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响911
江岚
以前在国内,知道紧急求救的电话是“119”,但从来也没遇到过什么堪称“紧急”的情况,不仅自己从未拨打过这个号码,甚至都没有机会见识一旦拨响这个电话,会是怎样的情形。到了美国以后,才发现紧急求救电话是同样的三个数字,只是调换了排列顺序,变成了“911”,倒也好记,而且是周围朋友们常用的一个电话号码。
一、听说“911”
初到美国是深冬,紧邻苏比利尔大湖的霍顿小镇座落在密西根北部半岛,下起大雪来真是蔚为壮观。从前以为雪花都轻盈而飘逸,读到唐诗里“燕山雪花大如席”的句子,还笑诗人过份夸张。见识到密西根的大雪,才知道雪真的可以铺天盖地,丢棉扯絮,成团成球地砸将下来,一夜之间,地上的积雪堆出几英尺高。
从这个偏僻小镇通往外界的公路,大半穿行在茂密的原始森林之中,路面虽然宽阔笔直,大雪天开车出门还是很危险的。可冬季长达7个月之久,人们不可能天天闭门在家闲坐,该做的事情总还是要做的。穷留学生们拥有的汽车,又大多老旧,到了冬天也舍不得花钱去换雪地轮胎,于是大大小小的车祸层出不穷:轮胎打滑,发动机熄火,撞倒了梅花鹿……等等。“911”这个号码,在他们有惊无险的各种故事里,出现的频率相当高。
那时手机还是奢侈品,一旦开车在路上出了状况,附近又找不到人家,那就只有靠电线杆上的紧急电话了。
那种电话是一个鲜黄色的正方形盒子,高速公路旁的电线杆上每隔几米就会有一个。盒子顶上有盏亮蓝色的长明灯,光线的穿透力特别强,即使在黑沉沉的夜里也十分显眼,一摁开关,线路马上直通“911”的接线中心。这时只要报出自己的大致方位,接线生会很快联络上在附近巡逻的警察,通知他们赶去救助。
美国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向有需要的民众提供直接服务,或者提供关于其他服务者的信息。据统计,平常美国警察处理的报警事件中,直接涉及刑事犯罪的不到10%。无论在何时何地,事无巨细,民众都可以通过“911”与警察取得联系,寻求帮助或指导。包括交通事故,包括后院失火,包括小猫爬上树下不来,也包括——
某个周末,给远在加州的朋友老方打电话。接通以后,开场白自然是例常的寒暄:“喂,你们最近过得怎么样?”
没想到老方在那头气急败坏:“怎么样?!哼,还能怎么样,一大帮警察刚刚离开!”
“什么?出了什么事?”我大吃一惊。当时已经是老方夫妇到美国的第六个年头了,两个人都念完了书,找到了工作,又买了房子,一直寄放在国内父母家的儿子也接过来了,帽子(学位)、车子、房子、儿子、老妈子,所谓“五子登科”的美国梦,实现得差不多了,正应该安居乐业,怎么惹得警察上门来?
“还不都是我那个报应儿子惹的祸!”老方的怒气通过电话线冲冲而来。“他昨天听学校的老师说,如果在家里挨打,可以拨打“911”求救,今天回到家里来就偷偷打了一次,想试试看灵不灵。结果,哼,五辆警车,把我家房子包围起来,倒是灵得很!”
原来如此!我笑起来。老方和许许多多老派中国家长一样,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但凡小孩子行差踏错,父母轻则骂,重则打,乃是顺理成章,家常便饭。老方那儿子在国内出生,七岁才到美国,一听说在此地挨父母打还可以拨电话求救,自然以为遇到了救星。
谁知这小鬼头的一通电话,招来了七、八个荷枪实弹的警察,还有两个防止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者。一进门二话不说,先把孩子和家长隔离开来,给孩子验伤,问他是不是经常挨打,要不要脱离父母的“魔爪”。
“还好我这几天没揍他,”老方的语气缓和下来。“即使揍他,也不过是教训教训,又不是打贼,怎么会打到遍体鳞伤?这美国人也真是,多管闲事,小题大做!”
