狼们的梦中情人。
芝麻是其一。
芝麻来自殷实人家,公子哥儿。游手好闲。自命不凡。
芝麻人高马大的,帅气十足,从外表上看他唯一的败笔是那一脸的青春痘。青春痘本是大部分人青春期的标志,可芝麻的标志太有特色了。
别人的青春痘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的羞涩与含蓄,而他的青春痘是“黄四娘家花满溪,千朵万朵压枝底”的恣意与放纵。见过他的人,大都忘了他的高大英俊,只对他满脸的青春痘念念不忘。
他对芊芊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从此芝麻不早课----------早自习他都给芊芊写情书去了。
他知道我熟韵此道故常虚心向我求教。
我教育他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
从此,他就开始每日给芊芊买一大篮五颜六色的水果让我给芊芊带到寝室去。
每次我给芊芊送去时我总会玩玩“我悄悄送上一份礼物,让你猜猜他是谁!”的把戏。而芊芊每次猜到前5名时都不会想起芝麻的名字来。
芝麻每次迫不及待地问我芊芊对他的感觉时,我总是答非所问,“她吃得很开心。”
“开心就好!”芝麻是芊芊爱情的守望者。
我的守望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