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181-190)
(2005-04-10 23:16:50)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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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男人和女人,特别是一个善於照顾人的女人同居过之后,独立生活能力会逐渐减弱、退化,直到某一天变得像婴儿一样地依赖那个女人 -- 那个时候,女人就算熬出头了。
张其馨善於照顾人,所以,虽然林少阳离婴儿期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当他把干净内衣裤穿完,冰箱里所有东西、包括囤积的碗面吃完,卫生纸用完的时候,自然而然怀念起张其馨来。
“她说我不重视她,其实,生活本身不就是很平淡的吗?她难道希望我一天三次围着她叫心肝宝贝肉?” 他振振有辞,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你们女人都这样的吗?”
他那个“你们女人” 激怒了郑滢,她不顾我的眼色,一气之下翻出“卷上珠帘” 去质问林少阳,“你们男人都这样见一根电线杆撒泡尿,然后再去找下一根吗?还‘春风十里’ ,不要脸,想过一回嫖客瘾是吧?”
林少阳愣了足足三十秒钟,才反应过来原来他的劣迹已经早在张其馨掌握之中,口气一下子软了半截,“那个,那个,唉呀,那个网上的东西,她也当真?真是无聊,无聊…”
这一下,连我也被激怒了。两个义愤填膺的女人不约而同违背早先定下的攻守同盟,把“沧海月明” 的身份揭穿,气得林少阳话也说不出来。
这家伙倒也善於见风使舵,猛吃几只炸虾之后,认清敌我形势,发现主动权根本不在他手上,堆起一脸苦笑,“我看,以前的事就不要提了吧,都算我不好,你们就帮帮忙,劝劝她,好不好?” 口气还真像贾宝玉偷吃了人家嘴上的胭脂还央求“好姐姐,千万饶了我这一遭吧” 。
“劝什么?劝她回心转意,替你做免费老妈子,让你又好腾出时间花痴你的姐姐妹妹?”
林少阳像所有能言善辩的男人一样开始信誓旦旦,内容无非悬崖勒马、改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类,赢回了我和郑滢的同情,那场脱口秀里关键的一句话是“你们大概觉得我很花,我也承认我是有点花,但是,我是一直把其馨当作未来的妻子看待的… 我这个人表面上嘻皮笑脸,认真起来也很认真的,你们别不相信…”。尽管我们想像不出这个一天二十四小时眉花眼笑的小生认真起来是怎么一副样子,他这几句话的确打动了我们的心。那顿饭吃到甜点,我们已经同他狼狈为奸,开始策划如何把那根长了脚的电线杆搬回来。
林少阳没有食言。十月底的一天,他拿出“神风敢死队” 的精神,带上他能买到最贵的一瓶“午夜飞行” ,在张其馨新搬的公寓门口,被她臭骂了三顿并威胁报警之后依然坚持阵地站了足足一个晚上,等张其馨早上起来开门,发现他居然还像只哈巴狗一样忠实而可怜巴巴地蹲在门边,终於心软,红杏和蓝杏热泪盈眶地尽释前嫌,紧紧拥抱在一起。
不仅如此,林少阳趁热打铁,发挥他干事业“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取得最大收益” 的原则,顺手牵羊用一束红玫瑰和一只一克拉钻戒把张其馨彻底套牢了。
后来,张其馨告诉我们,“那天我想,要是他肯等一个晚上,就原谅他;他等不了,就拉倒。”
这句话让我想起那天程明浩在我家门口等我的样子。如果我不回去,他或许也会等一个晚上的吧。我不舍得让他等一个晚上,却又跑回去亲自把他赶走,实在愚蠢。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不如张其馨的地方: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我不知道。这也大概就是程明浩不如林少阳的地方: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厚颜无耻,他不知道。所以我们注定分手。
重新和杜政平谈恋爱之后,生活又变得热闹起来。他对我很好,出差记得给我带礼物,周末会安排节目,时不时还会买一束花送给我。郑滢来我家里,看着杜政平送给我的全套花生漫画玩具,点点头,“这才叫谈恋爱嘛。” 其实我对他也相当好:帮他洗衣服,烫衬衫,做饭,烘各种各样低糖的巧克力饼干让他带去公司分给同事。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做“平平淡淡就是真” ,我想,我和杜政平大概就算是找到“真” 了吧。
有一次,杜政平在我那里过夜,无意中看见了书架上的那块银灰色表面的手表。手表上落了一点灰尘,那是五月份我买给程明浩的,那份没有送出去的生日礼物;我当时以为有的是机会送,结果我错了。他问,“这个表哪里来的?”
我说,“减价时买的,准备送给我爸。”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问,“你爸戴这么时髦的款式?”
我笑笑,“你别小看我爸。” 心里面突然有点难受,程明浩如果知道,会不会觉得我水性杨花呢?
他们公司同事好像很喜欢搞活动,而且每次都叫上一大帮人。自从有一次他的几个同事随口说了一句“你女朋友很可爱”之后,他就经常拉我去参加他们的活动,大概觉得我能替他挣点面子吧。有一次,参加完一个烧烤活动回家的时候,他跟我说起有个同事刚刚离婚,那位老兄前两年回国经人介绍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太太,结果人家到美国没多久就另觅高枝,还扔下一句气得人吐血的话“在同一个环境中,其实你是配不上我的” 。
他一面倒车一面说,“小方就是没搞明白一点,好老婆根本不是‘找’ 来的,是‘栽培’ 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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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栽培’ ?”
“就是说找老婆不能光看长相,其他方面的素质也很重要,比如脑子好不好使,性情脾气怎么样,生活能力强不强,还有,发展潜力如何。像小方那样,娶个大美女回来供着,好看是好看,太难侍候,什么事都不干,一分钱挣不来还整天冲他发号施令。他们说那时候他对他老婆宝贝得要命,公司里再忙,中午也要回家去给老婆做饭,好到了顶,现在人家还不是一脚把他踢开?所以我刚才就建议他下一次找女朋友,长得不用太触目,脾气好一点,最好自己能挣钱,可塑性强一点,找来了再慢慢照着自己希望的方向栽培就可以了。”
我好奇起来,“那我的素质怎么样呢?”
“综合素质一流,没得话讲,” 他嘻皮笑脸地凑过来,“我老婆,能不好吗?”
我在他脸上轻轻地拍了一下,“那我是你找来的还是栽培出来的?”
“也找也栽培。”
“你什么时候栽培我了?”
“你忘了那时候是谁督促你转学计算机的?谁帮你弄考古题的?谁替你做作业的?” 杜政平脸上泛起几分得意,“那就是我在默默地栽培你。要不然,你现在说不定还在念那个化学博士,辛辛苦苦,毕业了充其量也不过找个博士后做做吧,当然也不错,但肯定没目前好。你知道吗,我们公司里好几个同事都羡慕我女朋友工作好,英语好,性格好,会跟人打交道,他们不知道我下过多少功夫。”
我笑起来,从反光镜里对他敲了个毛栗子,“搞了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欠你这份人情。杜政平,下次你要是再帮我做什么事,先说说清楚,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免得过三年五载再翻出来说是在栽培我。”
“说着玩玩,” 他也笑了,“还是那句话,我对你是一见钟情,否则,换个别人想我栽培,哼,我还不奉陪呢。”
“那后来我跟你分手,你不是鸡飞蛋打了吗?”
