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岚: 爱情人生
(2004-04-19 0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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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人生
作者:江岚
我是个地道的家庭主妇。
我的意思是,我家不是那种建在郊外的豪华大宅院,也没有钟点女工来帮忙洒扫庭除,洗衣烧饭,一些都必须我自己动手。
早先还得去打工补贴家用,waitress, housekeeper, babysitter ……凡是能收取现金的活儿我都干过。一天做足十几个小时,换一份微薄的收入,回到家躺下来,只剩下喘气的份儿,连澡都没有力气去洗。晚上又睡不踏实,老是听见老板的吆喝声,老是误了飞回国内的班机。
未出阁的时候,我也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千金小姐,中文系古典文学专业毕业,喝茶吟诗说古论今之外,横草不沾竖草不拿的。二十三岁上嫁鸡随鸡到了美国,一切从头学起。至今不过三五年而已,竟至于面色灰败,首如飞蓬。
好不容易熬到丈夫拿到学位,有了工作,买了房子,经济上着实宽裕下来,我不用再出去打工,就闲赋在家里了。
渐渐地我觉得空虚寂寞。
说起来松林倒称的上是一个难得的好人,又聪明又刻苦又肯努力上进。他久不久抽一点菸,搓几圈麻将,喝数口酒,绝不过份。这些年来跟着他吃苦受累我都没有怨言,唯一的要求,是希望他能像从前那样爱我。
谈恋爱那时节,他是很疯狂,很疯狂的。他曾经为了想看我一眼,而在数日之内往返几千里路;也曾经为了要送我一件漂亮的毛衣,而跑遍半个偌大的北京城;更曾经一天一封信,字字动人心弦。
只是,现在不一样了。
“我'爱你,你是知道的,”他说。
是,我知道,奈何那三个字如今听起来无光无热,挂在嘴边不过是一种成了自然的习惯。就连他爱抚我的动作也是如此,轻轻地在背后拍一拍,没有激情,没有冲动,没有欲望。
晚上,他说:“今天真累,等明天吧,好不好?”
到了明天还是很累,还是同样一句话。直到他自己的身体不能再等,便半夜里抓住我胡乱揉搓一番,然后到头继续呼噜大睡,留下我在黑暗中睁大一双幽幽如鬼火的眼睛。
是以我对他类似的话厌倦得要死。
不,不,我不是想无端端地跑出去无事生非,翻云覆雨,我求的只是敏感,纤细的心不被轻忽,求他把我当作他的妻子,而不是他的保姆,妹妹,或别的什么人。
这算不算奢望?一个女人在结婚数年之后,还希望丈夫保持着恋爱时的激情,是不是苛求?
照理说我是不应该抱怨的,他这样拼命地工作,还不都是为了养家?每日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我一点都不用操心,还不都是因为有他在外面冲锋陷阵?
夜深不寐的时候,我也劝过自己要知足,知足才能长乐。要常怀感恩的心,珍惜手边已经拥有的一切,我甚至为此上教堂去听牧师布道。
可是没有用。什么神都救不了我,我的心像无人耕种的土地,越来越荒芜,越来越贫瘠。
今天一大早,松林乘飞机到堪萨斯去开会。我叫他带我一道去,他却说:“那穷乡僻壤,有什么好去!而且,会议日程排得满,我不会有时间陪你。”
我只有噤声。我想跟他去,倒不是不放心他,松林向来不沾花惹草。只是,他自己当年咬牙切齿地发过誓,一旦我们有天能够长相斯守,便一分一秒也不再分离。如今他显然都忘记了。
唉!
他走了以后,下午我独自在特拉瓦河边散步,心情相当坏。站在河岸上,我随手撕扯着树叶,冲着逝去的流水恨恨地大叫:“讨厌!讨厌!讨厌!!”