“孩子吓坏了吧?”我又问。“他才八岁多一点,不过是一时好奇,你不要生气了。”
“他是被吓着了,紧拉着他妈不肯放,深怕人家把他带走。唉!那阵势,你不知道,搞得邻居都以为我们家的人犯了什么大事,”老方重重地叹气。“你说这么惹是生非的孩子,不打死他还等什么!”
我大笑。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老方家的这个故事成为朋友茶余饭后的笑谈。
二、旁观“911”
那是在芝加哥郊外一家中餐馆打工的时候。餐馆很大,在摆放着几十张大小餐桌的大厅之外,还有一个相对独立的酒吧。每天下午两三点多钟,忙完了午餐,晚餐时间未到,是餐馆一天里最轻松,也最安静的时间。我们几个侍应生通常利用这个空档帮厨房摘摘菜或者包包馄饨什么的。
那天大厨从厨房走出来,照例到酒吧拿了几瓶啤酒,招呼我们几个陪他喝酒聊天。这个大厨是来自越南的华裔,会讲一口普通话,厨艺也非常好。老板娘为了能够长期留住他,给了他一些餐馆的股份,因此他也算得半个老板的身份。像我们这些普通的打工仔,是不敢到酒吧里想喝什么就随便拿的。
正闲聊之间,酒吧里面突然传出一声沉闷的惊叫,紧接着有什么重物怦然倒地,然后好几个人的惊呼同时响起来。大家都被这异乎寻常的动静吓了一跳,从坐着的地方也看不见里面的情形,大厨首先跳起来跑进去,然后我们也跟着进去了。原来是坐在吧台的一个女客人,不知怎么地晕了过去,从高高的凳子上后仰着摔了下来,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餐馆里一下子乱了套。我何曾见过这种场面,根本不知所措,只是站在旁边看。也是从国内来半工半读的老周倒是反应得快,马上想到的是学雷锋,叫人帮忙把那女客人从地上移到火车座上去,好让她躺着舒服一点。金发碧眼的高个子酒保赶忙上前去,很着急地又摆手又摇头,警告道:“如果你不是受过专门训练,有经验的急救人员,千万不要去碰她。否则有可能会加重她的病情。”
老周听了,只好转身退出来,对我感叹:“你看,在美国不能凡事学雷锋的啊!”
到底还是大厨沉得住气,拿起电话拨打“911”。那边问明了地址和大致的情形,也叮嘱说在场的人们谁也不要移动那个女客人,急救人员十分钟之内赶到。
大厨担心救护车跑错地方,叫我们一起到门口去等。餐馆位于告诉公路边上,站在大门外的停车场上,左右两边都可以看出去很远。酒保说,那个女人叫珍娜,倒是常客,平常下了班来喝两杯,总是有说有笑的。今天她一大早就来了,看上去心事重重,情绪很不好,也不肯说话。一个人一杯接一杯地喝闷酒,又不吃饭,难怪要晕倒。
最先到达的是两辆救火车。我和老周在一旁看得糊涂,又不是失火,这些人跑来干什么?紧接着救护车到了,后面还跟着警车,红光蓝光闪烁成一片,警笛声此起彼伏,餐馆前面反常地热闹。警察先进来问明情况,通知救火车先撤了,急救人员进来。那些人训练有素,动作相当麻利。从推着但加进去,倒把人放上担架,推进救护车,前后不到五分钟时间。救护车旋即开往医院,只有警察停留的时间最长。他主要是询问和记录各个目击者对事发当时的描述,然后让每个人都签了字,这才离开。
大家惊魂一定,便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都说那个女客不知有什么心事,喝得太多了,午饭也没吃,八成是酒精中毒了。我和老周则感慨,想不到一通“911”会招来这样一个车队,啊,在大城市里就是长见识。大厨则回到原来的座位上,继续喝他那瓶啤酒,微笑着一声不吭。