“那没办法,谈恋爱跟做生意的原理一样,首先要看准对象,不见兔子不撒鹰,一旦对象出现,绝对不能犹豫,要舍得下注,以本伤人,否则,机会错过就没了。不过话说回来,你现在不又是我的女朋友了吗?那说明命里注定,是我的就是我的。” 他突然转过头来,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关璐,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你跑掉了,永远都不会。”
“肉麻,开你的车吧。”我笑着摇摇头,拿出CD塞进唱机。听着听着,不知怎么的,突然有点怅惘,原来,天下没有不要钱的午餐。虽然很有道理:这个时代男女平等,女人要嫁得好,男人当然也要娶得好;女人要调教老公,男人自然也想栽培老婆,天经地义。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成长得一帆风顺,委屈了谁也不会委屈了自己。然而,不知怎么的,我心里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好像平整的沙发布被拉皱了一块,看不大出,也讲不大出,却感觉得到。
我把杜政平的“栽培” 理论讲给郑滢听,她拍手称快,“有道理,太有道理了! ” 我和她正坐在上次林少阳请我们去的日本餐馆吃午饭。公司的餐厅质量越来越糟糕,所以我们有时候索性就出去吃饭。
郑滢说,“我有一段时间特别相信柏拉图的什么‘寻找自己的另一半’,现在看看完全就是几千年前的老头子吃饱
饭没事做信口开河。根据美国精神,与其去死命的找,还不如自己拿个毛坯来搓搓磨磨,加工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又顺心又方便,这一个跑了也不要紧,有了经验,换个毛坯再搓。找找找,到头来,找没找到,连做毛坯的资格也丢了。”
“你找到毛坯没有?”
“在找。不过,有时候,哼,真说不出是我在挑毛坯还是毛坯在挑我。上次跟一个男人约会,三句两句都开始关心我的经济状况,无聊透顶。现在的男人,都现实得很呢。这么一想,还是张其馨那个喜欢背诗的网友有点味道。”
“他们怎么样了?”
“网络上的露水夫妻还能怎么样?” “沧海月明” 和“蓝田日暖” 很友好地分了手,名副其实的友好 -- 那个男人免费帮张其馨做了一套投资计划,而作为回报,张其馨介绍了两个同事做他的客户。张其馨说,仔细想想,还是林少阳条件更好、更有前途,毕竟,现实生活用不上朦胧诗,在美国的现实生活更加用不上。与此同时,“春风十里” 郑重其事地在网上张贴了一份告示说他于即日“退出网络” ,由於“公务实在太过繁忙” ,并把“卷上珠帘” 的电子邮件地址归入“拒收”。还真应了那一句,“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他们明年初就要结婚了,” 郑滢吃一口饭,“我再不承认,还是有点羡慕。现在我在公司里名声又不好,谁敢来追?” “八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爱好,无分国籍地域种族,我知道公司里有些男同事背地里议论她“风骚” ,“哼,连本家也不要我这个病人了。” 郑滢刚刚在郑广和的大力推荐下转到一个女医生那里,虽然她早先的确提过这个要求,但是郑广和迟不转早不转,偏偏挑这个时候转,她不由起了身世之感,觉得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
那天,餐馆里推出一款新的甜点,叫“绿茶提拉米苏” ,我们一人要了一客。蛋糕上来了,嫩嫩的淡绿色中间夹一层层咖啡和奶酪,做得赏心悦目,叫人都不舍得下口。
可是,一口下去,我们立即有点失望:味道虽然也不错,但比意大利配方的提拉米苏还是差了一截。分析一番之后,恍然大悟:原来,缺了一味料。餐馆别具匠心地用绿茶入蛋糕,企图做出日本风味,却不知道,一份好吃的提拉米苏,就是离不开那么一丁点儿的 -- 兰姆酒。没有它,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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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郑滢吃完饭回到公司,刚坐下,部门里那个长年像花蝴蝶一样在“草丛”( 既然男人叫“花丛” ,换成女人大概就要叫“草丛” 了吧) 里打转的漂亮女孩拉了 Chris 来找我。
她闪身进来,利索地关上门,冲我迷人地一笑,“有件事情想麻烦你们两个人核实一下。上个月,你们曾经说过Nancy替你们的项目写测试方案,错误率太高以致事后需要返工?” Nancy是个单身母亲,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忙得焦头烂额,工作中难免有点心力不济,两个月前,她帮我们写的那份测试方案,二十个测试情境里一半有问题,弄得后来我们不得不重新搭起环境,核对修改,加倍费时间。有一次吃午饭,我和Chris随口发发牢骚,让她听见了。
我看看Chris,他也在看我。随后,我们点点头,但不知道她现在翻出这个来葫芦里卖什么药。
她下一个问题逼过来,“如果艾米来问你们,你们也会这么说吗?”
这一下,我们都觉得不对劲,“你什么意思?”
她又摆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们:她正在和 Nancy合作一个项目,进展很不顺利,到现在为止,一连几个里程日期都没能按时完工。眼看老处女就要来兴师问罪,她决定“找找原因” ,一找,眼前一亮,原来是合作夥伴太差劲,她再优秀也独木难支。自己明白了这一点不算,她还要让主管也明白,於是正在准备一份书面报告,列出她搜集来Nancy工作中的各种差池,数据翔实,时间地点事件人证物证,还有累计浪费全部门多少时间,拿到法庭上都能用。她说,“我只是希望老板能了解真相,这样对其他人也有好处,一个团队不应该老是包揽工作不力的人。而且,这可能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这份工作未必适合她啊。”
我和 Chris傻眼了,但话已出口,悔之晚矣。后来,我听说,真正驱动她这个动作的是由於公司里传起谣言说年底之前很可能要再度裁员,她去马屁精那里算了一卦,发现自己在部门里的竞争力很弱,情急之下想起这个计策:爬不到别人头上去,就想办法把别人踩在脚下,结果是一样的。
下一个星期一快下班的时候,Chris敲敲我办公室的门,“艾米叫你去。” Chris 穿着鲜红的保罗衬衫--他每周一的制服,脸色却像块铅,我走过他身边时听见他轻轻说了一句“Damn” ,我一下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十一月中旬,公司果然再度“资源重组”,好在规模不大,我们部门里只裁掉了一个人,大家事先都多少心里有数,除了 Nancy她自己。想起来实在凄凉,我们每个人都吃过她做的香蕉蛋糕和苹果派,关键时候却没有人站出来说话,相反做了帮凶。她境况不好,很需要工作,也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再找一份;可是话说回来,哪个人不需要工作呢?已经自顾不暇,还去管别人?黑锅有人背了吗,谢天谢地。
至此,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第三条,足以受用一辈子:狗,改不了吃屎。人都是动物变的,大难临头,自私自利,适者生存。什么“公平地道”,选择还不够严峻而已;什么“众志成城”,利害关系还不够明显而已;什么“光明磊落” ,环境还不够残酷而已。
想不到成长就是这样,真实而令人泄气,毫无诗情画意。
这件事情之后,我和 Chris之间的关系融洽了许多。我依然不喜欢他,觉得他夸夸其谈、贪功好赏;我知道他也还是不喜欢我,大概认为我寸土必争、斤斤计较;但我们都明白了:只要不踩你,不在背后捅刀子的,就已是好人;有人真心愿意帮忙,那叫有贵人相助。老处女有一次问我们要不要让那个挤走Nancy的女孩子来分担一点工作,我和Chris头一次心有灵犀、不费唇舌就达成一致,同仇敌忾,“不要,谢谢。” 自己多辛苦一点,无论如何好过身边有个定时炸弹。后来我们一直合作愉快,年底还联名申报了一项专利。
感恩节周末前的那一天傍晚,我把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一边烫一大堆洗好烘干的衬衫。
新闻里放到亚特兰大机场由於发现不明身份的人私闯安全区而关闭,所有航班停飞,我正拿着熨斗往一件淡蓝色的衬衫领口上喷水,突然,我发现那件衬衫既不是我的也不是杜政平的。那件衬衫,是我从西雅图带回来的,是程明浩的。我曾经用它当睡衣穿,他曾经轻轻地解开了一颗扣子又小心地把它扣回去,然后怀抱着我睡着。衬衫上融合了他的味道和我的味道,我怎么会把它洗掉了呢?