半晌,我才发现有双眼睛在数丛灌木之后好奇地打量着我,不免十分尴尬,立刻涨红了脸。那人却索性拎起鱼网鱼竿走了过来,个子很高,笑起来有些傻乎乎的,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光景。
我就是这样认识了文森。
他非常健康,爽朗,好动,浑身都是阳光。与大多数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华裔孩子不同的地方在于,他的国语讲得相当流利。
“你的样子,有点象‘孔雀东南飞’里面的那个刘兰芝,”他笑咪咪地说。
“什么?!”我吓了一大跳。
“指如削葱根,口如含珠丹。”他清清楚楚地念出来。
“你居然知道‘孔雀东南飞’?!”我是真的吃惊。
“怎么,”他又笑,一口整齐的白牙。“很稀奇吗?”
太稀奇了。像他这种 ABC 能够说得出流利的中文已经可以算是奇迹,还会古诗?
“我父亲从前是中学里教国文的老师,现在还教中文学校呢。他生平最痛恨华人不懂中文,认为那是背祖
欺宗,大逆不道。”他解释道。
“原来如此,”我回过神来。即便如此,也难得他肯下功夫学。“你还会什么?”
“古诗十九首,敦煌曲子词,唐宋八大家 …… 你想考我?”
“呃,不是。”我□目结舌,几乎要佩服此人了。
于是我们顺势聊起来。文森告诉我,他在休斯顿工作,趁假期回来探望父母。他边说边伸手指给我看,他父母的家就在河岸边上不远处。
文森受过良好的教养,举止自然大方,言谈也斯文得体,幽默得恰到好处。关于我的私生活,我不主动告诉他的部份,他绝不探问,是个很好的谈话对象。
午后的时光在我们的指缝间不知不觉地溜走,他没有钓到一条鱼。
第二天下午,我出去散步,走到河边,他果然又在原地。大家见了面相视一笑,谁也没有多说什么,心照不宣。
文森并不称呼我作“殷太太”,他甚至不叫我的名字。他招呼我说:“嗨!小姑娘!”
“喂喂!你不要一开口就占人便宜!”我抗议。“我老得很了,若早一点嫁人,差不多可以养下和你一样大的儿女来。”
“啧啧,”他边摇头边笑着。“老气横秋。”
“成语倒是没讲错,”我从心里笑出来。哪怕他是故意哄我开心呢,女人到了快三十岁的年纪,长相再出色,又能遇上几个人有精神巴巴地来哄你开心?!
这天他穿一套浅灰色的休闲装,脚下蹬着的一双球鞋上沾满黄泥青草。头顶的短发被汗水湿透了,乱糟糟地贴在前额,非常孩子气,非常青春可爱。
松林不是这样的。他每天轮换的西服必须是阿马尼的牌子,皮带和袖扣必须是一套,领带与袜子的颜色必须相配。至于头发,那更是每天梳得服服贴贴,一丝不乱的。和文森相比,整齐是够整齐了,只是未免太呆板,未免欠缺一些灵动的生机。
不行,我立刻警告自己,把他们放在一起比较对松林是不公平的。他们本不是一同类人,年龄也相差一大截。
“我说,你昨天徒劳无功,今天怎么也得来个零的突破才行,”我指着鱼竿打趣文森道。
“噫,谁说我昨天徒劳无功?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小姑娘,你难道没看见我钓上来这么大的一条美人鱼?”
他的两只手夸张地挥舞,比划我的身量。我懊恼不过,抬起手来捶他,却被他将我的手在半空中一把擒住。
“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小姑娘,”他说。
开什么玩笑!我用力把手抽回来,面色一凛,沉声训斥他:“你既然背得古诗十九首,就应该知道,我们中国人是不可以拿这种话来当顺口溜的。”
文森不答腔,低下头重新握住我的双手,再缓缓地把头抬起来,他的视线停驻在我脸上,强迫我的目光与他的胶着。而他的眼睛,是朗朗然一片无掩饰的一往情深。
唉,这样英俊出色的男孩子!这样浪漫多情的场景!我不能不动心,又不是铁石心肠!然而 ──
“快别这样,文森!”我再一次挣脱他的掌握。“我们不过才相识一天而已,你并不了解我。况且,我是有夫之妇,不是小姑娘!”
