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西部小镇法庭
(2004-01-01 14: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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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西部小镇法庭
商慧明
在美国生活的人几乎都和警察打过交道。随机问驾车的人最怕什么,任何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最怕吃ticket(罚单)!"可见警察在当地人心目中的地位。我也是通过一张超速驾驶的传票领教了美国让人恨爱交加的警察大叔的。
那是2001年的感恩节,整个美国还没有完全从911的惊骇中缓过劲来。好客的美国朋友也不像往年,按照传统邀请离乡背井的外国人参加他们的家庭团聚宴会。于是我们一家三口便驾车到亚利桑那南部的小镇Tomstone,去寻访一下印地安人和美国西部牛仔最早的居住地,也算是和感恩节的宗旨相匹配了。
Tomstone还真不错,电影中的美国西部生活和文化在那里都得到了体现。不过就在我们乘兴而归之际,一辆警车警号大作,跟在了我们的后面。在美国驾车一听到警铃响起,无论你在什么位置,你都要减速靠边。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前后又没有一辆其他车的地方,这警车准是向着我们来的,我只得将车靠在了路边。
我感到自己没犯什么错呀:虽然已经下午4点多了,但天色还亮,车灯还犯不着开;因为上了一段高速公路,三人都系着安全带;也没有超速,Highway 限速是70码,下来走了一段准高速限速是50码,我从来是按着限速开车的。寻思一下自己没什么错,我解下安全带,开门出去和警察理论去。
直到以后才知道,我当时是不应该下车的。在美国如果开车被警察逮住,不管什么原因,应该坐在车里,等候警察前来处理。警察一见我下车,立马浑身来劲,一面掏出手枪指着我,让我退回车去,一面打着电话给他的伙伴。我听不清楚他在讲什么,但那紧张和恐惧的表情似乎在告诉同伴,他这儿有麻烦了,赶快来支援云云。
偏偏我感到冤枉,明明没有错,为什么不让我申辩呢?我反而朝警察走了几步。这可使警察大惊失色,竟然有这样不怕死的,想必一定是恐怖分子了,警察丢掉手机,双手攥着手枪,蹲着马步-----好像腿有点抖。也许我再往前走一步,那位扣扳机的指头就要动了。
正在这个关头上,坐在车里目睹这一切的儿子哇哇大哭起来。人说关键时刻英雄救美女,这次可是儿子救老爸了。儿子的哭声提醒了我,让我止住了脚步,也提醒了那位准备动真格的警察-----毕竟没有带着孩子搞恐怖活动的。那扣扳机的指头似乎松了点。
我只能乖乖地,很不情愿地钻回车去。在反光镜里看见那位警观官又磨蹭了好久,才走到我的车前。可以看得出警官的脸神如同他腰上的那把真家伙一样阴沉。在完成常规的礼仪后,警官开门见山:"先生,你知道这儿的限速吗?"我当然知道,而且儿子坐在车上一直在给我提醒限速。我毫不犹豫地回答:"50码。"警官板着的脸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你超速了,这儿靠近城区限速45码。"我没有看见任何45码的标志呀,问了儿子,他也没看到。难道我们人生地不熟,错过了标志?
警官见我们用他听不懂的外国话说话,便背起了他常规的工作用语,意思如果你可以付罚金,也可以上法庭申辩等等。如果是限速45码,我又认同了50码的速度,还有什么可以辩得呢?我只得在他的罚单上很无奈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待警车走了老远,我们才沮丧地上了路。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我们果真看见了45码的限速标志。不对呀!我踩住了刹车:警察怎么可以用我们前方的限速标志来处罚我们呢?除非我们刚才确实漏看了限速标志。我一个掉头,又向走过的路驶去。
幸运的是,从50码的标志到刚才看到的45码的标志中间再没有一个45码的标志!这也就是说,这位地方警官太想回家吃感恩大餐,提前惩罚我们了。如果我们再晚一点停车,过了45码的标志,也许我们就没有申辩的机会了。再看一下超速罚单,上面清清楚楚标着事件发生在245到246路界之间,而那个45码的标志偏偏在246以外1/2处。
于是我们又从大悲转为大喜,儿子连泪也来不及擦,就帮我们张罗着选地方,用刚才拍风景的摄象机搜罗起路边的证据来了。但有了证据,是否真得能在法庭上打动法官,我们心里没有一点底。况且我们经过的小镇是那种看起来像西部片中警匪一家式的小地方,美国公正自由的法律空气能滋润那里吗?我们着实担心了好多天。担心归担心,总是要上法庭一搏的。否则,被罚了款、保险上涨,还落个驾驶记录不良的下场,实在太让人沮丧了。
经过将近三个月的拖延,我们的案子总算开庭了。我们提前到了小镇的法院。那法院倒也不难找,当地人很清楚外地车来问路都是为了上法庭一辩的,三指两指便给我们说清了方向。临上法庭前,朋友们善心相告:如果原告(警方)没出席庭审,被告(我们)就可以免去所有的指责。我们也满心希望是这样的结局。法院虽小,进出的人倒不少。每进来一个人特别是警察,我们都仔细端详,看看是不是那天和我们过不去的那位。眼看出庭的时间已到,还没有我们不希望出现的人进门,我和太太默契地一笑:看来今天有好运了。
但,无巧不成书,那位令人讨嫌的警官出现了!与上次满脸阴沉不同的是,这位胡子刮得溜净,带着领带,满脸得意,经过我们身边时还诡秘地一笑。我读不懂这洋鬼子的笑,出于礼貌,也咧嘴还笑—
如果能拍下照片的话,我相信那是自己一生中最难看的笑脸。带着几乎凝固了的笑容,我沉沉地坐在了法庭的长条凳上!