我拿起衬衫里里外外嗅着,汰渍漂白型洗衣液充分展示了威力,它横扫其它一切味道,只留下无辜而可恶的清香。
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屏幕上,数以千计的乘客依然被困在亚特兰大机场,我的心比他们还要惶惑:满心欢喜买了票奔向新的目的地,到最后一刻,却发现无法起飞,而且不知道要在原地滞留多久。
这个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跑过去接。拿起来,对方却已经挂断。我对着话筒上那些小孔,突然闪起一个念头:这个电话,有没有可能是程明浩打来的?会不会,我在看着一件衬衫没来由的牵挂他的时候,他也正好想起了我?
假期过后,我马上去装了来电显示。说不出究竟为什么,大概,我希望他万一下一次再打来,不等我接就挂掉,我也可以打回去,“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那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杜政平吵了一架,起因是一瓶香水。
杜政平“纽约时代”的印记之一是变得喜欢用香水,他家里的男士香水零零总总加起来足有靠十种,其中他最喜欢的有三种:一种“最后一层有西瓜的甜味” ,一种“淡淡的麝香味” ,一种“苦苦的草药味” 。所以,他身上的气味大多在西瓜味、麝香味和草药味之间徘徊,并且把那瓶西瓜味的香水放在我的洗手间里。
那天我们正准备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他对着镜子打扮好之后洒上香水,忍不住又赞扬两句,“这个牌子真不错,一点不张扬,什么时候都能用” 。
我说,“还不张扬呢,几米之外都闻到了。说真的,你弄得像朵花一样干什么?我就不喜欢男人香喷喷的。” 我想起Chris 爱用的那种能让我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须后水,摇摇头。
他从镜子里看着我,脸色突然沉下来,“他是不是不用香水?”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谁?”
“你知道我说谁。” 那是我们重新恋爱后他第一次提起程明浩。
“不关他的事。”
“他用不用?” 他又问一遍,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吸口气,“不用。”
他牵起一边嘴角笑笑,“我就知道。”
我有点生气,“知道你还问我。”
我正要转身,突然一声巨响,低头一看,那个装香水的方形磨砂瓶子在我脚边碎成几片,薰蒸的香气腾空而起,直冲进鼻,让我眼睛都有点发痛,一小块碎玻璃溅在我脚上,触目惊心地瞪着我。
他也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好像不相信真的亲手砸碎了他最钟爱的香水瓶。
过了许久,我微微颤抖着说,“你这个习惯不大好。杜政平,我们先小人后君子,我告诉你,这个瓶子刚才要是砸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报警。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哪里招惹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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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站在芬芳得呛人的空气里大眼瞪小眼。杜政平比我早冷静下来,努力摆出一副比较轻松的表情,“你反正不喜欢,我留着它干什么?”
“我只是随便说说,你犯得着发这么大的火吗?再说,你也讲过香奈尔五号是暴发户专用的,要不要我去拿来一起砸掉算数?”
他一言不发,去厨房拿了张厚纸巾,回来弯下腰把地上的碎玻璃一片一片捡起来。当他把最后一片,也就是我脚背上那一片捡起之后,抬起头来,“关璐,你看不上我。”
那天晚上,我和杜政平没有去参加新年聚会;反之,我们留在家里做爱 --从2001年做到2002年,可谓旷日持久。西瓜味的清甜水一样漫进房间,柔美而迷惘,像爱情的反反复复,叫人随之浮浮沉沉,却半点不能做主。
凌晨一点二十分,杜政平突然摁亮了台灯,侧过身来问我,“你爱不爱我?”
我的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光线,等终於能看清时,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那种眼神像根根幼细的蚕丝勒进我心里,越勒越紧,我太熟悉它了,因为,我自己也曾经用同样痛苦的眼神去凝望过一个人。他这么看我,心里一定非常非常难过。我明白了。
我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我爱你。”
“真的?”
“真的。”
“关璐,你知道,我很爱你的,” 他把我抱得紧紧的,语气里带着小孩子“全抛一片心” 式的固执,“我真是很爱你的。”
我有点震惊地发现,在杜政平的心目里,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 。
我把手伸到他的胳肢窝下面轻轻地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要是不爱我,为什么要来栽培我呢?栽培一个人,其实是很辛苦的…”
第二天,在开始实施“新年计划” 之前,我干了一件计划外的事情 -- 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和程明浩有关的照片,把它们统统烧掉。我不想再看见他。
2002年杜政平过生日,我特意去买了一瓶阿曼尼的Acqua Di Gio 送给他,算是补上被砸掉的那瓶。他笑着接过去,却没见他用过;事实上,后来,我没在他身上闻到过任何香水味。
好几个月,那股西瓜味在我的浴室里阴魂不散。直到如今,无论在什么场合,人山人海里要是哪个男人用Acqua Di Gio,我只要闻一下,立刻就能分辨出来。
郑滢曾经感叹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事实却正好相反:她的本家把她转给自己的同事 -- 而且是女同事,不是“不要她” ,恰恰是为了“要她”。那以后没多久,郑广和对郑滢展开了地毯式的追求,死缠烂打加柔情万种,用事实证明了这个男人对女人的了解是远远超越了生殖系统的。
情人节那天,郑滢捧着一个插着一打玫瑰花的菱型花瓶来找我,“给你摆摆。”
“好漂亮的花!”我叫起来,“哪里来的?”
“郑广和送的,我办公室里都放不下了。”郑滢的脸刷的红了。原来,我们公司为了减轻收发室的负担,明文规定不为员工接收花店送的花 -- 很不浪漫的规定,郑广和医生大脑袋一转,有了,自己去买来十二打玫瑰花,配上形状各异的水晶玻璃瓶,亲自开车送到我们公司。当郑滢接到电话到底楼大厅去见他,整整两排沙发都被玫瑰花占据着,浩浩荡荡,蔚为壮观,像个小型的阅兵式。郑广和就站在两排玫瑰花之间,笑得像拿破仑 --当然,他比拿破仑高。
郑广和这一招实在够厉害:一. 一百四十四朵玫瑰花大兵压境,哪个女人见了不感动得稀里哗拉脑子发热?二. 替郑滢在公司里挣足了面子:女人有了男人宝贝她,身价立刻不一样,何况她是那年情人节唯一一位收到玫瑰的女员工,铺天盖地,给其他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几年之内传为佳话;三. 变相给自己拉了选票:让郑滢周围的女孩子们既羡且妒,众望所归认定他是个模范好男人;四. 摈除了我们公司里可能存在的竞争对手:嘿嘿,愣头青,你撒泡尿照照自己,可有我的魄力乎?没有吗,一边凉快去。
副产品是顺便还让很多女孩子的男朋友挨了一顿骂,第二年情人节吸取教训,诚惶诚恐地当鲜花快递员。
综上所述,此举几乎赶得上战国时代燕国的太子丹收买荆坷的架式,二话不说,情重如山,让人唯有以身相报,刺秦王也得干。
2002年的春天是个结婚的季节:三月份,张其馨和林少阳结婚;五月底,郑滢和郑广和结婚。
郑滢要结婚的事情,杨远韬不知从哪里拐弯抹角地打听到了,把一份礼物寄到她公司里的地址,郑滢把我叫过去一起开封。打开外包装,浅蓝的纸盒立即告诉我们那是一件Tiffany。
我们对看一眼,郑滢从黑色丝绒盒子小心翼翼地拎起一条白金项链,下坠一个简单而雅致的挂件,两个同心圆,用碎钻嵌出几个罗马数字,看上去有点像个时钟。
盒子里有张卡,上面只有四个字,很漂亮的笔迹,“祝你幸福。”
郑滢把它戴到脖子上,问我,“好不好看?”
“很好看。” 杨远韬的品味无懈可击,只是不知道他送这个“时钟” 究竟是希望郑滢能和她的夫婿天长地久,还是在抱愧自己曾许诺过却不能给予的天长地久。
郑滢把那张卡仔细看了两遍,然后撕掉,“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打算把这条项链怎么办?”
“戴啊,这可是我的结婚礼物,” 郑滢扬起脸冲我一笑,竟是一脸神采飞扬,“Tiffany is Tiffany。你以为我会舍得还掉?”