“不!”文森蹲下身去,把他滚烫的脸埋进我冰凉的手心,委屈不满地呢喃:“我根本不需要更多时间来了解你,因为我找了你很久很久了……”
不对,不对,他一定是在演戏,这太像银幕上的对白了,一点都不真实。我身经百战,岂能被区区几句甜言蜜语迷惑!我正要开口说话,随即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滴进我的掌心。
他在流泪!
脑袋里“嗡”地一声,我心中的堤防被深深撼动。他如此投入,如此逼真,如此动情,哪怕他真的是在背台词呢,哪怕他真的是存心引诱我呢,我上当受骗也心甘情愿。
我将文森的头慢慢搂入怀中。
时令正值盛夏,在河边也不觉得特别炎热。我们依偎着坐在草地上,清凉的风掠过水面吹拂而来,悬垂的树枝在风中摇来摇去,我的心也随之摇来摇去。仿佛又回到十八,二十岁的光景,既无远虑,也无近忧,手中掌握的是大把大把挥洒不尽的青春。
晚上,文森带我到一家意大利餐馆。在跳跃的烛光下抬起头,可以看见玻璃天窗外深蓝色的天幕,星星如钻石一般闪烁。伴随着悠扬舒缓的小提琴曲,有芬芳的玫瑰香缭绕,气氛好得不得了。
文森吃得很少,话也不多,用他的右手紧紧抓着我的左手,一刻也不放松。他炽热燃烧的感情烘热了我的脸颊,烘热了我的五脏六腑,也烘热了我的思绪。一时间不知道今夕何夕,此处何处。
纵然好景不会长久,我已决定要放纵自己,在这久违了的浪漫欢愉中,尽情陶醉。
吃完晚餐,我们又去跳舞。文森体贴知礼,颇绅士派头。我自大学毕业之后再也没有机会正式跳舞,此时任由他牵引,我进退旋转都在他双眸的凝注之中,感到一种飞蛾扑火般悲壮的快乐,忘了除他以外的一切世事。
回到家里,已经是半夜,我草草洗一个淋浴,倒在床上便睡。
朦胧中,忽然电话铃声大作,是松林。
“喂,几时回家的?打一晚上电话都找不到你!”
“嗯,出去了,”我睡意迷蒙。
“到哪里玩到这么晚?”他问,却无意深究。“我明天回去,飞机中午到达。公司有车去机场接,你在家等我就好了。”
“松林……”我的喉头突然哽咽。啊,一日夫妻百日恩,他毕竟是与我结发五年之人。
“我一直打电话就是为了要告诉你这个事,省得你明天跑一趟。别的也没什么,你睡吧。”
“松林,我有话跟你说……”
“我明天不就到家了嘛,见面再聊,啊?”
“可是……”
“别孩子气,很晚了,我明天还有事,必须去睡觉了。有什么话回家再说,好不好?”
然后他道过晚安,收了线。
我握着电话愣在床头,半天回不过神来。
下了床,我燃起一根菸,翻出松林从前写给我的信,一封一封地看。
字里行间的深情点点滴滴触目惊心!那些日日夜夜的牵挂惦念,那些披心沥胆的山盟海誓,那些蘸满了爱恋蘸满了痴情的日子呢,到哪里去了?!
当初,我是在对婚姻,对家庭的崇高向往之下,决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松林的。眼前这种乏善可陈的生活不是我的憧憬。难道爱情就只能象一杯茶,注定会越冲越淡?
问题在于,那些消逝了的,惊心动魄的温柔情怀,早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扎根于体内,不可或离。这些既不能吃又不能穿的往事之于松林,不过是暂时的投影,当时纵有无限的绚丽缤纷,如今也只剩下空落落的一堵白墙而已。
只是,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有限,我怎能要求他面面俱到?平淡无波却稳定安然的日子难道还不能算是一种福气?难道不值得珍惜?
