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狗的故事
仔细数了数,我一共养过七只狗。
现在讲讲它们的故事。
第一只-贝里
95年,偶尔看到台湾的狗杂志,很有意思,那里老举办狗狗比赛。总有一种叫做德国小杜宾的狗种会获得冠军或者亚军。
杂志对此狗的评价是:极为聪明敏捷,智商高,就是会有点神经质,于是我决定买一只。因为我所用的工人就是德国人人,就是这样:极有责任心,极端聪明,也会偶然有点神经质,于是买这德国小杜宾就有了依据,找到感觉。
这小杜宾狗,以小大分为10级,从00号直到9号,最大的高不过35公分。
这狗买来像只小耗子,眼睛刚刚能睁开,断奶之后,就被放进狗店出售了。
我自然知道这种狗最名贵的是全白色,但是绝对找不到,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极为稀少。大凡什么东西一纯,价值就不得了,比如金,18k的就比不上24K的,纯洁的处女,就神圣,纯碎的毛泽东主义者,纯碎的8代赤贫(不知道这8代是怎么熬出来再经过鉴定的),阶级立场最坚定,阶级感情最朴实..不一而足。伟大是否出于纯碎,倒不敢说,但是伟大出于天才倒有点道理,但天才又出自什么,就众说纷纭了,是勤奋?遗传?基因?外星人?杂交?年少?谁知道,...如此说来,狗血统也当如此了。
中国人做事的原则:一是必先正其名,而后顺其言,此乃君子所为也。
开始这狗只能吃牛奶,慢慢它睁开眼睛,以后眼睛又开始发亮有神。
它在屋里开始跑来跑去,已经变为完全的褐色,四肢小腿长长,身材秀美。
总之,它像一只微型的褐色小鹿,两只耳朵总直竖着,怎么看都像小鹿。
再大一点,它就凶起来,俨然成为看家的仆人,什么事情它都要管管。那时我住在三楼,最外面是一道铁栅门,人一来,它就奔出,只要不叫,肯定是朋友来了,稍微小声叫,也是朋友,但系不太经常来的,但拼命叫的,必是陌生人。
它尤其喜欢到阳台观山景,看人群,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当看到它们的同类下面走过,则会拼命狂叫,似乎要证明它的存在。
节日,我带它去乡村湖玩,它怕水。我就双手抓紧它两只后腿,转一圈身体,发力,像扔链球,一下把它抛出几十米,直落湖水中。它当时的心情如何已经很难分析,但是,它竟然从水中露出小脑袋,晃晃,突然看清岸向,看到我们,于是就快速的游回到岸边,它的第一次游泳就是这样练成的。之后,它就喜欢下水当链球了大概这样四次,它终于体力精神不支,会仰在草地。四腿朝天,休息。
它最爱的是和我玩小皮球。我将皮球抛到墙上,弹回,它跳将起来在空中用嘴巴一下咬住,再吐出给我,再来第二次。
这小杜宾狗,以小大分为10级,从00号直到9号,最大的高不过35公分。
我所养的狗,都是名狗,都是德国狗。因为唯名狗犹可训也!
其实德国这几种狗,是经历人工生物技术数代才培育出来的。
为此着实花了不少银子。
且不说狗狗们的风格,绝对具有共产党员的战斗性,原则性,
更具有法西斯纳碎的残暴性,绝对服从行,突击闪电攻击性。
到了发情的时候,又表现对自由爱情高度的渴望和执著追求。
狗的审美观很特别:它们并不注重门弟,呵呵,要的是第一感觉和印象。
后区有户人家养了一只五花斑烂的“BICHI BU",就是大嘴巴一直裂到腮帮边,
邪眼加塌鼻子流着哈拉子的一类·很凶的怪物狗,大概是杂交太多,很像“金钱豹”,
不料每每溜狗经过那门口,我这德国名门之后的狗小姐竟然会止步不前,
非要见那流氓一面,在她看来那“狗"实在是太有风度,太他妈理想到刘德华啦。
这“刘德华”实在不文明,一见我这狗小姐,首先第一就是激动的抬起后腿撒尿。
大概是肾上腺反应太快,马上老二就勃起,眼睛发红,想办真事,大口的喘气。
但是即使自由恋爱也是要讲门弟和身份的,狗狗们懂什么叫做门当户对呢。
毕竟已经不是公主扔秀球的时代,不要说人恋爱结婚,就是狗,也要与时俱进了。
达尔文进化论原则讲的太模糊,最新研究说因为和猩猩杂交,人类才得以出现。
文明法则并不一定符合科学优化,社会进步,自然的随机发生的大概就是最好的。
(3)
巴西人天性是喜爱狗的。
一日我在骄阳下为狗洗澡,傍边邻居一位巴西老工程师特地跑来,送我一把毛刷,
因为他看我用手为狗搓澡。
“你是个好人,真的。我看你辛苦的为狗洗澡,我知道你很有同情心和爱心。”
“我太太过世后,我的狗从此不吃不喝,不久就死了,我把它和太太葬在一起。”
他蹲下来直视我那狗小姐的眼睛,狗狗竟然一动不动,直望着他。
只见他老泪纵横,竟然抱住我的狗狗亲吻一下。
正对面邻居是一私人搬家公司,这老头有65岁了,每每开车出去,傍边总坐着他老妈妈。
他说,老母亲已经90多岁,作为独子他十分孝顺,永远要和他妈妈一起,陪伴着她。
老妈妈随手永远牵一条小狗,帮她导盲,开路,像是小奴仆。
大概一年前,她老妈妈终于老死了。记得当时丧事办的很像在中国:
来了不少牧师作祈祷,还有众多黑衣教友们,最后用一辆花圈簇拥的灵车,
在圣乐声中缓缓送走。
但是那只狗狗我再也没有见到,后来据他说被送回农村,养老去了。
街口的食品店生意常年不错,那里营业员全部是巴西年轻的男孩和年轻姑娘。
周日这天,是出售烤鸡的一天,一排燃烧煤气发红的热管,辐射着已经调好味的生鸡。
阵阵香味扑鼻而来,出葙的是金光发亮热乎乎香喷喷的烤鸡,卖象十分好。
牵狗而出,路过食品店,狗狗死活不前,那绕梁三日余香不绝的烤鸡香味,
吸引狗狗用猛力拉着主人直奔小店,之后站在烤箱前,一言不发,死活不动,
只等小店工人能赏个烤鸡肉肉骨头吃吃。
大家笑起来,剩余撕碎的,都给了狗狗,那吃相似乎象三年没有吃饭,一添而光,
风卷残云。巴西人从来不怕狗,不像中国人,甚至一岁小男孩也敢抱住大狗,
还敢骑上去,像是骑马,这在中国是很难想象的。
这个·小店的几个男工小伙小姑娘和我很熟悉,经常一见面就问:“我的朋友在哪里?”
所谓朋友,就是问我这条狗。
因为共同的爱狗,我们外国人和巴西人相处越来约熟悉融洽。喝啤酒的时候,
很多都是在评论狗,可谓常年说三道四论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