整个过程中,我只是个旁观者,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看得津津有味的时节,我怎么也不会料到,自己会在后来的若干年里,数次成为“911”的主角。
三、亲历“911”
起初也是因为交通事故。
第一次是刚搬到宾州的小城伯利恒不久,花了1500 美金买下了一辆小小的丰田二手车。尽管我当时的犹太老板很不以为然,笑话说:“实在要说这是车呢,这只好算一辆自行车。”然而比起我原先那辆福特老破车来,还是鸟枪换炮了。所以我办完了过户手续,把“自行车”开回家的路上,跟在一辆八座房车后面,房车跟在公共汽车后面,行使的速度很慢,而我的心情还是十分愉快的。
伯利恒城中的道路多数是双向并行的单线,公共汽车除了在固定的大站依次停靠之外,每当车上有乘客拉响停车提示铃,也会在某个街口随机停车,方便乘客就近上下。
当下翻过了一个小斜坡,公共汽车在前面减速,亮起了刹车灯,我们跟在后面也就顺势停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后视镜里只见一辆家用小卡车翻过坡顶,整辆车挟带着刺耳的刹车声,顺着斜坡朝着我直冲过来!
那小卡车的司机显然走了神,我眼睁睁地坐在驾驶座上,眼睁睁地看着它撞将上来,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脚下踩着的刹车松开。
结果,乒乒乓乓,唏哩哗啦,卡车撞了我,我撞了房车,房车撞上公共汽车。卡车和房车都还好说,公共汽车更是一点事儿都没有,司机下来略瞅了一眼,径自开走了。我的“自行车”最惨,前盖后盖都翘了起来,本来就很小的车又短了一大截。
街边房子里有人闻声跑出来,看没有人受伤,并且叫我们去用她家的电话打“911”报警。接线生一听是出了车祸,头一句话便问:“有没有人受伤?”我说没有。那接线生就叫我们不要破环现场,老实等着警察过来。
交通事故中如果没有人员伤亡或者处境危险,只能算是小小意外,结果我们三个司机和自愿作证的路人等了两个多小时,一辆警车才慢慢悠悠地出现。显然是小卡车惹的祸,一应人证物证和当事人都齐全,这场事故的处理非常简单:警察开一张事故报告,让相关人等签了字,就算完事了。
“自行车”经此一撞,两个多月不能动弹。小卡车的保险公司给我租了辆新车开着,同时赔偿“自行车”的维修费2500美金。我随便找了家汽车修理厂,花750把车子修整到可以上路的程度,剩下的钱,哈哈,袋袋平安了。难怪有时在路上会看见人家汽车尾巴上贴着:撞我!我需要钱!
我的“自行车”刚开张就立下大功一件,可惜,两年以后,又被人狠狠啃了一口,以至于我不得不把它送进了废车场。因为那一次拨打“911”的效果虽然热闹得多,却没有拿到任何赔偿。
那是个周末的晚上,我开车驶过横跨特拉瓦河的费黑桥,到桥头本要左转,却遇上了红灯。等信号灯变成绿色,我刚要走,冷不防左前方的加油站里突然冲出一辆乳白色车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的车撞了个180度大转弯。车灯、玻璃转瞬间碎了一地,“自行车”再次严重破相。
在美国不论出现什么意外情况,目击者一般都会主动留下来,一方面给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一方面向警方提供相对客观的证词。这次也不例外,马上有人过来察看我是否受伤,他手上拿着电话,看样子已经接通“911”了:
“在费黑南面桥头,车被撞得挺厉害……不不,她没有受伤……不对!”他提高了声音。“那辆白色的凌治,该死!他看样子想跑!”
