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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时常和男孩子一起翻跟头,玩倒立,爬树越墙头,甚至扳着腿混在男孩子堆里,玩独脚斗鸡,妈妈常常对着我摇头:疯丫头,什么时候才学着作个淑女呢?
不幸的是,那时候住在外婆家不远的地方,自家哥哥以及表兄表弟的大大小小六七个,而我是唯一的女孩子,哥哥们只会带我爬树捉秋蝉,玩弹弓射麻雀,没人告诉我淑女是什么样子,身上穿的也大多是哥哥们穿小了的旧衣裤。
直到十六岁上大学那年,才为自己置了几件花裙子,提醒自己学着作个淑女,虽然,疯起来的时候仍时常忘记。
刚进校那时,参加了学校田径队,课后常常训练,为方便起见,每每就身着校对的运动服,全然没有淑女的模样。
后来,退出了田径队转而参加了文学社,文学社里一大帮正宗的淑女,象一面面镜子照得我这个疯丫头羞愧难当,于是,赶紧穿上大摆长裙,留起披肩长发,混在她们中间,想偷点淑女的秘藉。
文学社里有一位愣头青存心气我,他直言相告:聪明的男人最好不要找你这样的女孩作老婆,整日里疯疯颠颠,自己累不说,任谁都得跟着你受罪。虽说这小子日后发表了几篇象模象样的长篇巨著,并混了个某省作家协会的秘书长之职,但我还真的压根没瞧上他那酸儿巴几的怩歪样。要是我LG认识他,一定会告诉他,我绝对是个超称职的模范太太。
话说后来毕了业,结了婚,出了国,但无论如何也学不会夹着尾巴做人,无理强三分,得理不让人的理念倒是迎合了潮流。找工作那会儿,有朋友教我,凡是不知道的事情应该回答:I heard about it. 对听说过的呢,一定要回答:I am familiar with that. 对你熟悉的事情要明确地告诉对方:I am an expert.
有一年在公司里陪同两位老美同事面试应试者,还真见到了一位清华毕业的淑女,那位淑女衣着得体,说话柔声细语,举手投足透着典雅,回答问题间脸上时时泛起桃花笑容,我的同事几次三番提醒她请大声说话。
送走了姑娘,同事劈头问我:Don’t you think she is under medicine? 这一问当即把我问傻了。
从此后,我彻底摈除了要作淑女的那点凡心,更坚定了决心,要活一份率真和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