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勇敢的女性形象由海伦凯勒让位给我的好朋友郑滢。为了她有勇气对着老情人送的结婚礼物神采飞扬地微笑然后说“Tiffany is Tiffany” ;她收下一条项链,放走了心中那个浪子,影子都不留。
比“怀念” 难的是“怨恨” ,比“怨恨” 难的是“忘记” ,比“忘记” 更难的,是“直面” 。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 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
走出郑滢的办公室,我想起程明浩送给我的那一条有玫瑰花图案的项链,摇摇头。郑滢说得有道理,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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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高科技行业的许多公司而言,每年的第四季度是业务的重头,很多客户会在年终做来年的预算并决定是否下订单,所以这个季度的业绩在全年中占相当大的比例。2001年底,911加上安龙事件引发的大公司信用危机给原本就很不景气的美国经济雪上加霜,纳斯达克指数吃了秤砣铁了心,以一天几十点甚至上百点的速度一路跌破两千点的心理防线仍然飞流直下,让人心寒到底后反而多少生出一份黑色幽默 -- “死猪不怕开水烫” ,我倒要看看情形究竟能坏到怎么个程度。
2002年,公司明显地开始节衣缩食:新员工是早就不进了,裁员都来不及,还进新人,开什么玩笑;能用临时工就坚决不用正式工,能用实习生就坚决不用临时工,能不用人就坚决不用;出差住旅馆一律降一个档次;寄快递邮件要主管批准,主管不在吗,不好意思,等他/她回来再说,活生生把快递变成慢递;取消免费供应的咖啡、甜点、爆米花、可乐,等等等等。
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洗手间里提供的卫生巾也每况愈下,先是“护翼”不翼而飞,然后棉制网面不见了,随之越变越厚,直到变回我中学时第一次月经来潮时用的那种卫生巾;更糟糕的是还三天两头断档,因为公司把清洁人员减少了一半,一个清洁工管足足半栋楼。吃过几次亏,我索性买了一大包卫生巾放在办公室底层抽屉里,而郑滢重新开始跟我伸手要卫生巾。
那一天她一路小跑过来要了一块卫生巾,一面嘴里嘀咕,“我看公司以后招女员工不如加一条‘必须已经绝经’ ,可以彻底省下这笔开支”。我看着她的背影有点发呆 -- 这个星期郑滢已经来跟我要过好几次卫生巾了,我自己的月经却还没来。
我拿着鼠标在屏幕上乱点:不会是怀孕了吧?
我心乱如麻,终於忍不住告诉郑滢,“我已经推迟了五天,有没有可能?”
她歪着脑袋煞有介事地思考了一会,一本正经地问,“你觉不觉得想吐?”
我哭笑不得,“就算真的怀孕也没这么快吧。”
下班后,她陪我去药店买验孕试纸。我趁左右无人,从柜台上取下一盒,拉起郑滢就要走。
“急什么急?又不是做贼,这个牌子在买一送一呢。” 郑滢堂堂正正地背着双手研究保险套的广告。
“郑广和不是妇科医生吗?还用得著自己买保险套?”
“什么话,他给人看病用这个?不吃人家的耳光也要吃我的耳光。”
我推推她,“我很怕是真的。”
她抬起头来看看我,我当时大概显得很紧张,於是叹口气,安慰我,“小姐,不要自己吓自己,你以为怀孕那么容易?告诉你,美国有七分之一的夫妻想生孩子都怀不上呢。”
“别忘了我不能吃药的。”
她把两盒保险套放进推车,“那又怎么样?真怀孕了,你们就结婚,年底生个孩子,有什么不好?”她说得顺理成章。
“那我今年的升级肯定敲掉,搞不好连位子都保不稳。”
“那又怎么样?你以为小杜养不起你?还是不肯养你?不想生就说不想生好了,假模假样。走吧!”
我看看她,说不出话来,心里很迷惘。
验孕的结果是:没有怀孕。两天之后,我的月经来了,它,不过是跟我开了一个小玩笑。
这一次月经来的时候,我居然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随后像有一样什么东西重重的、钝钝地在我脑门上敲了下:原来,我真的很害怕怀孕。并不是为了工作,为了升级,为了保位子,而是因为一旦怀孕就要结婚,然后生孩子,然后,一切就木已成舟。我不要木已成舟。
四月份,我陪郑滢去现代艺术宫拍婚纱照。他们关系发展实在迅猛,导致了眼看这位老兄要把我的好朋友娶回家,我才有幸跟他见上第一面。郑广和长着一张产妇看了能够舒缓压力、婴儿见了会觉得世界很美好的脸,他的长相揭开了我悬在心头多年的一个疑问:小时候看动画片“聪明的一休” ,总是想那个可爱的一休小和尚将来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见了他,我茅塞顿开,明白了,就是这个样子! 难怪他可以做妇产科医生。
他们拍了大半天,到将近傍晚时分,眼看着天阴沉下来才告一段落。我突然记起浪管风琴应该就离这里不远,於是叫他们先回家,“我想到海湾旁边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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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天气很奇怪,早上到下午都阳光灿烂,四点多钟却开始下起小雨。我在现代艺术宫后门的博物馆门口找到个工作人员问他知不知道浪管风琴在哪里,他伸手指指路对面,“过街再走一段就到了。”
我走过街,沿着旧金山湾往前走。慢慢地,雨越下越大,海湾上的风吹过来,透过我身上薄薄的开斯米毛衣,我开始发抖,心里非常后悔没有带件风衣。
这一路上人很少,走了很久,已经差不多到了金门大桥下面,却还是什么都没看见。我觉得很不对劲,绕到停车场旁边的一家纪念品商店去问路,才知道我转错了弯,早先过了街,应该朝右,而我,想当然地朝左转了。
我已经没有力气走回去,身上的衣服也差不多湿透,只好搭公共汽车回艺术宫去开车回家。转上高速公路的时候,我对着观后镜里的自己苦笑一下,笨啊,近在咫尺的东西都找不到。
郑先生和郑小姐的婚礼极其浪漫,在位於富兰克林街的哈斯. 莉莲索屋举行 -- 那所典型安女王式的老房子始建于十九世纪,奇迹般地幸存了1906年大地震,是旧金山两栋对外开放的维多利亚式房屋中比较精美的一栋。
我对郑滢说,“你老公花样真不少。” 随即发现她毫不逊色 -- 她的戒指上面不仅有一颗麻将牌一样的钻石,而且,那家珠宝店为了拉生意,出奇制胜附送了一个终生承诺:日后,如果她愿意,可以随时把戒指拿回去换一颗钻石,只要份量相同,式样自选。郑滢说她打算五年去换一次。
我笑她,“你当心人家以为你五年嫁一个新老公。”
郑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要的就是这种效果。美国不是流行女人再嫁次数越多身价越高吗?我呢,再嫁就算了,不过,做做样子也好啊。” 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奇特的虚荣心。
我实践了九年之前在学校浴室和她挤一个淋浴喷头时许下的诺言 -- 当她的伴娘,杜政平做伴郎。礼成之后,郑小姐,不,郑太太,也不知是被幸福冲昏了头脑还是有意表达她的“美好祝愿”,学了美国人那一套把手里的百合玫瑰花束从脑后朝着我的方向扔过来,花束在空中划了个优美的弧线,在我和杜政平都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一屁股(如果花也有屁股的话) 稳稳当当地坐在了我们两个人前方正中的地上。我们眼看着它掉下来,却不知怎么搞的,谁也没伸手去接。
一屋子的人都把目光投在我们身上,几秒钟之后,我反应过来,碰碰杜政平的手,他如梦方醒地立即低头去捡起那束花递到我手里。身后几个女人拍着巴掌呱呱大叫起来,她们大概觉得这个场面十分浪漫;我的脸涨得通红,心里只是恨郑滢怎么也不事先提醒一声:幸亏她不准备再嫁,否则,下一次自己去找伴娘。
哈斯. 莉莲索屋是一栋非常漂亮的房子,里面荡漾着一股旧时代特有的、溶和了许多可知与不可知往事的和婉气息,让人不由跟着温柔起来。
在一间卧房的墙上,我看见了一张古老的结婚证书。泛黄的纸张上字迹由於经年历久,已经变成一种淡淡的紫灰色,却还是清晰可见。上面写的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市政府颁发此证书,证明某个男人和某个女人自一八八O年七月三十日开始结为夫妇,地址就是这栋房子,下面有证婚人的签名。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纸,文字是一样奇妙的东西:当所有的人都作古,甚至连屋舍都已经易主,它还在万分固执地、坚强地、死硬地对每一个走过的人倾诉一段许久许久以前的姻缘。两个人把名字写在一起,便是一个最郑重的约定。婚姻,是值得尊重的,非但尊重,简直肃然起敬。
这个时候,我的手被人拉住了。我转过头,正好碰到杜政平的目光。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也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突然,好像有一阵风从心里某个角落吹过来,像地铁将来时隧道里夹着滚滚车声的那一阵风;我能感觉到,有一个问题,虽然谁都还没开口,但离我们是越来越近了;虽然还不知道是哪一条线的车,能不能去得了目的地,有车总比没车好。
六月份,我升了一级,而且很意外地当上了项目经理。起因听说是老处女和部门里势力最大的项目经理之间有点摩擦,好像觉得他“功高震主” ,於是出了一个新花样,把部门像比萨饼那样切成小块,从基层选“秀女” ,提拔几个项目经理分管,变相来个“杯酒释兵权”。於是,我和 Chris,还有其他两个同事一起被她“提拔” 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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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选上的“秀女” 们心情激动地去参加所谓的“部门核心讨论”,也就是关于下半年度工作和人员分派的会议。老处女用投影仪“嗖” 地放出一张标得密密麻麻的箭头图,箭头上烤肉串一样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方格,红方格代表产品新版本当前的重要里程日期,绿方格代表旧版本的各式补丁,方格叠方格,红红绿绿,煞是神气。
老处女把箭头图解释一番,然后巡视一周,“你们有什么想法?”
