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北京)
中共执政后就开始没收私人财产,但是在1953年之前主要针对的是官僚资本和买办资本。到1952年后期,全国已经有80%的重工业和40%的轻工业被收归国有,中共政权在商业领域也占有了50%的营业额。在完成了“三五反”等暴力镇压和朝鲜战争之后的1953年10月,中共颁布了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提出并强调总路线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改造”。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针对中小型乃至个体的工业、手工业、商业的私人资本和私人财产,用强制的方式把这些私人财产收归国有。
经过四年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的和个体的经济规模大规模萎缩,已经由五十年代初占全部产出的2/3下降到1957年不足3%。运输业的总额中,国营企业已占62%,公私合营占36.4%,私营仅占1.6%,也就是毛泽东说的“完全国有化”。到文革结束的1976年,经过文革的“狠斗私字一闪念”,个人的经营性财产全部灭绝,个人的生活资源也全部由国家和集体提供。在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共曾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口号,叫做“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如此专横而野蛮的口号,当时居然能畅行无阻,现在想来真让人匪夷所思。一切拥有私人财产的人,只能别无选择地无条件地把自己的财产交给国家,而执政党就是国家。
1949年之前,中国有着完整的全国性私营粮食供销系统,中共执政后实行“统购统销”,利用国家财力大量囤积粮食、哄抬粮价,然后命令全国二十三个大中城市同时抛售,一夜之间打垮了全部私营粮商,多少人因此而倾家荡产、自杀身亡。这个由中共的所谓经济专家陈云主持的“统购统销”的阴谋,被毛泽东得意地肯定为“不亚于一场淮海战役”。
中共的“公私合营”的政策,同样是一种欺骗式抢劫。在中共执政之初,由薄一波主持制定了新税收方案,初稿还算比较公平,对私营经济并没有明显的歧视。但当薄一波把新税率方案报请毛泽东审批时,毛批示道:“公平税赋,实为右倾。”要求薄一波推倒重来,于是,薄只能重新起草厚此薄彼的方案。被毛泽东认可的税收方案具体实施后,大幅度优惠公营而严重歧视私营,使私营业主们不得不放弃自主经营,而主动乞求政府进行公私合营。对这种逼良为娼的效果,毛泽东居然无耻地说:“看来,这些资本家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不象我们有些同志估计得那么低嘛!”
在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之后,中共在表面上给私人资本所有者一部分股份和经营权,而实际上,政权已经基本堵死了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渠道,这样,离开了国家的特许,任何人都无法生产和交易,最后只能乖乖地被“国有化”。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完成,毛泽东就迫不及待地宣布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来临,因为全部社会资源已经控制在中共手中。
那么,中共用强制剥夺的经济资源为人民带来了什么呢?
首先:错误地参加由金日成和斯大林挑起的朝鲜战争,在百废待兴的五十年代初,不仅耗费了100亿美元和陪上50—80万条人命,以及“三反”“五反”中大量的冤假错案,而且使中国主动关闭了通向自由世界的大门,而一边倒地投入极权世界的怀抱。直到中苏决裂,毛争当世界领袖的野心,因同时对抗两个超级大国而严重受挫,才不得不开始联美抗苏。
其次:错误地发动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这两大运动所造成的结果是:
1953-1957(一五计划) 1958-1962(二五计划) 国民收入 8·9% -3·1% 工业产值 18·0% 3·8% 农业产值 4·5% -4.3% 工业和农业产值 10·9% 0·6%
在农民已经苦不堪言的情况下,中共为稳定城市秩序,便从农民手中强行征购粮食,连续几年征购数量超过可出售粮食的8-10%。全国人均消费粮食的数量,由1957年的203公斤下降到1960年的163.5公斤,农村的人均数量还要低,有些地方低于150公斤。
对毛泽东时代的大跃进人祸,文革后,许多经济学家在回顾当年的悲剧时提出了激烈的批评。薛暮桥说大跃进造成“巨大的浪费和比例失调。”经济学家孙冶方说大跃进是“社会主义的大破坏。在大放“卫星”的跃进年代,上报的最高粮食亩产量竟达八十二万四千五百斤。正是这种好大喜功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1200亿元。
再次:文革所造成的巨大的财产损失。大跃进所带来的大破坏到1965年才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但是紧接着又来了文化大革命。在经济和个人财产受损失最大的1966-1968年,工农业总产值下降比例为:
1966年 1967年 1968年 工农业总产值 100% 90%(-10%) 85.8%(-4.2%) 国家财政收入 100% 75%(-25%) 61.1%(-13.9%)
仅1967、1968这两年工农业产值的直接损失就高达1100亿元。据最保守的估计,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高达5000亿元。职工年均工资收入由1963-1965年的530元下降到1971-1975年的513元。
在文革最疯狂的两年内,已经被剥夺所剩无几的个人财产,进一步遭到野蛮的抢劫,其损失更是难以计算,我们只能从被抄家的惨状中略窥一、二。
1966年八、九两个月中,北京市被抄家者有33696户,被赶出北京城发回原籍者有85198人;抄出黄金10.31万两,白银34.52万两,现金5545.99万元,文物及玉器61.36万件,被没收的私房52万间,这还是大致的估计。上海市从8月23日到9月8日,仅仅15天内,被抄家者84222户;苏州被抄家者64056户。上海和苏州被抄走的财产个人没有统计,肯定不会少于北京。北京大红罗厂南巷二十号是黄家的私产,文革时不但被抄被没收,全家九口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五口。今天,黄家的幸存者还在为要回自家的宅院打官司。
另据叶剑英的女儿叶向真的回忆,当时负责北京治安的叶剑英从天安门广场回家后沮丧地说:毛主席接见红卫兵结束后,清场时见到许多金条,显然是红卫兵抄家时,把超到的金条据为己有。叶向真说:“……抄家,抄到一些人的家里头,知识分子也好啊,或者过去的一些老的资本家,就是家里都有一点底儿,存有点底儿的吧,红卫兵把这些都抢来,金子沉啊,摆在自己的口袋里头,一高兴,一挤,一欢呼的时候,那金条都从兜里头都掉出去了嘛,……”
令人更为悲哀的时,参加如此野蛮的抄家行动的老红卫兵们,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几个人肯出来忏悔,反而有些人还强调当时红卫兵造反的“理想主义”和“纯洁青春”。
以上仅仅是毛时代中国人为绝对的个人独裁支付的财产和生命的代价,如果从人的自由、尊严以及政治、法律、言论诸权利被肆意剥夺和践踏的角度讲,“伟大领袖”造就的决不是什么伟大成就,而是举世罕见的灾难和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