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是信任的。他们是好人,不会贪婪。但当有人问我,他们当政5年,为什么贪官越来越多时,我哑口无言。有人还问我:“中国有个买官卖官的市场,你知道吗?”我摇摇头。他说:“你还是看看《炎黄春秋》2008年第六期,谷翔同志有一篇:《“带病提拔”症结何在》。
我请人在网上一查,原来这篇文章还是说的是我们陕西的事情。我真不敢想象,前陕西省省委书记李建国、前陕西省咸阳市市委书记张立勇(现被中央提拔为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也都是贪官。那篇文章还说到,前陕西省宝鸡市市委书记庞家钰,不但贪,而且还是玩弄女性的大无赖。但也被提拔为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后案发,现正在司法审查过程中。
据说李建国在任期间,总共提拔地市和局级领导近300名,其中有一半人有严重问题,这张立勇和庞家钰就是他提拔的。他走的前几天,和省委前组织部长勾结,又突击提拔了40名厅局级干部,他搞乱了陕西审查任用干部的制度,一定会给后任省委书记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
据谷翔同志的文章讲,张立勇不到十年就从一个副处级爬到了副省级。靠的是巴结省委书记和中央的一位正部级干部。给书记的兄弟许多好处,让中央那位高官的儿子一下子就侵吞了国家财产2亿元。他走过的道路就是有小贪到大贪,有小官到大官。
奇怪的是无论李建国,张立勇和庞家钰,他们都存在那么大的问题,但却都被中央提拔为省级或副省级。有的还被提拔为国家领导人。
还有一个奇怪现象,便是谁检举他们,谁就倒霉,谷翔同志的文章里都有,现附在后面,请大家看看。
这正是:小贪小提,大贪大提,检举的倒大霉。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官场现象。什么时候才能改变这种现象吧?
写于2008年9月22日
谷翔:“带病提拔”症结何在
2008-07-24 09:26
“带病提拔”症结何在
作者:谷翔
《炎黄春秋》2008年6期
“带病提拔”这个词,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一个新词汇。它的意思并不是说提拔了身体不健康的人,而是指提拔了在德才方面都有问题,甚至有严重问题的人。比如,对一些贪腐分子(即有病患者)不仅未能按党纪国法予以查处,反而提拔升迁,予以重用了。“带病提拔”这个词汇好像几年前首先出现在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份关于对干部提拔任用的管理条例的文件中。这是因为近些年来,随着党内和社会上贪污腐败风气的蔓延发展,“买官”“卖官”的市场也在党内党外出现了。这种市场,对我党一贯以来“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选拔干部的标准,产生了极大冲击。许多地方或许多单位,在对任用干部的选拔上虽也履行了考察、调查、公示乃至民意测评等程序,但几乎成了形式,只是作作样子。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并非被考察者的“德”或“才”条件如何,而是他们能给对提拔有直接或间接有决定权的人,提供多少钞票或多大经济利益!这就是“买官”和“卖官”。这样一来,想当官或想升官者,不论他们的德和才的条件是否够格,甚至是个严重的贪腐分子,即患有严重的“疾病”者,往往也会照常被任用,被提拔,甚至破格重用!因此,近些年来,党中央、中组部在许多会议上,在许多文件中,都把杜绝和严防“带病重用”,作为一个必须严肃对待的重大原则问题提出来了。
令人意外的恶性蔓延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近些年来,党中央、中组部以及国家人事部门,对严防“带病提拔”问题,下了很大决心,三令五申,而“带病提拔”的现象,不仅没有减少,却反而发展得更严重了;不仅基层有,上层乃至高层也有;不仅企事业单位有,党政机关也有;不仅经济或文化系统有,司法、纪检系统也有。
笔者近十年中走得比较多的一个省,有人提供了该省的一个不完全的数字,近十年来,这个省先后被提拔的地(市)和厅局以上领导干部近三百名,其中有经济问题、有生活作风问题(主要是包二奶)的竟占到一半以上!其中,由于为省上大官(包括其亲属子女)牟私利作出过贡献并还在继续作贡献的就有近百人!还有一个特征是:不论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单位,只要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是个贪官或是个掌握人事大权的贪官,那这个单位选拔任用干部的实际标准就是贪腐能力如何,是对他牟私利的虔诚度如何,等等。凡是这些地区或单位的贪官不是成“伙”就是成“窝”;凡是这些地区或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也变了:由对贪腐行为的监督变成了庇护,变成了保护伞。我所熟悉的那个省在前几年的情况就是这样,省委的组织纪检部门,宣传系统的省报、广播电视单位,省司法系统的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以及信访部门等等,几乎多数被省的“一把手”的亲信所掌控,以致于这位“一把手”十年来在这个省所做的大量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被封锁得几乎滴水不漏,难以向上反映,以致于这位“一把手”敢于在调离该省前夕,同他的一位也将调离的“志同道合”的组织部长一起,私自突击提拔了40多名德才条件差而能效忠他们的人,成为厅局级的“高干”。