鸦雀无声。那个烤肉串显示了史无前例的工作量,大家四顾会议桌前的小猫两三只,再把没来开会的小猫凑在一起,实在想不出那些方格怎么搞得定。
老处女一眼洞透小猫们的心思,斩钉截铁地消灭了大家最后一个幻想,“我已经试过去别的部门借人,一个都借不到,现在每个部门都人员短缺;但是,这张图上所有的日期都已经定了下来,除非出现意外,不大可能再改动。也就是说…”
然后她跟我们讲了一通“理想” 和“现实” 的差距,也就是说,我们拼了老命或者小命,也要在年底之前把肉串给烤熟了再抹上点沙爹酱,让她老人家去向上级表功“看,我的部门用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力完成了百分之一百二十五的工作” 。
当时,所有与会的人已经多多知道自己会负责什么项目,不知道的,是自己会分到什么样的人。走出会议室的时候,我和Chris 都颇为沮丧,因为他分到一个实习生和一个由於去年工作表现欠佳而从另一个部门转过来的同事,而我,分到一个实习生和一个怀孕的女同事,预产期就在明年一月份。部门里比较得力的人都被几个资深的项目经理不由分说地瓜分了,就好比他们把比萨饼中间堆满了料的部分吃了,抹抹嘴,然后把帮子推给我们。
我们都做过实习生,也对曾经提携过我们的人心存感谢,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公司景气的时候,人手足,无所谓,到现在已经瘦身瘦得差不多,一个萝卜顶一个坑,实习生相对来说就很不好用了:不在正式编制,公司严格控制加班时间;很多实习生进来的时候对产品一无所知,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训练,等训练好,实习期也快结束了;最要紧的是,这些孩子们关心的是未来的工作 -- 当然应该关心,一旦发现公司不招员工,立刻就松懈下来,惦记着张罗自己的前程,不可能跟你休戚与共,而你又不能逼得太紧,毕竟,人家是来“实习” 的,有三分客人的味道。
Chris 说,“你比我好,轮到一个博士生。” 他分到一个硕士研究生。
我苦笑一下,心想,博士生长两个脑袋四只手吗?
郑滢听了我的“部下” 阵容,立刻一翻眼皮,“你亏大了。想想看,他那个人再不济,还可以管,可以骂,可以告状,出了问题,实在不行就把责任推下去;你呢,不要说骂,讲话都要小心,万一逼狠了,人家搬出‘一尸两命’ 来威胁你,你告到老板那里她都不敢帮你。”
我越听越懊悔,“别说了,谁叫我没用,抢不过人家。狗咬狗,小狗只好啃没肉的骨头。”
郑滢摇摇头,点着我的鼻子,“看好了,你这个‘监工’做得连‘长工’ 也不如。”
七月份,一个大项目收尾,老处女出人意料地弄到一笔钱,组织她手下的几个基层部门的人去一个葡萄园“尝酒”,所谓“尝酒”,其实不过就是大家跑去看看风景,稍微搞点活动,喝几杯当地产的葡萄酒而已。本身并不太稀奇,可这一次大家趋之若骛,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下一次机会。
那是一个星期五。早上我有点睡过头,又碰到堵车,等开到那个葡萄园,露台前面的停车场上已经停满了车。这个地方我来过两次,知道假如这里没有车位的话就要一直绕到后面山腰上的另一个停车场再走下来;於是我一连转了两圈,希望能有一个空位。
终於,我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一个空车位,可是对面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另一辆车也朝它开过去,离得比我近,眼看就要转进去。我恨恨地念了一句倒酶,正要掉头,那辆车却突然调转了方向,车里一个戴墨镜的男人示意我用那个车位。我喜出望外,以为正好碰到哪个有绅士风度的男同事,立刻二话不说开过去。两辆车缓缓擦过,我隔着车玻璃朝他微笑,笑容却突然僵在脸上。因为,那个人是程明浩。
他来旧金山参加一个会议。他们公司是主办方之一,在会议最后一天邀请一些有长期关系的客户来这儿活动。葡萄园有两个尝酒的大厅,我们包了一个,他们包了另一个,难怪停车场那么挤。
我心不在焉地应酬了一会儿,就到露台上去,他正好站在那儿,而且是一个人。我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停下来,看着他,不知该往脸上摆什么表情。他对着我微笑,很大方地说,“你好。” 他的态度很沉着,仿佛我们以前所有的事情都一笔勾销了。
程明浩穿一件米色棉衬衫,胸口有他们公司的标记,很配那条咖啡色卡其布裤子。一年没见,他黑了一点,显得比以前更结实、也更精神了;只是他把头发剪得很短,不仅短,而且还用发胶定型,使之一丝不苟,脑门前的几乎根根直竖。现在很多男人留这种发型,也挺好看,但他也“怒发冲冠”,却让我心里生起一份莫名的难过 -- 璐璐再不可能把他的头发弄乱了。
我们开始聊天,名副其实是聊“天”,我们从加州的天气聊到明州的天气,再从明州的天气聊回加州的天气,待所有与天气有关的事情都聊完,终於不可避免地要回到“人”。
“你不如把头发再剪短一点,不像香港特首也像澳门特首。” 我说。
他笑笑,把声音压低一点,“你们公司还好吧?前一阵子我看到好像又裁员了。”
“好,裁归裁,至少现在还能跑来喝酒,” 我抿了一口酒,“不过,说真的,这酒好酸。”
“加州的红酒都偏酸,” 他也抿了一口,“你等一下。”
他走开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罐七喜,“其实用雪碧效果会更好,不过七喜也可以。”
我们把七喜打开倒进酒里,果然可口许多。
“人家看见会不会笑我们?”
