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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当认真考虑恢复一夫多妻制?

(2005-03-03 16:18:43) 下一个
中国的婚姻制度走到今天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以一夫一妻家庭为基本细胞的社会基础正在动摇。针对高离婚率和家庭暴力,新《婚姻法》试图以突出弱势一方权力的方式来强制维护婚姻的稳定,从实践看事倍功半,远离预期。 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出于解放广大妇女、实现男女平等的良好愿望,借鉴西方的婚姻制度而确立的。在开始实行的头三十年里,由于思想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和行政集权的高强制性,加之司法权力的滥用,普通中国人的婚姻象国营企业的产品一样被简单地复制。婚姻是以单纯的维系社会稳定和完成人口生产为最高目标,并非从人性本身出发来考虑。所以那时的婚姻不是作为人而更象是作为物来配置。这种婚姻的好处在于不需要太多复杂的程序,只要具备男女不同性征即可。坏处是造成人性逐步沦丧。好在人是一种适应能力相当强的生物。虽然不以爱情为基础,但感情可以培养,即所谓先结婚后恋爱。在婚后的长期生活中,在经历了许多生活磨难之后,随着夫妻双方年龄增大,变得猩猩相惜互为依*,也就逐步接受了婚姻现实,甚至认为理所当然。令人感叹的是不知不觉中无数不幸的婚姻毁了许许多多人唯一的宝贵的人生。一纸婚书定终身更加剧了这种婚姻的不合理因素。 到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思想解禁,人们开始关注婚姻质量和生活状态,最明显的例证就是离婚率直线上升,居高不下,一度略超同期结婚总量。二十世纪末期,法内婚姻更是遭遇严峻考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二奶”现象普及到相当程度,全国各城市也是小姐、妓女充斥大街小巷。尴尬的婚书几乎一夜演变成为婚姻的遮羞布。 回首中国社会几千年直到二十世纪上半叶还较普遍地存在一夫多妻制,东方文明中从来就没有真正排斥过一夫多妻,尤其在各国民间多有流行。西方亦是如此,到马丁路德改革为止,蓄妾一直是合法的,国人并不以此为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多数国家已经采用一夫一妻制,但另一方面其性开放程度则远超中国。目前中国法律仍然禁止嫖娼狎妓行为,对公职人员禁止包二奶(事实上领导干部包二奶最多)。所以作为中国人的婚外性权力法律根本不予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讲,与前期比较,一夫一妻制不正是中国人性权力的历史倒退吗? 其实,提出恢复一夫多妻制,并非只涉及性问题那么简单。抛开道德论战,恢复一夫多妻制完全是社会现实和经济基础所决定的。首先,从社会财富和产品配置来看,对比女人,男人占有绝对优势部分。在经济地位上,男女始终未达到真正平等,也不可能达到平等。一夫多妻正是强化了男人对女人的抚养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男人,一夫多妻制是一种经济责任;对于女人,一夫多妻制是一种社会福利。可以使闲散街头的女人将大幅减少,从而进入家庭得到供养。其次,一夫多妻制可以激发男性创造潜能,推进社会竞争和发展,促进人类种族进化。男人对社会和物质的征服欲,也可以被再一次挖掘和调动。一夫多妻制保证具有高质遗传基因的男性通过对优秀女性的充分选择,使人类体智不会在遗传中逐渐退化。女性也可以从社会劳动中解放出来,专司教育抚养下一代的任务。男性的就业岗位也可相应增加。第三,从动物性本质来考察人性,男性对多个女性的需求从权力和义务上恰恰可以从猿猴的社会结构中得到合理性反证,其可行性亦然。这就可以使事物恢复到真实面貌,即:女人与男人的不平等性,大部分女人将回到作为附属的正确而自然的地位,男女各归其位,回到他们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 对以上的观点,无论出于自尊或扮相,肯定会有许多女性反对,尤其是那些既得利益的女权主义者。但有一点请注意,提出一夫多妻制,就象不排斥独身主义、同性恋、性怪痞一样,也并不排斥女人选择一夫一妻的生活方式,只是要看住老公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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