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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与知己

(2010-12-28 10:21:54) 下一个

[如果你没有听说过广州亚运会期间发生的杨淑君事件,就没有必要往下读了。谢谢你点击进来
本文取材于网络,难免存在与事实有差异之处。如果你发现了差异,请回帖指正,以便使读者尽可能了解真实情况]

知人者智,知己者明。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在杨淑君事件中,中华台北方面的表现,既不知己,也不知人,当然谈不上明智,最后很可能闹得灰头土脸,铩羽而归。

先说不知人。所谓不知人,一个就是如台籍的世跆盟執行委員李正勇所言的,“我們錯估國際情勢”。不但錯估了國際情勢,更严重的是,不清楚亚跆盟的处罚根据。我之前已经给出了亚跆盟的处罚根据,这次世跆盟给出了同样的处罚根据,除了占据比赛场地之外,另一个就是楊淑君使用違規設備。

其实,这项指责一直没有改变过,亚跆盟秘书长说的是:
She was wearing this on the competition area. This is illegal, unauthorized patch.

亚奥理事会主席说的是:
We are very sure she used unfair technical technology in the competition and the referee was found very fairly for that she has been suspended of the events.

这次世跆盟裁定书说的是:楊淑君使用「未經授權」及「非法」感應片。

这些说法,前后一致,中华台北方面似乎视而不见,反而不断强调:比赛录像显示,那两个感应片在正式比赛前取下来了,不影响比赛成绩。

我当时说话比较婉转,说“台湾媒体的这些辩白,在我看来是苍白无力的。”其实,何止苍白无力,说是驴唇不对马嘴,都不为过。

通俗地说,世跆盟认为:你穿带着那两片进了比赛场地,试踢后经官员指出后才取下来。

中华台北辩解道:在正式比赛之前,那两片已经取下来了。

看看,这是不是驴唇想对马嘴。两方说的是同一个事情,没有矛盾,中华台北也认为跆拳道提出的理由符合事实啊。那中华台北还不服什么?

原来,中华台北认为只要在正式比赛中没有穿带那违规的两片就不能算违规。哈哈,那是你的看法,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见。正式处罚已经做出,你自己看着办!

杨淑君违没违规呢?中华台北认为没有违规。但是,

当值主裁判(菲律宾籍)判定违规,宣布杨淑君失格。
当值三角裁判(中国大陆籍、科威特籍和塔吉克斯坦籍)认为杨淑君违规。
比赛裁判长(菲律宾籍)认为杨淑君违规。
比赛技术代表(中国籍)认为杨淑君违规。
亚跆盟秘书长(韩国籍)认为杨淑君违规。
亚奥理事会主席(科威特籍)认为裁判的判决公平。
世跆盟纪律委员会(埃及籍、土耳其籍和以色列籍)判定杨淑君违规,追加禁赛处分。
世跆盟主席(韩国籍)确认杨淑君违规,正式发函通报处罚决定。

除中华台北之外,全世界相关机构和官员没有认为杨淑君不违规的。中华台北仍然坚持杨淑君清白,勇气可嘉啊。

世跆盟最终处罚结果出来之后,台湾方面

「總統特別指示體委會,將窮盡一切法律管道,還原事件真相,爭取公平、公正的裁決,捍衛選手的權益與尊嚴到底,不容我國選手遭到污衊。」

「行政院長吳敦義說,尊重並信任行政院副院長陳冲督導的專案小組採取有效措施,力爭到底。」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委陳士魁今天表示,向國際仲裁庭 (CAS)提出申訴仲裁的要件已經備齊,將申訴到底。」

上面要求的「還原事件真相」,听起来蛮好玩的。「事件真相」是什么?至少要按一定程序进行调查之后才可以开口谈「事件真相」吧?可事实是,世跆盟进行过调查,并认定了相应的事实,因此有资格谈「事件真相」;而台湾当局,从一开始就表示杨淑君是清白的,又是接机又是接见的,迄今为止没有见到台湾府院成立任何 委员会来正式公开调查杨淑君事件,因此没有资格谈「事件真相」。台湾府院倒是成立了一个小组,可小组的目的不是调查事实真相,而是「擬準備國際爭訟。」以杨淑君的一面之词作为事实真相,擬準備國際爭訟?说实在的,在没有调查清楚杨淑君事件的情况下,就把当局与杨淑君个人捆绑在一起,总是让人感到不那么严 肃,谈不上知己。

其实,台湾当局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启动府院调查程序,彻底调查杨淑君事件的真相。所有台湾方面的当事人的陈述说明,如有隐瞒欺骗等行为,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样,至少可以查明部分事实真相,而不是空喊「還原事件真相」,以免给人造成一种不满足台湾人的要求,就不是「事件真相」的印象。

在目前别人已经按程序调查过事实真相,而自己并没有通过正式程序调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台湾方面就准备國際爭訟,就发誓要窮盡一切法律管道,還原事件真相,这在我个人看来,至少不是很负责任的心态和做法。

不知人又不知己,贸然进行國際爭訟,其结果如何,不难预知。

但为什么有人坚持不启动杨淑君事件听证程序,而直接进行國際爭訟呢?实在有点疑惑。不经意在网上看到这个主张:让世界听到台湾的声音。哈,原来如此!至于那声音入不入他人之耳,至于國際爭訟的输赢,似乎都已经退居次要位置了。

这让我想起了一位智者说过的话:

个头大的人,如毛泽东,尽可以挥手讲话,那样有风生水起的气派,有一呼百应的感召力。
个头小的人,如邓小平,讲话时要只动嘴,不动身不动手,否则会显得张牙舞爪,没分量。

(本文原发在文化走廊 知己与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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