“笑什么,这样明摆着好喝多了。要是在家里,我会直接往里面加糖。”
“土包子。”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摇摇头,又喝了一口搀了七喜的酒,抬起头,发现他正在凝视着我,眼光很温柔,里面有一些东西,像酒一样让我感到微微的眩晕,本来想说什么都忘记了。
我们默默地各自喝酒,过一会儿,他突然问我,“你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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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了一惊,抬头看看他,发现他正盯着我右手无名指上的那个“情绪戒指”。那个戒指,最早是杜政平买给我的,后来我还给他,再后来重归于好,他又还给了我。那个戒指大概正好就是六号的,戴在中指上有点嫌紧,我就一直把它戴在右手的无名指上。
我把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不过是一个玩具。再说,这是右手啊。”
他看看那个戒指,笑笑,“很漂亮。”
我说,“谢谢。” 突然意识到他大概还不知道我现在又和杜政平在一起了。我一边琢磨假如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的话该怎么说,一边黯然地想:他知道了,说不定会怀疑我跟他谈恋爱的时候,就还想着杜政平,所以跟他分手之后又兜回原地,我说也说不清。其实,并不是那样的;可是看起来却实在很像,换了我或许也会这么想。
正在出神,程明浩下一句话让我着实吃了一惊,“我以为你和小杜已经结婚了呢。”
我望了他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
“噢,去年底,好像是十一月中旬吧,我给你打过一次电话,是他接的。他告诉我你们大概会今年结婚,还准备去大溪地度蜜月。”
“杜政平?” 我叫起来,杯子里的酒差点泼了出来,“他说我们要结婚?”
程明浩看看我,脸上的表情介于诧异和尴尬之间,好像在说,“难道不是吗?” 过了半天,他点点头。
“他… 他还说了什么?”
“他还说你们公司很忙,你经常要八九点钟才能下班。”
“还有呢?”
“还有,他说你们圣诞节去太浩湖滑雪,然后我们随便聊了一会儿,其它也就没什么了。”
我呆在那里,脑子里像有本日历,一页一页飞快地翻回到去年十一月份,十一月中旬,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我刚刚给了杜政平我公寓的钥匙,他有时候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那一段时间,我比较忙,经常到家的时候他已经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难道?
不错,我们公司是很忙,我经常要八九点钟才下班,去年圣诞节我们的确去了太浩湖滑雪,而且玩得很开心,但是,但是,谁说我跟他今年要结婚的呢?
自从几个月前和他一起看见那张老掉牙的结婚证书之后,我的的确确开始想,就这样把名字和他写在一起,或许就是我需要的幸福 -- 幸福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没有经历过,事先怎么会知道呢?我甚至想,假如他提出结婚,就答应吧。可是,早在去年十一月份,他怎么就未卜先知了呢?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杜政平做了一件不光明正大的事情 -- 一句谎言夹在好几句真话当中,变得像真的一样,换了我是程明浩,也会相信。然而,说那是谎言,好像也不完全正确,他不是在我家接我的电话吗?我们不是一起出去度假吗?我不是跟他上床吗?
我定定地看着程明浩,原来,他找过我的,只是我没有接到那个电话。
我木木地说,“我们还没结婚。”
“噢… 那,有计划吗?” 他有点意外,认真地看着我。
“有可能,有可能明年吧,” 我感觉好像回到小学课堂里,躲在下面看连环画被老师措不及防叫起来,连问题是什么都还没听明白却又觉得不得不给个答案,心里又急又窘就随便说一个凑数。我又喝了一口搀了七喜的红酒,味道却已经不对了,好像又酸又苦,“你找我干什么?”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看了好一会,才说,“讲出来你不要笑我。” 他自己先微笑了一下,淡淡地说,“当时,我是想跟你说对不起,然后问你我们能不能再重新开始。我知道你很讨厌我说对不起,可是又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说,所以我想,索性被你痛痛快快骂一顿也好。”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他舔舔嘴唇,接着往下说,“记得吗,你跟我分手的时候说我不适合你,还说我没有小杜好,当时我一气之下跑掉了,临走之前还叫你去嫁人,后来想想实在混帐,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搞的。其实… 其实那天我开车去明尼苏达,在路上就老在想你,好几次恨不得马上掉头回去,又觉得那样太没面子。可惜,” 他苦笑一下,“等我明白过来,小杜竟然又把你追回去了,那个家伙真是无孔不入。现在我倒是承认他比我好,他不是为了你到加州来了吗?我呢,有了台阶也不知道怎么下…” 他摇摇头,“不过这样也好,正好让我断了念头,把心思统统放在工作上,去做该做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都当你们是朋友,结婚的时候通知一声。”
我看着程明浩,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平静,到最后,平淡到几乎没有什么情绪。他眼睛里曾经闪现过的刹那温柔 -- 那种往日的温柔,又不见了,换上一份亲切,像是对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诉说从前犯过的错误,随后泰然地一笔抹去“都不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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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喉头发涩,嘴唇发干,刚刚喝下去的酒溶进血液一阵阵往脑门上涌。照那么说,他并非如我想的冷酷无情,在我想念他的时候,他或许也在想念我,而且的确打过电话希望重新开始,只是,晚了一步。
他轻轻地笑了一下,然后自言自语一样地接着往下讲,“去年感恩节前几天,我和一个同事去佛罗里达一家公司看仪器,回程在亚特兰大转机,正好碰到机场发生紧急事件关闭,我们在那里等了五六个小时。现在想想也没什么,但当时乱糟糟的,大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都很紧张。我那个同事的太太知道了,急得要命,每十分钟给他打一次电话,问有没有什么新的情况。到后来,他都有点不耐烦了,我却在旁边越看越羡慕,因为没有人给我打电话,当时,差不多周围所有的人都在打电话,所以我都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我在那里想,如果我们没有分手,你大概也会那样的吧…你一定也会那样的…你以前对我那么好。”
“后来呢?”
他停了一下,看看我,“后来我突然心血来潮,就给你拨了个电话过去。照说不应该,而且,就算我们没分手,我也不愿意让你担心,可是那个时候,我真的…真的很想知道你究竟还会不会为我担心。”
“然后你没等接通就挂掉了,对不对?” 我盯着他问。
“我拨了号码以后,又觉得自己很可笑。再说,要还是碰上小杜接,我怎么说?”
“那天是我在家,我去接电话的,结果你自己挂掉了,” 我轻轻地说,“还有,当时我如果知道了,会担心的。”
他不说话。我低下头,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好?”
“没什么不好,人总要往前看,我们都一样。” 他平静的语调像冰水一样慢慢地浇到我的心里。我怨恨地看了他一眼:刚才那些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或者,晚一点告诉我,或者索性就不要告诉我?反正无论如何不该现在告诉我,现在告诉了我,然后加上一句“人总要往前看”,让我看也得看,不看也得看。他自己大概是想通了,不在意了,於是和盘托出,大概觉得了却一桩心事,也不去管人家想通没想通,在意不在意。我觉得他很自私。
“太阳出来了。”我说。“人” 的话题聊得差不多,只好又回到天气上去,天气总是比较容易聊。后来,他告诉我,他买了一本花生漫画,“史努比的确招人喜欢。”
“它现在是花生漫画系列里人气最旺的,” 我漫不经心地说,“真可笑,那么多的人物,大家却最喜欢一只狗,可见人没有狗好。”
程明浩他们公司的境况的确比我们好,活动结束时每人发了一瓶酒。他问我,“你要不要?”
我笑笑,“你自己带回去加糖喝吧。”
他拿出一张名片,又在背面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递给我。我也给他一张名片,“我不用手机。”
我的名片刚刚重新印过。程明浩看看上面的职务,笑起来,“我想不出你管人是什么样子。”
“很凶地管啊,谁不听我的话我让谁吃不了兜着走,” 我也笑起来,“老实说,我也想不出你管人是什么样子。”
跟他道别后,我一个人望着远处泛黄的山坡,回味着他早先说的话,突然拔腿往山腰上的停车场跑过去。那段路很长,而且是上坡,我在太阳底下跑得满头大汗,等我跑到那里,他正好把车开出来。
他把车停在我的面前,降下车窗,看着我,“什么事?”