菸雾袅袅上升,一缕接一缕,将暗夜中的房间渲染得扑朔迷离。我问自己,你究竟想要怎样?你到底要做什么?我仿佛看见自己的灵魂从躯体内跳脱出来,正站在天花板上居高临下俯视我,无声地,嘲讽地冷笑。
我坐着,几乎胡思乱想了一整夜。天亮时分才回到床上,朦胧间一会儿与文森私奔,一会儿又被松林追杀,又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头上有角,浑身长刺的怪兽,被锁在巨大的铁龙中,左冲右突出不去,急得满头大汗。
次日中午,松林到家的时候,我还没有起床。
“你不舒服吗,看起来气色不大好,”他把卧室的窗户统统打开。“天哪,你抽了多少菸?怎么一屋子都是菸味?怎么回事?!”
我坐起来,欲言又止。怎么回事?我如何告诉他这是怎么一回事?
“是不是因为昨晚的电话生气了?我和别人同住一个房间,总不能影响人家休息。为这种鸡毛蒜皮的事,也值得你生这么大的气?你年纪也不小了,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任性?”他皱起眉头。
“松林,我要你象以前那样爱我……”
“又来了,我是和以前一样爱你啊!”他摇头,不胜其烦。
唉,唉,松林,我们也曾心意契合,两情相知,怎么现在却象两个从不同星球上下来的人?
“也许我们应该要个孩子,免得你一天到晚闲得发慌,”他在我床边坐下来。
“我不只需要孩子,我更需要一个情人,”我轻声感喟。
“情人!你?!”松林闻言笑得前仰后合。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说:“早几年还有希望,现在?哈哈哈……”
我却不觉得有何可笑,瞪着他,突然间神志恍惚得厉害。他曾经说过我是世界上最明媚可爱的女子呢,如今对我这个糟糠之妻倒是有无限的信心啊,知不知道就在昨天,我穿一条吊带裙子,将头发扎成一个马尾,照样有人唤我作“小姑娘”?
然而 ── 我住的是他殷家的屋,吃的是他殷家的饭,他并没有三妻四妾,是我红杏出墙,难道还想要他为我鼓掌欢呼不成?
像我这般贪婪自私的女人真正该死,千刀万剐亦不为过。
佛曰:“心作天堂,心作地狱。心空则一道清静,心有则万境纵横。”我的心不在清静的梵天,我处在“万境纵横”的地狱里。一把达莫克利斯剑时刻高悬在我的头顶,随时有可能掉下来将我斩杀。
吃午饭的时候我相当沉默。松林边吃边看这几天的报纸,浑然不觉我有何异样。吃完了,他迳自走到客厅里陷在沙发中看电视,双脚照例高高地架在茶几上。
“你现在有时间和我说说话了吧?”我嘟囔。
“嗯,这几天在外面开会而已,很单调的,没有什么有趣的事,”他举起遥控器,换了一个频道。
“可是我们可以聊聊别的啊……”
“我想看会看电视,歇一会儿。今天太累了,改天再聊吧。”他回头对我笑一笑,频道在体育台固定,又是篮球!
人不是机器,累了固然需要休息。松林选择的休息方式便是看电视,或抽根菸,从来不会想到坐下来和我面对面说几句话。我真想问一问他,难道和我说话就那么费神吗?!
但是我不能问。他需要休息,需要独处的理由是任何一个成熟懂事的女人都应该接受的,我若多嘴,就是我太任性,太不体贴,太不了解他入世的辛苦。再说,即便他乐意,我们之间又还有什么话题?无非是说不到三句话就开始各叹各的苦经,彼此都早已听腻了。
真是搞不懂,当年呕心沥血相爱的两个人,巴不得可以生生世世相携到老,如何这一世的夫妻才做了几年,就成了这副模样?
