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已成为国人的生活方式(ZT)
(2005-02-12 09: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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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一位官员在新加坡考察时询问新加坡有没有腐败,一位新加坡官员说:“我们不敢说消除了腐败,但腐败已不再是制度性的,他不再是官员的生活方式,而且他被控制在社会能够容忍的范围之内。”
同新加坡相比,我们的腐败不仅成为官场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且老百姓的生活方式,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生活的现在和将来。大凡遇到涉及切身利益的事,国人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走后门。从生孩子进医院到入托、上学读书、找工作、开拓事业、打官司、找医生、进火葬场,凡是有人类活动的地方腐败的生活方式不仅存在,而且畅行无阻。什么同乡、同学、同事、上司、部下、朋友、熟人、邻居、师生等,皆成为巧取利益的捷径。人人恨腐败,个个搞腐败,腐败成了民族生存的文化和方式。
人称:“腐败是不道德的生活,不道德的生活乃是不可能的生活。”而在中国,腐败不仅成为生活的现实,而且堂而皇之成为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国的贪污腐败是世界公认的,尽管几年来,经过以防“亡党亡国”的严打,大案不断,可官场贪污还是前仆后继,新秀辈出,贪污的队伍不断壮大,金额之巨,令世人震惊。尽管西方社会也有腐败,但腐败被限制在社会所不能容忍的程度。而我们惩治也只能是按下葫芦起来瓢,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
王跃生说:“在经济领域之外,诸如政府结构的多元化和民主化、官僚阶层的逐利和寻租行为、腐败现象的普遍化,这些问题都会在利益重新分配的改革过程中产生巨大的破坏力。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受到制约的监督的权力越来越有机会有可能聚敛暴富、贪污受贿…..近年颇流行的‘东亚模式’集权政治同自由经济的结合,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大都伴随着政府和官僚机构的普遍腐败。这种从高层领导到一般官吏的普遍腐败,往往要到政治结构民主以后才能被公众知晓。腐败当然哪里都有,但有人说东亚模式特别适于腐败的生存,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中国腐败走到今天的地步,当然与制度有关,但也离不开中国“走后门,拉关系”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天涯流浪汉说:腐败已经成了“臭豆腐”,有人对它趋之若骛、也有人对它咬牙切齿,可这些都无法改变它的客观存在。法律对它无可奈何,舆论监督似乎也无济于事,理想中的社会总是离我们很远。它顽固地存在着、生长着,不管是纪检委,还是反贪局,都无法改变“腐败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民情。
先有腐败的政治,而后才有腐败的上层,然后才是社会的腐败。腐败一旦成为老百姓的一种生产、生活方式,它必然会反过来加剧政治腐败和社会的动荡。社会自身一旦不能根除腐败毒瘤,社会大换血必然成为根除腐败的唯一选择。方兢著文说:“贿赂这种行为方式已经成为中国国民族性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深深地影响和塑造了中国民族性格的几个消极方面:个人利己主义、不愿斗争、缺乏光明磊落的人格、缺乏是非观念和正义感、缺乏自尊和独立人格。”
《贿赂——华人的商业模式》一文指出:在亚洲从事商业活动最难的一件事情之一就是必须学会贿赂,因为贿赂是亚洲的生活方式之一。Lisa Bergson女士文章说,她最近第四次前往亚洲,她的此次亚洲之行成为了接受学会如何在亚洲以贿赂作经商手段的教育之行。新加坡的一位商业界人士说,新加坡人太诚实,他们在中国吃不开。台湾商业界一些人士将亚洲的商业行为这种无所不在的腐败——贿赂委婉地称为“华人的商业模式”。尽管美国的《外国腐败行为法》严厉禁止商业中从事腐败活动,但是,在巨大利益面前,美国也必须支持和认可亚洲国家的腐败生活方式,因为要想真正地跟这些人打交道,就必须入乡随俗。
储安平说:“中国人不以理性而以情感驾御一切的另一个现象即为好讲私情……中国实在是一个人情国家,无论大事小事,若有人的关系,总能得到或多或少的方便,所以即便是一封八行或一张名片,在中国社会上无不有它的效用。在中国即无事不讲关系,能钻营的人总要比不能钻营的人多占便宜,故人人乃在交际、请客、接纳、趋奉上下工夫,大部分时间耗费于应付人事,而份内的事反无充分的精力去照顾。一般说来,顾私总不免损公,所以我们的社会遂到处充满着不合理不合法和不公正;一个不合理不合法不公正的社会,自然是一个不健全的病态的社会。”
如此社会的病态,我们为何乐此不彼?!原因就在于我们入鲍鱼之肆,时间长了也就不闻其臭了,反道闻出香味来。在这个不幸的世界里,没有一样东西不是不幸的,民风也不例外,至于社会腐败出到底坏在哪个环节已经没有论证的必要了。因此,制度反腐是必要的,文化反腐一样重要。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对腐败保持沉默是可怕的,漠视更可怕。对腐败保持沉没,是对法律制度的不忠;对腐败的漠视则是对子孙的极大的不负责。最大的腐败不是贪污腐败,而是人民对腐败的漠视。沉默和漠视是腐败生长的沃土和肥料。巴尔扎克说得好:“傻瓜旁边必有骗子。”腐败的坐大,是中华民族群体不争的必然。造成这个必然的根源,就在于毛泽东对民间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清洗。网友山风赛隆老弟回帖说:“美国一位犹太籍心理学家,把社会性格分为非生产型和生产型两种,认为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是通过‘社会性格’起作用,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文化。他的理论也许对您的研究很有帮助。在人格心理学理论中可以找到的。中国这种社会性格可以归类于‘受虐型民族性格’。”
在全面腐败的社会,腐败已经成为了一种无形制度,一种人人都要遵循的规则;在毫无是非的群体,腐败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人人都要适应的生活模式。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制度,而且是影响着我们群体和社会的品质。腐败影响着任何一个团体、任何一个单位以及社会的任何一个细胞。腐败浸润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个人都难以置身其外。我们已习惯了用腐败的观点看问题、看是非,用腐败的观点指导生活和行动;我们已经学会了嘲弄清廉的正直,学会了压制纯洁的善良,我们成了正直道德和良好品德的扼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