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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是一种比较挑剔的服装,瘦人穿极其好看,胖人就不要染指与它。旗袍还是淑女的服装,如果你有女汉子的节操,那也不要染指与它。旗袍挑人,人却挑不得旗袍。
旗人当年的服装后来却给了广大的汉族妇女一个拘束,汉族是一个礼教极为严格的人种,所以很多东西传到汉文化里就变成了拘束,这种拘束的美丽在民国到达极致。说旗袍就要说起那部花样年华里的女主角穿着几十套旗袍穿梭在银幕内外,让无数人都叹曰:好美,这真是中国女人最美的样子。
张曼玉当年的瘦削和后来的干枯,依旧非常符合现代人的审美。
其实清朝时期真正的旗袍本身是宽松而敦厚的,配上花盆底的绣鞋,走起来很是摇曳多姿。满族妇女可以不缠足,当闺女时是格格,出嫁了就成了姑奶奶。汉族女性从小必须缠足,在娘家辛苦操劳,出嫁了在夫家当牛做马。这是那时的基本的事实。
旗袍到了当代,绝大部分却成了饭店旅馆服务员的工作服。因为旗袍能勾勒出年轻女性撩人的身体线条,所以在各种休闲场合,女服务员好像首选就只有旗袍了。窃以为她们并不十分爱穿这种衣服吧,因为干活的时候的确非常不方便。但为了男人们的视觉审美,年轻的女服务员们就不得不穿上这种最不合适的工作服,来取悦于社会。
旗袍应该是民国时候少奶奶的服装,在家指挥着穿盘扣大襟儿的丫头仆妇进进出出地样子。那时候上学的女孩子都不爱穿旗袍,她们穿新式的青白上衣配黑裙的学生装,扎着两个黑油油的麻花大辫子,委实好看。
旗袍还是那时候风尘女子爱穿的衣服。半开着领口的盘扣,露出一抹雪白的颈子,手里夹着半根香烟,烫着散发桂花油味道的卷发,旗袍衩让人想入非非开的老高,白天嗲嗲地从弄堂口里摇曳着出来买两棵小葱,晚上做半碗馄饨当宵夜。这是旧上海式混生活的女人。在那时候的全国各地大小城市,各种穿旗袍的女人都轻轻柔柔地穿过大街小巷,为着各自的生存而奔波着。
小脚女人们则还是穿着旧式宽大的汉服材质的衣服,上身舒适,但腿脚可怜。过去称女人为“三缕梳头,两截穿衣”,旗袍烫发则代表了文明发展。男人则长袍马褂,不做讲究。小脚女人近千年代代相传,女人不裹脚就嫁不出去。小脚也是取悦于男性家族的一种方式,裹脚的女人代表了家教严格,尽管异常残忍和无用,但却常胜不衰,那时候的男权思想极其严重,还是一位德国传教士妻子来中国强烈反对中国女人悲惨几寸小脚,于是开始了自然文明的天足运动。
时至今日,三寸金莲的小脚是没有了,经过了文化革命服装的单调和枯燥,旗袍现在以旧的姿态呈现现代女性身体线条的优美,展示在各种场合。旗袍看上去是美丽的,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些旗袍总透出一股淡淡的桂花油味道。旗袍穿上去是不舒服的,几乎只能正襟危坐才能保持住它的正经样子,稍一轻松,就没有了旗袍所诉说的优美。这样苛刻的条件,还不如高跟鞋大踏步来的痛快。
旗袍和三寸金莲有异曲同工的苛求。但旗袍毕竟只是件衣服,它拘束着女人的身体,却并不拘束女人的思想和美丽。女人的小脚已经都成了旧照片,女人的旗袍在现在的中国越来越多,甚至成了某些地方工作服必须要穿的东西。但多数时候它只能成为样子货,不实用也不普及,远不如牛仔裤和体恤衫,为女人工作时的身影带来真正的美丽和舒适。
可如今,满脸横肉的臃肿女人,气质市井,头发蓬乱,浓妆艳抹,姿势仪表都很做作,或风尘,或没有一点文雅气质,硬是把妩媚的旗袍给糟蹋了。
三寸金莲和高跟鞋才是异曲同工。尤其老远就能听到的嘎嘎脆响的高跟鞋声,提示着没有sense的人走过来了,搅扰别人的宁静,不自知,反而自美。三寸金莲虽不忍睹,但声音并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