白色的凌治就是肇事的车子。它撞了我以后,又冲出去老远才停下,不一会儿,它启动朝北边开去。桥上是单线对开的道路,中间有水泥墩子隔开,在桥中央无法掉头,可是我们眼看着它到了北边的桥头,却没有转回来,而是加大速度继续往北去了。
3 分钟之内,5辆警车集结到出事地点。警察们记录下证人们对凌治的描述,立刻分头往各个方向去追缉,只留下一个警察给我写事故报告。那个年轻好心的警察,叫杰克。
“太不像话了,太不负责任了!”杰克一边填表一边摇头。“今天晚上我们要是逮着他,审都不用审,直接扔他进监狱!”
所谓交通事故,通常警察也就当作“事故”来处理。所有相关的赔偿都有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支付。肇事者一旦逃离现场——“hit and run”,事件的性质变成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犯罪”,警方处理的方式和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可是,出事时候天色太晚,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没有看见肇事车的车牌号。不仅当天晚上没有逮着肇事司机,后来警察又继续查找了一年,也没有下落。
我的“自行车”虽然还可以开,但是瞎了一只眼睛总是有碍观瞻。要自己花钱去修,就不值得了。于是开价500美金把它卖掉,换了一辆三菱的格兰,四座双开门,这是一辆真正的汽车了。
车是换了,我那神游物外的毛病却改不了。一年多以后,又出车祸,再次拨响“911”。和前两次不同的是,这一回我被结结实实地吓坏了。
那是12月中旬的一个黄昏,天气很冷。我那时已经辞掉工作,在里海大学读研究所。一整天泡在实验室的计算机屏幕前,走出来头重脚轻,可是还得开着车去幼儿园接女儿。一路上恍恍惚惚地,只是跟着前面的车,很机械地往前开。
刚过一个红绿灯,前面豁然闪出一条人影,要横过马路。我急忙猛踩刹车——可是来不及了,我把那人撞出去好几尺远,摔倒在地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我根本来不及思想,立刻停下车,跑出去看。那条宽阔的,双行线的路中间,有一个花坛隔开。那伤者侧身倒在花坛边上,是个穿着黑色羽绒大衣的黑人妇女,路灯下面如金纸,鲜血从她的额头流到地上,已经不省人事。
那时这个方向是红灯,花坛那边停着好几辆车。我立刻跳过花坛,用力拍打他们的车窗,问他们车上有没有电话。第一个电话自然是打“911”,先报警,然后再打去幼儿园,请他们把孩子给我送过来,出事的地点,离幼儿园不到两分钟的车程。
救护车很快到了,先救治伤者;幼儿园的老师也把孩子送过来了;警车也来了,一共三辆,警察们指挥被堵塞的交通,保护现场;还有救火车,停在一边。我看着这个架势,到此刻才明白自己究竟闯了什么祸,紧紧搂着怀中不到一岁的孩子,在寒风中簌簌发抖。
救护车开走以后,警察们开始测量我刹车的痕迹,和车头撞击的痕迹等等,其中一个走过来,登记我的驾照、汽车保险和注册资料,让我叙述事情的经过。由于天色太黑,这条路中间又有花坛隔开,所以没有任何人看见事情的经过。我死死咬着牙关,用力控制着浑身的颤抖,尽量把话说清楚。
“你没有闯红灯?”警察问。我后来知道,他的名字叫杰弗。
“没有,”我摇头。这个路口,是连接伯利恒小城南北东西的要道之一,下班的高峰时间,我若闯了红灯,哪里还有命在?
“好了,”杰弗说。“你现在还不能走,还要等一会。”
“那个人……”我问,心脏纠结成一团。“她伤得怎么样?”