望着沙发靠背上那个后脑勺,我恨不能冲上前去抓住他用力摇撼,大声吼叫,要他把从前那个松林还给我!把那个温柔多情的松林,那个儒雅风趣的松林,还回来给我!
事实上我没那样做。只是默默转过身,进厨房去拨了文森的电话号码。我若不想被窒息而死,就必须即刻离开这栋房子。
电话那头,文森相当爽快。说半小时之后,他在希尔顿酒店等我,四零三号房间。
我上楼,挑一套浅紫色洒碎花的洋装穿上,略微化了一点妆,接着又下楼来,在厨房倒一杯水喝了,走到玄关处换了鞋,拿上皮包,然后出门 ── 松林稳坐在电视机前,对我的行动毫无知觉。
这样的日子我是真的真的再也过不下去了。
到了酒店,文森果然已经等候在那里。我一进门,他迎面送上来一大束玫瑰花。衬着白色的满天星,玫瑰花蕊处的嫩黄色渐开渐弱,在花瓣的外围变成娇艳的蜜桃红,芳香四溢,薰人欲醉。
我一下子投入文森的怀抱。
世上总算还有人等着要见我,对我这般殷勤;总算还有一个怀抱,可以让我栖息。可惜他却不是我的丈夫。一念及此,令我不胜唏嘘。
酒店的服务生敲门,送来一瓶红葡萄酒,文森为我斟满一杯。
“干杯,可爱的小姑娘!”他说。
我仰头,真的一饮而尽。
没喝酒之前,我的头就已经够晕的了,此时思绪益发轻飘飘起来,心中有种隐秘的欲望蠢蠢欲动。我伸出手去,轻轻抚摸文森的手,文森的脸。
“你确实是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他叹息。
酒精的热力流窜到我的四肢百骸,我软软地,乏力地钻进他怀里。
他的唇吻上我的额,我的耳垂,经过我的双唇,渐渐滑落,渐渐用力,他的呼吸渐渐沉重。
我周身的血液汹涌澎湃,对被拥抱,被爱抚和被需要的渴望仿佛脱缰的野马,从灵魂深处奔腾而出。我的意识已不复清醒,行为完全失控,整个人是一支离了弦的箭,不由自主地朝前冲去。
不是为了报复松林,我的思想没那么复杂。只不过是我的灵魂和身体都太饥渴,太久乏人照顾。
年轻的文森,那么强壮,孔武有力。依稀仿佛,我又回到蜜月的时候,含情□□,羞颜不开。
然而那个时候,我是松林的,新婚的妻。
松林 …… 从此以后,我这个人将不再完整地属于他。他若知道了,会怎么想?
我在这一瞬间隐约感到自己的无耻和堕落。与此同时,心中却衍生出一种绝望的,放纵的,歇斯底里的满足和快乐。
雨散云收,文森握着我的手,很快睡着了。
在他均匀稳定的呼吸声中,我从枕上侧过头,端详着他的眉眼。这一张脸,不是我每天早上醒来时看惯的容颜!他算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与他同床共枕?
倾刻间我反应过来,自己究竟做了些什么。
我冲进洗手间,站在莲蓬头底下,欲哭无泪。
我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受过良好的教育,从小懂得礼义廉耻的一笔一划。我也曾一而再地警告自己,不可诸般求全责备,不可钻牛角尖,不可对生活抱太多的梦想与奢望,怎么仍是走到了这步田地?
随着身上的肥皂泡在水流下渐次破灭,我一下子感到老态龙钟,仿佛皮肤在这短短的几分钟之内起了无数的皱纹。
其实,我不过是一个愚蠢的,愚蠢的女人。
我决定离开。趁文森还在酣睡,趁我还不用清醒地面对他,我匆忙撤离。
在酒店门口,坐上计程车,司机问我:去哪儿?
去哪儿?我还有什么地方可去?!
记得林语堂说过:“男子只懂得人生哲学,女子却懂得人生。”可是有谁知道,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一个女子完美的人生?
我是个女子,却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