我脱口而出,“你不要走。” 这句很久以前就应该说却没有说的话,一直存在心里,此刻措不及防地窜了出来,让我们两个人一起怔住了。
他摘下墨镜,看了我一会儿,轻轻地说,“我还要去赶飞机。”
“你是不是结婚了?”
他摇头。
“有女朋友了?”
他还是摇头。
“那就不要走,” 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几乎能感到眼泪在里面凝集,“我不许你走。听见没有?”
他清了清嗓子,“上车说吧。”
“不,你下来,” 我强硬地说,“你给我下来。”
他打开车门出来,站在我面前。我抬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他问,“你想怎么样?”
“我不要你走,” 我执拗地重复着,“那个时候,我就不要你走的。” 刚才跑上坡的时候,我的心里想起了好多话,可是不知怎么搞的,真的到和他面对面的时候,翻来覆去却只是这一句。
他脸色严肃下来,“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
他审视着我的脸,我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他苦笑着摇摇头,“关璐,你不要孩子气了。”
“我没有孩子气,谁说我孩子气?” 我怒气冲冲地瞪着他,一面用力咬着下嘴唇,“你从前自己拎不清,否则我们根本就不会分手。”
他抬起头越过我看着远处的山,过了好久才把眼神拉回来,好像在想什么很重要的事情。终於,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那你呢?你为什么不多给我一点时间?” 这个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有一种积郁许久、受了伤的愤怒,像闪电一样灼着我的心,“其实…只要…只要几个月就够了呀…”
“我怎么知道?!我给过你机会的呀,911那天你给我打电话,我不是说我想你吗?你叫我自己保重,是你叫我自己保重的呀! ”
“那你怎么不想一想,我干嘛要给你打电话?那天,我一直都在担心你,上班也心不在焉,生怕旧金山万一也出什么事情你怎么办。说来可笑,我有好几个同学就在纽约,可是我却只想着你。做了一天思想斗争,还是忍不住给你打电话。璐璐,你从前说过,我个子比你高,所以反应比较迟钝,你忘了吗?你既然知道,你,你,你为什么就不等等我呢?”
一阵山风吹来,蓦然刮下一阵眼泪,“你知道你让我多伤心吗?” 我冲着他嚷嚷,“你还来怪我?你怎么好意思?”
他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可你知道,你让我有多伤心吗?等我终於下定决心回去找你,我真的想,随便你怎么骂我,要我怎么样都认了,可就是没想到你已经…小杜还告诉我你们要结婚,这种味道,你倒是自己去尝尝看?”
我抓住他的手,“我不是… ” 话却说不下去了。事情到这里,好像已经分不出谁对谁错。就象一个水彩画盘上,左一道右一道颜色飞上去,越描越黑,再也看不出底色。
许久,他扳开我的手,把我放开,“对不起。我这个人不大会说话,也不喜欢什么事情都挂在嘴上,所以就比较吃亏,也让你受了很多委屈,我自己知道。不过,有一点我一直弄不懂,我跟你谈恋爱之后,心里就装不下其他人了,你老不相信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我以为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可是,你自己却一跟我分手就… 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呢?我虽然不太聪明,可也不是傻瓜,只要你等一等,稍微等一等啊…你怎么就等不及了呢?”
我的眼泪一个劲地往下流,流进嘴角,咸咸的,涩涩的。他去车里拿了盒纸巾给我,我不要,把眼泪都擦在衬衣袖子上。
等我的眼泪差不多擦干,他也平静下来,柔和地说,“我说你小孩子气,是因为我觉得有时候,你可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得到了又觉得不好。所以,以前的就算了吧,我送你下去。”
“你觉得我朝三暮四,对不对?”
“我有点累了,和你无关,真的。其实,我看你大概也累了。” 他坦然地看着我,那种目光让我彻底绝望了。查理布朗不要史努比了。查理布朗怎么可以不要史努比呢?
很多决定在刹那间做出,做完了之后就没有回头的余地,其实也不应该回头,只好往前看;程明浩是这样,我也是这样;而已经发生的事情,一定是正确的。否则,日子怎么过下去?
那天回到家,差不多精疲力尽。杜政平正在看电视里一部很老的越狱片,我把程明浩的名片放到桌上的名片盒里。
吃饭的时候,我问他,“有个地方叫大溪地,什么地方?”
他看看我,“是太平洋里的一个岛,算是度假胜地。”
“在哪里?”
“靠近夏威夷吧。想去吗?”
“我不是想去,只是想告诉你,下一次同人家说我们要去度蜜月,起码挑个我知道的地方,我可以替你把话编圆,免得穿帮。”
他转过头来,我趁他发问之前说,“我今天碰到程明浩了。他们公司组织活动,正好和我们在一个地方。” 我把程明浩的名片拿给他看。
“这么巧?”
“嗯。”
他不说话了。
那顿饭吃得庄严肃穆。我收碗的时候,杜政平指着那张名片,“这个,你觉得有必要留着吗?”
我们对视了半分钟,我微笑了一下,把名片拿过来,慢慢地撕掉,“我觉得没有。” 然后把碎片扔进了垃圾袋,又把垃圾袋扎起来。
晚上,杜政平已经睡着,我在迷迷糊糊之间,忽然想起好久之前想了一晚没想明白的问题:程明浩的手机号码是多少?今天他写给我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很快又忘记了。我对数字,尤其电话号码的记忆能力很差,不写下来根本记不住。最后四个数字是“3457 ” ,不对,是“3754 ” ,好像也不对,“3547 ” 应该差不多了吧。这个毫无意义的问题把我越弄越清醒,搞不好又要一夜无眠。
我轻轻地下床,到厨房的角落里,小心地解开那个垃圾袋,在一堆菜叶、剩饭、脏纸巾、塑料袋和可乐罐当中寻找那张名片的碎片。并不是余情未了,只是,只是我想看看我自己记得对不对。
“关璐,你在干什么?”
我的手猛地一抖,回过头,杜政平正站在水槽前看着我,他的脸色在日光灯下白得可怕。
“我,我在找一张发票…我昨天去超市买的那瓶、那瓶洗发液有三块钱的厂商退款,我突然想起来… ”
他默默地点点头,“噢,是这样。那明天再找吧,我帮你一起找。” 他好像很相信我的话。
“好。” 我听话地跟他回房间去。回想起自己刚才干的事,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而日光灯下的两个人都面目可憎,行为猥琐。爱情,难道真的能让人沦落?
