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它在那里(中)
(2007-05-16 13:58:06)
下一个
江蒙没有崩溃,但相当沮丧。不过,他恢复得很快。他象是赤身走过一个火堆,这把年纪所积储下来的那些虚荣,那些不着边际的憧憬烧掉了大半。不久他就告诉我,和女作家的这番周折使他发现,身边另一个名叫彩凤的女人的爱情更值得珍惜。
单身男人身边有几个女人不稀奇。但是要让江蒙在和女作家的激烈爱情短跑中退出来,很快就明白谁是他的真爱,这个女人得和女作家有得比才行。
彩凤来自台湾,中学程度,在纽约一家中餐馆做服务员。那家餐馆的江浙菜口味好,布置得洁净雅致,每天都有许多文化界人士光临。彩凤就在这里看上了江蒙。
彩凤不是那种很艳丽的女人,但身体恰到好处地丰满,椭圆脸五官清秀,活泼中不失庄重,气质象江浙女子。最要紧的是她相貌耐看。按相法说,耐看,就多了一分后福。
耐看的关键在一个耐字。耐者,长久也。你先得有一个人肯长久地看你才行。彩凤寻寻觅觅,比女作家先好几步认识江蒙。她希望,江蒙就是那个会长久看着她的人。岂料半途杀出一个风情万种,才气逼过江蒙的女作家。彩凤怎么办?
江蒙喜气洋洋的那些日子里,彩凤伤心过。但她在看了印着女作家作品的杂志,看了女作家用流丽书法写出来的火热情书后平静下来了。她告诉江蒙,她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爱女作家了。她承认自己和女作家没得比。
不过,女作家远在几万里路以外,江蒙却在这里。在江蒙最后离开她的那天以前,她会一如既往地对待他的。
江蒙年轻时玉树临风,中年后由于生活清简,不重饮食,正好保持了身材。他在上海买了一些结婚用的衣服,价钱不菲。按理说“人持衣服马持鞍”,中年人衣服整齐特别长精神。但那几天江蒙穿了新衣服,却还是难掩一腔落寞的情调。我后来发现,那是因为上海买来的衣服式样小气之故(这几年可能不同了)。
彩凤不会写文章,只会看小说。她最爱看的就是琼瑶的小说。那些令人回肠荡气的爱情故事使她对平凡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红尘万丈的华人社会中,江蒙这个自甘淡粕的文化人对她的吸引力太大了。他不就是书上写的那种满肚子学问满脸忧郁的落难公子吗?
和江蒙相比,彩凤是个入世的女子。她肯苦干拼命赚钱,也从她自己的角度研究社会。她研究女士流行什么服饰,男士怎么样穿着体面。江蒙告诉我,彩凤的品味正好他喜欢。江蒙的房间里不时会多出来一件小摆设,多出来一盆绿色植物。“如果那件小摆设俗不可耐,或者不合我口味,事情就完了。”
江蒙做事情慢,一部小说可以慢慢翻上几天。女作家消失以后,彩凤行动来去一阵风,她在江蒙房间看见不顺眼的旧衣物一把就扔了。她一扔再扔,扔了又帮他去买。
现在江蒙身上从里面的衬衫到外面的皮夹克,都是那种外观简朴,但价格不便宜的类型。在上海为结婚而买的新装他穿在身上有种急就的浮躁,换了,就沉稳得多了。
江蒙提起经由欧洲、苏联到中国的旅游计划。彩凤鼓励江蒙去。而且他可以一个人去:“我去了反正看不懂什么。”她在这里打工无妨。钱不是问题,她的积蓄可以随便用。她一向坦率,江蒙知道她说的是真心话。
男女结合的因素中,互补比相似重要。江蒙如果和上海的女作家结了婚,女作家来到纽约,说不定就会被清苦的生活打出不耐艰难,向往繁华的小女人原形来。现在,女作家还是在上海做雍容的女作家。江蒙还是在纽约不食人间烟火,每天和文人艺术家诗酒往还。再是文名显赫的作家也都赞赏在餐馆打工的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