此事虽在该省引起公愤,但由于通往北京的信息渠道,皆被“一把手”的亲信所把持,无法向上反映。而且,在被这些贪官把持的地区,经他们多年经营,不仅腐败者互相利用互相保护的机制己经形成,而且党风社会风气也向着有利于贪腐势力阶层转变。诸如:“贪官有能耐有本事”、“举报者是傻子”、“被打击报复是自找的”等等这类混淆是非的流言蜚语,在这个省的许多地方颇为流行。就在这个省的一个省辖市,原来的一个先任市长后是市委书记的人,受到该市一位副局级的共产党员的举报,虽由于得到中央一位领导同志的支持,而受到省纪检委的调查,发现该市委书记的问题确实严重,正准备采取进一步审查措施时,该省的一把手竟公然出面阻挡,把这个面目真相已暴露的贪官,搞成省一级的领导干部!于是,这个贪官又继续把那位举报者的官职免了。然而,这位铁骨铮铮的共产党员,继续坚持举报,终于中纪委出面调查,现已把这个贪官送交司法机关。按道理,原市委书记的贪腐罪责被查处后,因举报而被错误撤职的副局长的职务应该恢复,却迟迟无人过问,直到中纪委有人出面说话了,才勉强同意恢复。可是却不想让他回原单位,提出的理由竟然是“爱举报的人是不安定因素”;更令人可气又可笑的是,这位举报者官复原职后即送市委党校学习,学员们一致推选他当学习班长,可是党校领导竟不敢同意,理由是“不敢重用爱举报的人”。
透过窗口看究竟
这个窗口,就是那个省的一个城市。这个城市,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到今年初的十几年时间里,出现了一位“从小贪到大贪,从小官到大官”的被“带病提拔”的著名人物:他是从中央机关的一个副处长的岗位上,下放到这个城市中心的一个区当区委书记的。他在这次下放后的工作安排中,初显了他善于钻营的能耐。不长的时间,他就与当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八大金刚”结为团伙,滥用职权,以“国企改革”的名义把国有资产无偿交给那帮团伙去糟蹋,自己也私吞了四百多万巨资。就在这位区委书记贪腐“政绩”堪称显赫的时候,却被晋升为市委常委、副市长了。就在他晋升后不久,他当区委书记时一手提拔的一个区检察长的杀妻案发生了,而且还进一步暴露了这个区检察长的官位是花15万元向这位贪官买来的。就在这位人物贪贿嫖赌等新问题不断暴露的同时,还暴露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事件:还在他当区委书记期间,区法院一司法人员向省上写信举报区法院院长和区委书记贪赃枉法的问题,他竟然勒令区公检法机关把写举报信者打入冤狱,对此新闻媒体通过调查,在公开和内部报道中都先后揭露曝光了,中央领导也要求对事件主要责任人“严肃查处”,可是“查处”的结果,他却又被晋升为市长、市委书记!
这位贪腐分子的“带病提拔”并未到此为止。就在这个贪官从小贪到大贪,其官位也随之从区委书记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之后,手中权力愈来愈大了,胡作非为的胆量也愈来愈大了:他不但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以高薪聘用他的老婆当法律顾问(年收入达数百万元),而且他还可以不顾企业职工的死活,强行把一个又一个好端端的可以持续生产的工厂,让他的“八大金刚”和他的老婆,勾结开发商,拆厂建房搞房地产;他甚至还把价值近两亿的一个区的党政机关的房产和数十亩土地,仅以五千来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中央一位部级官员的儿子搞开发,转手就让那位公子赚到过亿巨资。也许就是这些堪称已是大贪官的“新政绩”,又让他的官位晋升了一大步:在全国各省换届前,他竟成了那个省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此消息一传出,那个省就像发生了大地震!反对声、责骂声响彻全省。尽管如此,这位大贪官,只是到了另一个省,还是当上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
这样一个可以说已经“病入膏肓”的贪腐分子,不仅是一般的“带病提拔”,而是“病”愈重,提拔得愈快,“病”愈大,晋升的官位愈高,为什么?问题究竟在哪里?还是透过这个窗口来看看吧!
中国工人出版社不久前出版了一本《检察官手册》,是一位资深检察官长期从事反贪腐斗争经验的总结和论述。他在这本著作中提出了我国近些年来虽然反贪腐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但有一些地区由于权力失控,由于对权力的监督体制失效,使贪腐势力得到恶性发展,从而变成了贪污腐败的灾区或重灾区。而在这些灾区或重灾区,一个突出的象征就是“买官”“卖官”的市场几乎公开化了,“带病提拔”比比皆是。这些现象在我长期考察的那个省和那个城市,几乎全都存在。不过最突出的有以下几点:其一,上层领导大权为“一把手”为首的贪官团伙所把持;其二,对权力的监督体制已基本失效或失灵;其三,贪腐势力互相保护互相支持的网络机制也已基本形成。在这里,不仅“带病提拔”比比皆是,而且到了“无病难提”、“无钱难上”的严重地步。
注释:《“带病提拔”症结何在》中提到的那个省是陕西省,涉及的省一把手是现全国人大秘书长李建国。
其中提到的那个市是陕西咸阳市,涉及的那个人是现河南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其简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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