那一夜,我们两个人都没睡好。我们又一次不约而同地都感觉到一个问题在慢慢地逼近,不是上次那个,是另外一个,虽然,谁都还没有开口,但它已经埋伏在那里,像一只藏在草丛里的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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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我醒来,杜政平在桌上留了一张字条,说他去公司了。我去厨房做早饭,发现那个垃圾袋已经被扔掉了。那天是星期六,他们公司也并没有忙到要加班的程度,我心里明白,他只是为了避免和我见面。晚上七点多钟,我刚把饭做好,他开门进来,把一盒德芙黑巧克力放在桌上,“给你。”
我拿起来看看,对他笑了笑,把巧克力放进冰箱,“谢谢你。” 我没有告诉他,其实,上次去检查牙齿,医生说我有两颗牙齿变得“敏感”,列出很多种建议少吃最好不吃的食品,巧克力首当其冲。我很怀疑是那次一口气吃完一大袋椰丝巧克力的恶果:吃的时候纠集了太多的情感,连牙齿都吃不消,变得“敏感”,用实际行动抗议:“不跟你玩了”。
那天,他吃完饭就回去了。以后几个周末,杜政平都没来找我,我也没去找他。我们心照不宣地保持距离,连打电话也客气了几分。我们的感情好像被放在了秋千架上,一下一下在风里左右晃荡,越晃越高,随时可能会飞了出去。两个人一起胆战心惊地看着,却不知该怎么办。
八月份一个星期五的早上,十点多钟,杜政平突然打电话到我办公室,问我身边有没有林少阳的号码。我问他什么事,得到一个触目惊心的答案 -- 我们公司把员工当韭菜,一轮轮割,让人时不时“痛并快乐着”,被割到的痛,幸存的窃喜;他们公司却是把员工当萝卜,平时养得肥肥的,一旦动起来,就很酷地连根拔起。今天早上他去上班,接到通知去参加紧急会议,那家公司为了节省开支,决定关闭旧金山分公司,大约百分之三十的员工有机会转去设在中部不知哪个角落里的另一家分公司,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就地解散。杜政平的整个部门,包括主管,都属於那百分之七十;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我立刻把林少阳的电话号码找出来给他,然后马上打电话给蒋宜嘉,他前不久也升了部门主管,我想问问他们公司里有没有空缺。蒋宜嘉正忙得不可开交,不能多讲,於是约我一起吃午饭。
我们约在离他公司不远的一家泰国餐厅,我坐捷运过去。时间过了二十分钟,他还没来,我把午餐菜单研究两遍之后打他手机。当一个男人迟到二十分钟还杳无音讯、你打电话过去,“男朋友”诚惶诚恐地“真对不起,我马上来,你先随便叫点什么吃,千万别饿着” ,而“男性朋友”理直气壮地“真对不起,我马上来,你先点菜,替我叫三号黄咖喱鸡套餐,告诉他们里面不加芝麻,腰果换成花生,饮料要樱桃可乐。”
又过了十分钟,这个爱喝樱桃可乐的男人现身。他一屁股坐下,打个招呼,咕咚咕咚地拿起饮料干掉半杯,然后直呼一口气,“累死了,真是累死了,被客户骂了整整一个上午。”
蒋宜嘉走马上任的是新成立的一个部门,叫“质量管理”。我说,“你们公司真滑稽,让五个人去‘质量管理’,那么其他人就不需要管了?”
“唉,不是,说得好听叫‘质量管理’,说得不好听,就是专门‘吃屁’。” 他们部门的职责是听取客户意见,协调市场、客户服务、开发、测试等部门,纠正已有问题,改进产品质量。他抱怨,“又空洞又辛苦,还要到处挨骂,里外不是人,公司政治玩起来,你推我我推你,谁都摆不平,摆不平就拿不出业绩,好容易摆平,有点业绩了,我的妈,一帮人不知从哪里跳出来跟你抢个死去活来,难怪人家都不愿意做才轮到我。”
我们言归正传,他听说杜政平丢了工作,皱起眉头,“怎么大家都一起倒酶。” 原来,他女朋友“四点半” 前几天也被公司裁员了。
“关璐,你叫杜政平赶快寄份简历给我,我试着去推荐一下。不过,你们最好不要在我这里寄什么希望,公司现在虽然又开始进人,可是非常少,一个位子刚腾出来,半天之内就有几十份内部推荐的简历,很多还都是上层的人那里来的,我的档次,人微言轻,根本不起什么作用。” 他恳切而无奈地说,“我自己女朋友都没有希望呢。”
我点点头。“那你们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跟她结婚啊,” 他咽下最后一口咖喱鸡,抹抹嘴,“说起来好笑,前一阵子她去参加了一次同学会,看见几个同学嫁的老公好像比我出息,回来就有点不安于室,问什么假如她碰到比我好的男人我会不会成全她。”
“你怎么说?”
“我火冒三丈,说你碰到比我好的男人就赶快滚,滚得远远的不要回来,她和我大吵一架。结果没几天,好,她丢了饭碗,我说算了,太平点嫁给我吧,工作找不到就趁机生孩子,我爸妈连孙子的名字都起好了,她激动得像哭丧,抱着我说还是我最好,” 蒋宜嘉居然不无得意,“你们女人啊,不见棺材不掉泪… ” 官升了,他的嘴还是那么臭。
“你叫她滚的时候,心里真的想她滚吗?”
“废话,当然不是,我心里不知多难过,可男人总不能像你们女人那样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不要离开我’ 吧。话说回来,她真碰到问题,我还是要托这个底的,否则,我不管谁管?”
我看着蒋宜嘉微笑,想起程明浩也说过如果我遇见比他好的人他会放我走。他是不是心里也不想那么说的呢?假如我碰到问题,他可会也为我托底,觉得“我不管谁管” 呢?那时候,他一定会的;现在,不会了。
“喂,看什么?” 当你盯着一个男人微笑超过二十秒,“男朋友” 觉得你很爱他,“男性朋友” 觉得他可能出了什么洋相。
“我觉得你变得很男人。”
可惜蒋宜嘉并不太欣赏这种赞扬,他叫起来,“什么话,我本来就很男人嘛!”
他顺道送我回捷运车站。他还开着那辆七成新的尼桑,车子里放着一首唱得缠绵悱恻的英文歌,那个声音似曾相识。
“谁唱的?”
“猜猜看,你应该很熟悉。”
我猜了几个美国歌星的名字,他都摇头,“英文歌又不一定要欧美歌手唱。” 一边把CD 盒子递给我。
那是张信哲的一张英文专辑。张信哲的英语非常好,但是听着听着,总觉得多少有些不尽兴,他那种中国式的温柔含蓄融进西方流行音乐的旋律,英雄无用武之地,显得几分尴尬,几分局促。
我看看蒋宜嘉,他果然有同感,叹了口气,“每次听这张碟,我都想,我们这些人有点像张信哲唱的英文歌,用足工夫,也不是不好听,就是好多本身的优点用不上,凡事照美国人的套路边学边做,先吃亏三分,想跟人家拉平就得多付出。不过,既然开了头,硬着头皮总要把歌唱到底。”
那一刻,我发现,异国他乡的生活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使我们成长起来:我们慢慢扔掉小女孩的稚气、尖酸,去学着做平和、温柔而坚强的“女人”的过程中,那些小男孩不知何时也悄悄退去了身上的青涩、鲁莽,逐渐向成熟、宽厚、有担待的“男人” 靠拢。
下午,我跟其他几个熟人也联系过,基本上没有什么结果。晚上,杜政平来找我,他的脸色铁青;不用问,我看得出他的运气也不好。2002年的夏天,在IT行业找一份工作比登天还难,而难上加难的是,要在一定的时期内找到工作,否则,杜政平在美国的身份就会过期,他如果不想“黑” 掉,要在限期之内离开美国,而那个“限期” ,是可以扳着手指数完的。有工作的时候,人称“高科技精英” ;一旦丢了饭碗,就立刻成为超市打折架子上的罐头。
当生存都成为问题,没人去顾及晃悠在秋千架上的感情了。我们拿出各自的通讯簿,把认识的所有有工作的人不论亲疏不分种族列成一张表,准备一个一个去联络。那张表极其详尽,一切我们能想到的社会关系统统包含在内。杜政平甚至问,“郑滢以前不是有好多追求者吗?” 我想了想,说,“算了,这种人情,一旦欠下来,你叫她怎么还?”
我的手指一页页翻过他的通讯录,快翻完的时候,停在了一个名字上。我看看他,他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
我把程明浩加到表格最后一栏。他的公司有一个很大的IT 部门;而他,说过把我们当朋友的。
那个周末,我们打了整整两天的电话,把一张表格划得五花八门,可是,大部分的人给出的答复都让人当场失望,那一部分也是像蒋宜嘉那样要了简历,却加上一句“不要寄太大希望”。也可以理解,大家都自顾不暇,帮忙更是力不从心。
星期天晚上,我终於给程明浩发了一个电子邮件。一个小时之后,他打电话来,“你马上寄一份小杜的简历给我,我明天晚上给你们答复。”
我说了声谢谢,把杜政平的简历寄给他,然后疲惫不堪地站起来,发现杜政平已经不在屋子里。我打开门,看见他坐在外面的楼梯上喝啤酒。我拿了一罐啤酒,坐在他旁边,一边喝一边告诉他我替他寄了份简历给程明浩。
他自嘲似地笑笑,“真是不争气,要情敌来帮这种忙。”
我说,“他现在不是你的情敌了。”
他低下头,“我还是不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