“我不知道。待会儿我会到医院去看看。外面太冷,你坐到车里去吧。”
我坐进了车后座,抱着孩子,仍然止不住地发抖,脑子里一片茫然。眼前一遍又一遍,闪过的是我撞上她那一刻,她整个身子向后倒去的姿势,一个黑色的影子,无声无息。伴随着眼前这个重复画面的,是一种巨大的,沉重的,深刻的恐惧,简直令人窒息。
不知过了多久,杰弗走过来敲我的车窗,说我可以回家了,他并没有给我开罚单。
“她会怎么样?”我又问。
“我这就去医院,”杰弗安慰我。“如果她醒过来,我要记录她对于当时情况的叙述。今天晚上一定会很忙,不过,我争取抽空打电话给你,告诉你她的情况。”
我谢过他,把孩子放进后座的婴儿车,重新发动车子。完全不知道后来是怎么开回家的。
杰弗很守信用。当晚11点多钟,他打电话到家里通知我,说那个黑人妇女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到医院苏醒过来以后,包扎了一下就回家了,没有大碍。
尽管没有目击证人,警察还是相信了我的叙述。而且那个黑人妇女显然在陈述事情经过的时候也没有为难我。警察后来的判断是当时她闯了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灯,错不在我。我的保险公司赔偿了1000美金的医药费给伤者,这件事就算是了结了。
据说在美国开车撞人都是司机的责任,会受到严厉处罚,甚至会被伤者讹诈,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或者讹诈,实在是侥幸,但我自己心里明白,出了这样的事故,我是有责任的,此后开车小心多了,接下来很多年没有再出过交通事故。
再一次拨响“911”,不是在路上,我也不是主角,主角是我那天生调皮捣蛋,好动又不安分守己的小女儿,妹妹。
长女雪儿上小学一年级,“Field Day”的那一天,是四月底阳光明媚,春风和煦的日子。所谓“Field Day”,近似于我们小时候学校的运动会,小学生们在操场上分班分组做一些集体活动,比如拔河、赛跑、击鼓传花之类。小学校里家里很近,上午我给当时只有9个月大的妹妹收拾好了,便用童车推着她,走过去看雪儿她们的活动。
一般中小学校的上课时间从上午9点左右到下午3点,中间学生们在学校吃午餐。虽然没有午休,也有一段在操场上游戏的自由活动时间。尽管此地每所小学都会有两三个专人负责监督孩子们的自由活动,但为了低年级学生的安全问题着想,在我们这个学区里,幼儿园(5-6岁)和一年级(6-7岁)的小小学生上的学校是和二到五年级的小学完全分开的。
所以雪儿学校的同学,一百多个孩子,都在7岁以下。他们在操场上,以衣服的颜色分成红、蓝、白三个大组,彼此竞赛。一个个黑色的、棕色的、金色的小脑袋淌着汗水,脸蛋红扑扑地,叽叽喳喳,笑闹喧哗,简直可爱得不像话。我推着妹妹,跟着雪儿那一组十几个孩子跑来跑去地照相,不亦乐乎。
雪儿从小是个十分听话老实的孩子,叫她往东不敢往西,极少乱说乱动。而妹妹却从一出生起,就表现出和雪儿截然相反的性格来。可惜,我被雪儿的容易对付麻痹已久,等我发现自己对雪儿他们的注意力过于集中,乃至于忽略了妹妹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突然之间,妹妹就脸朝下一跤摔在柏油地面上,放声大哭!
童车上面有个小小的遮阳盖,挡住了我的视线,这9个月大的小娃娃究竟是怎样把她的两条小短腿从绑得紧紧地安全带里挣脱出来的,我当时没有看见,至今还想不明白。
这一下可就炸了锅了。我还呆立着,现场一个在义务帮忙的家长比我反应快得多,在孩子们此起彼伏的惊叫声里,一把抱起妹妹,冲进学校的医务室。
我在这头匆匆安慰了雪儿几句,随后也跑进去。妹妹已经被转到护士手上,我这才看到她的伤势:小鼻头和半边脸上都是黑色泥沙,血珠正慢慢地从伤口渗出来——没有鲜血如注,不过是擦破了一层油皮。洗干净上点药也就差不多了,我松了一口气,心想还好,不至于破相。
可那护士却不是这样想法。她抱着哭得惊天动地的妹妹,郑重其事地表态:“不行,我不能擅自处理,打911吧,我们必须送她去医院急诊室!”
