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英雄人物 生命价值
(2007-12-31 23: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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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懂事起,就听说英雄人物。上学后,更是接受各式英雄主义的教育。先是革命英雄,有红军时期的,抗战时期的,解放战争时期的,朝鲜战争时期的,还有和平建设时期的 ;后来又知道了草莽英雄,比如揭露投降派的李逵,以及打老虎的武松。
对于革命英雄,虽说当年是不加思索地肃然起敬,现在仔细想一想,还是觉得他们确实可敬,特别是他们对于持守信念的执著和勇气。但是从小就被教导要去学习英雄人物舍身忘死,接二连三地接受画面,文字,以及说教,会有什么潜在的影响呢?是否在接受抛头颅,洒热血的同时,忽略了“生命诚可贵” ?
至于草莽英雄,现在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以武松为例,他用两只拳头打了只老虎,但他的双手却杀了更多的人。大约在 1983 年,电视剧 << 武松 >> 在全国热烈播出。其中一集关于武松报仇,杀了蒋门神等。随后,蘸着死者的血,“去白粉壁上,大写下八字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当年的画面,如今还是能想起来。也记得有的评书说到这一段,还加上一句,英雄敢做敢当。可他做的是什么呢?除杀了“仇人”外,还有很多无辜的人。把这样的人宣传成为英雄,怎能尊重他人的生命呢?而改变对草莽“英雄” 的看法,我自己是花了很长的时间。
在北美生活多年,常常觉得老美把人的生命看得很重,有时甚至让人难以理解。为什么对生命的看法会有很大的反差呢?于是想到了英雄人物及其影响。觉得有必要重新思考生命价值。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是自尊自信以及彼此尊重的基础。多年来,印象中觉得美国《独立宣言》有句话,“人人平等”。因为这句话并不陌生,也就没放在心上。不久前才发现,其实原文是“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相信人是创造者所造,正是尊重生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