法庭虽小,却布置的小巧得体,法官的桌子和被告原告的位子以及四围的板壁都是用深褐色的橡木制成的,颇有典雅庄重的传统之风。法庭里开着冷空调,可我依然感到热气逼人:这主要是因为紧张,但也是由于我的衣服穿得太正规了。临出来前,朋友特地来电相告:美国人尽管平时穿着随便,但在正规场合还是很讲究外表礼仪的,希望我们穿得正规点。所以不管天气已经超过摄氏30度,我还是穿上了毛料的西装,紧紧地系上了领带。瞥一眼坐在我们边上的警察,他倒是轻松自如,好像没事人似的。
在我们举起右手宣誓不作伪证后,原告警察陈诉了事情的经过,倒也不离谱。然后我们讲述驾车的经过和这位警官的作为以及我们的意见,看得出法官在我们讲到警察掏枪时微微一动。我们将录下的证据递给法官,法官只是扫了一眼(后来我们想,法官天天都在审判这个地区的交通案件,他对哪儿有标志实在太清楚了),然后向警官证实掏枪和孩子吓哭的事实。
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法官突然撇开案情不谈,在高高的法庭上对庭下我们这两个外国人笑容满面地聊起了家常!问我们来自中国的何处,说他没去过上海,但知道上海;问我们为什么喜欢西部的小镇等等。我悄悄捏了一下太太的手,有戏!
果真,聊了半天后,法官希望我们不要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对小镇的印象,欢迎我们以后再来小镇游玩等等。就这样我们准备了好久的唇枪舌剑的战争一下子云消雾散了。连那位警官也笑容满面,和那天阴沉着脸,举着枪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说我们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从头到尾,庭审不过半个小时。
我们几乎是欣喜若狂地开出了小镇。竟然在美国能这样轻而易举地打赢官司,我们确实没有想到。但欣喜之后,我心里却满是感触和感动:在我的印象中,警方是很少认错的。特别是有些不同于这个国度的警察以为总自己高人一等,常常盛气凌人,超越法律和规范,评判和决定事物,即所谓"说你错你就错,不错也错"。即便感到自己错了,不得不赔礼了,也是说"过去搞你是对的,现在纠正也是对的",一肚子的不情愿。而这儿的警察虽然办事一本正经,但道歉起来也一脸诚意。虽然我们为这张罚单耿耿于怀了好久,但见高大警官两眼盯着你,满脸歉意时,我们的心不禁软了:毕竟警察也是人,一年一度火鸡的香味使得判断一时有误也是情由可原。
但为什么这儿的警察能够在事实清楚之后,很自如地放下架子向你道歉,而其他地方的警察却不能呢?走出小镇法庭后,困惑一直在脑中萦绕。文化的不同也许能决定一个人的礼仪道德走向,向以绅士风度为荣的美国人应该懂得道歉和礼让属于同一仪表范畴。自然也是摄于法律的力量,法官已经宣判原告警方的失误,他不体面地退出,难道还有更好的结果?不过,我更倾向另一种说法,警察之所以一本正经地执法,诚心诚意地道歉是因为他时刻牢记自己是拿纳税人的钱,必须为纳税人服务的信条,而不是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或是专政的工具什么的,有理由对人永远凶神恶煞。
曾经我们也熟悉警察这样的举止,记得上个世纪50、60年代,中国还有"马天明"式的警察,可惜到了后来社会崇尚斗争,警察们便独捡"专政"大棒,绅士风度和"为人民服务"都让老美拾了去。
看来,原来以为小镇警匪一家只是美国传统西部片的故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