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咱中国的传统说法是我参加革命早。
由于我当年工种的特殊性,我工资起点应该是算比较高的。因而,自己第一次出手买东西就不凡,用当今现在的说法是出手豪阔。(其实不是我出手不凡,也不是我出手豪阔,而是我当时根本不懂得钱的价值) 象我那个年龄的孩子,过年的时候买鞭炮一般都是几分几毛的买,我挣工资了,一花钱买过年的鞭炮就是二十块人民币。对于很多人来说,我那个时候真的是轰(疯)了。
后来的日子,结合我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我是越来越不象话了。人人都说我是大手大脚。那个年代我的同学朋友结婚,其他同学送礼都上五块十块,我上五十一百。别人集邮,只买一套两套,我邮票一买就是整版,小型张一买就是整盒(我那哪里是集邮呀,整个一个邮票贩子,可是,到目前为止,我连一张邮票都没有卖过)。
父母教育我,外公外婆规劝我,都让我别乱花钱。我不服也不听。就是我那帮哥们不说我,因而,我觉得我的那帮哥们,真的是比亲人还要亲呀。 再后来,成了家,有了老婆孩子。花钱就更有理了。那时候流行变形金刚,市场上有什么,我儿子就有什么。不是流行钢琴吗? 咱一次买俩。(真的买了两台,一台幸福琴,一台星海琴,哼,最早的《等咱有了钱》版本)
那年流行金项链,我去了金店,一样买一条给她,一共七条,一个星期一天换一条。现在想想,真是烧的。 我命硬,我命好,从来就没有为钱发过愁。我有一条荒唐的理论:“我刚生下来的时候,手里一分钱都没有,现在所有的钱,都是我自己赚来的。”
年复一年,我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是愈演愈烈。自己还给自己定了条不成文的规矩:出去吃饭的时候,不能让三种人为我买单: 1)不能让比我年龄小的人买单,2)不能让比我钱少的人买单,3)不能让女人买单。 (但是我的这种恶习一定要改!!!)
我朋友给我总结了一下,说我有两个P; 一是洗澡癖,二是花钱癖。 我哥们的老婆则说我是:购物狂。(我哥们在美国读书一年,住在我家,他老婆想买东西,一定拉上我。她最喜欢我说的那个让人爽快的字:买!)-----
疯狂购物也给我带来了烦恼,我的房子里没有风格了。有中国的字画,有美国的家具,有日本的电器,有英国的钢琴,有德国的汽车,有非洲的木雕,有法国的红酒,有捷克的水晶,有印度的大象,有蒙古的佩刀,有埃及的金币,有芬兰的鹿皮。。。。。。
唉, 就象一个博物馆。 其实,花钱能够给人带来快感。花钱买东西,能给人带来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没有花钱之前,好象身背重负,花钱之后,如释重负。起码我是这样!
你想呀,赚钱了,存钱了,如果不花钱,那多没劲呀?我喜欢花钱以及花钱带来的快感!
《版权花钱所以,翻印随便不究》
我觉得:花钱是一种享受,是给自己辛勤工作的奖励。另外,"给予"总比等着接受别人"恩赐",或是占别人"便宜"好吧!再说,有利于刺激经济。
哈哈,准备逛街去了!
上次去San Diego考察生意机会, 可惜来去只有半天时间, 没顾得上给牛哥请安, 不过来日方长。好客之人讲的是朋友遍天下。
难不成阿牛原来是八一队的健儿?不是一般的牛!
今天是老大你曾经辉煌骄傲的节日,当年没机会今天补上:解放军叔叔好!
西门和您吃饭,要您自己买单的话,西门是您灰孙子。。。
同意牛爷,您遇到的都是什么男人啊?是男人吗???
有豪气!
牛哥真牛!
他老婆想买东西,一定拉上我!
拉上我!
师傅,真不该请您吃饭了,徒弟们把您的规矩给破了。俺们徒弟们自罚三杯黄酒,吸尘三遍。如果您过意不去的话,就把您的大象送给俺。。。
(偷着乐会儿。。。)
妹妹早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