我一定就急了:“可是我什么证件也没有!”
她们说,她们可以照顾妹妹,让我立刻跑回家去取。等我拿了钱包、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气喘吁吁地又跑回来,只见学校的停车场上,救火车、救护车、警车依次排列,停在那里。学校的大门口和医务室门口,都有警察守卫,荷枪实弹,简直如临大敌。
我埋头往里面冲,警察却把我拦下来,验过了证件,才笑着说:“赶紧进去吧,孩子已经不哭了,可爱得不得了!”
妹妹一见到我,又号啕大哭,此刻已折腾到她的午餐时间,她的小肚子饿了。我可没心情和他们讨论妹妹是否可爱的问题,央求警察道:“我想她没事的,我带她回家好吧?”然而事情到了这步田地,根本由不得我做主,警察和急救人员把我们母女送上救护车,急救人员还要把妹妹固定在担架上。
天哪,我叹为观止。不过是脸上擦破一点皮,哪个孩子不曾摔过跤?!还“固定”呢!妹妹又饿又困,伤口多少也有点疼,岂容他们“固定”!最后他们没办法,只好将就着让我抱着妹妹,一路呼啸着驶向医院的急诊室。
急诊室门口有不少病人在排队。而我们显然被事先安排好了,有儿科护士在那里等着,我们一到,马上直接把妹妹送进病房。其实妹妹真的没什么大碍,医生来看了,也不过是为她清洗伤口,上一点药膏,然后说:“孩子看起来还好,不过为了确保没有脑震荡,需要观察两个小时,不能让她睡觉。”
好嘛,为了医生这一句话,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妹妹又饿又困,整个儿科急诊病房的走廊里,就持续不断地回响着她不屈不挠的哭声。“妹妹啊,”我抱着她叹气。“这一下你可要长点记性,以后摔跤也要挑挑地方啊!”
好不容易熬过那两个小时,到下午三点多,医生总算放行了,我抱着妹妹出来,在医院门口等先生来接我们。急诊室门口等候入院的队伍依然很长,我们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中年妇女推着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排在队伍中,此刻她们还在那里等。
“孩子怎么了?”那女士问,灰蓝色的眼睛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妹妹的脸。
我说只是摔了一跤,没什么要紧的。我们顺势聊起天来。她说,轮椅上坐着的老人说她的母亲,那天上午突然心脏病突发,她赶忙把老人送到医院来,可是急诊室人满为患,等到现在都还没有空病房可以让她们进去。
“早知如此,我不应该自己开车来,”她叹气。“还不如拨打‘911’。”
是。“911”的急救系统,是纳税人的钱堆出来的,他们理应为民众提供最便利、最快捷的急救服务。1973年11月开始实施的《公法93-154,急救医疗系统条例》,目的就是在全美国范围内发展全面的急救医疗服务系统,提供基本的生命维持和高级生命维持救护,以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由此产生出一支包括专职急救人员和志愿急救人员,总人数高达数十万之多的急救队伍。全国统一的“911”急救呼叫电话系统,也是在该法令的规定之下开始设立,该法令同时还规定提供急救医疗服务的医院必须“保证急诊病人随时得到必需的急救医疗服务,不论病人是否有支付能力。”
故事讲到这里可以告一段落了。不论是听来的,看见的,还是亲历的场景,一旦需要拨打“911”,总不是什么赏心乐事。此时此刻,不知有多少支电话正在拨响这个号码?经历过的,好歹要汲取教训;没经历过的,也千万不要疏忽大意。还是我们中国人的那一句老话:小心驶得万年船,总没有过逾的。
*** 《多维时报》 01/15、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