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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谈酒系列--3

(2007-01-29 18:23:19) 下一个

木头谈酒(14)-伏特加

看着像水,闻着像水,喝着像水,到了肚子里不像水,像火,让五脏六腑,七经八脉都燃烧的火――这就是伏特加。

伏特加是俄国的“国酒”,是俄国的上帝,俄国号称是泡在酒桶里的国家, 俄国人号称是酒汁滋润的民族,平均每年消耗15公升酒,一半是Vodka.而如果只算成年男子,这个数就成了120公升!900万粉丝,300万酒鬼,他们对伏特加的顶礼膜拜,难解难分,达到嗜酒如命,把它当成“第一妻子”的地步。从凡夫俗子芸芸众生到大文豪艺术家,无不是贪杯之人,好酒之徒。按理说偏冷的地方人活的长,可是俄国人的寿命排在世界136位,肯定与酗酒有关。

伏特加应该说和威士忌是亲兄弟,都是从谷物酿造蒸馏的,大麦,小麦,燕麦,黑麦,特别是玉米,只是它的原料有时还有土豆。这是不怎末产葡萄却有大量谷物的苏格兰和俄罗斯的共同选择。在麦芽的存在下,加热把谷物的淀粉变成糖,其发酵变成酒精,蒸馏(往往两次或更多)使之纯化,达到96%,但再往后没有橡木桶的陈化,而是通过桦木炭的过滤,除去一切色素和杂质。每十升的蒸馏酒液用1.5公斤的木炭,连续过滤不得少于8小时,每四十小时换掉10%的木炭,得到一个无色无嗅无味的液体,对蒸馏水稀释到40-50%后,即可装瓶销售。质量上土豆不如小麦,小麦不如黑麦。个别的情况下,会加一些香料,果汁,颜色。

威士忌值得炫耀的口感,白兰地令人心醉的芳香,伏特加一概没有。什麽“一看,二闻,三品”那套程序,对它根本不灵,用不着。喝伏特加的方法是:倒在一个厚壁的直筒的小酒杯里,一般是50克(一两),“一口闷”(oneshot)。喝这种酒追求的只有一个:进肚子以后的效果。胸口发烧,浑身发热,脑袋发晕,眼睛发直,舌头发涩。一句话,那种似醉未醉,微醉小醉的感觉。当然也有人要喝个大醉,傻笑,发疯,撒野,乱吐,死睡。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醉酒的人心情愉快,观看的人处之坦然。不过有一点俄国人是对的,他们把酒当酒喝,直奔主题,抓住根本。

木头其实一直有一个疑惑,欧洲人,美国人,喝酒只注意酒以外的东西。香味,甜度,酸度,丹宁,或者营养,都是些远远小于1%的成分。其实酒的主要成分是酒(废话!)可是那些品酒专家们云山雾罩说了一大堆,就是对它的作用一字不提!如此本末倒置,他们到底对酒懂不懂?俄国人说,全世界的人都是用嘴喝酒,只有他们用胃喝酒。别的人在喝酒中的杂质,而他们才只喝酒的本身。

当然,俄罗斯人喝酒入口即烟一饮而尽,也还因为伏特加有点呛人,辣嗓子,特别是质量不太高的。为了减轻这个刺激,喝酒之前他们把酒瓶子放在冷冻室里,外面冻出一层白霜。连小酒杯也要跟着冻得冰凉。他们还有一个习惯,喝酒时一定在喉咙弄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杯一端,不能停,瓶一开,不能剩。

俄国人怎麽样能喝许多伏特加尽量保持不醉?当然他们久经沙场练就了好酒量,当然从基因上白种人就比黄种人能喝,但是也有一些小窍门,木头透露一二,不过决不指望你们有一天会用上它们。喝酒前,吃两个煮土豆,喝一到两个生鸡蛋,喝一到两勺橄榄油。喝酒时,只喝伏特加,连水,果汁都不喝。一口闷,不要嘬。马上吃两片柠檬,接着大口的酸黄瓜,腌西红柿,以及多油的食品。酒后,第二天早晨5点,从冰箱拿一罐啤酒,喝完接着睡。如果不管用,醒来后喝一杯盐水。

伏特加起源于词voda,就是water,变成爱称,vodka,有“可爱的水”的意思。伏特加的确看着可爱,晶莹,纯洁,像个天使,可是喝到肚子里,就成了唆人作恶的魔鬼。它的名声不像威士忌,白兰地那麽好,经常使人联想到酗酒,醉鬼,甚至犯罪。

从15世纪克里姆林宫的楚多夫(Chudov)修道院造出第一桶伏特加,当时作为止疼药,它整有五百年的历史了。俄国传统上只为领导人和英雄立碑,现在也要为Vodka立碑了,上面刻满它的名牌。在伏特加的发展史中,有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门捷列夫。如果你说不知此公何人,你的中学化学老师就该打你屁股了。他是元素周期表的发明人,现代化学的奠基者。他的博士论文《论酒和水的结合》研究了一年半,证明当酒和水混合时,总体积不是两者之和,而是小一点,确定伏特加的最佳浓度是38%,要用重量算而不能用体积,再高让人烧心,再低淡而无味,伏特加的名字都是他起的。后来因为酒上税时都是四舍五入,就成了40度,1894年列入国家标准,而且规定伏特加是以重量卖而不是以体积卖。现在世界上所有的烈酒基本上都是40%,连中国的白酒也要向世界看齐,发展38度低度酒。所以门老先生也是烈酒的祖师爷,比中国传说中的杜康贡献大得多。

因为实际酒的度数可能有1%的误差,后来世界上还是通行比较简单的体积浓度,40%就是温度15度时酒精的体积比。美国则常用另一种表示,叫Proof,数值是体积浓度的两倍,40%就是80 proof. 在英式的表达中,57%时100 proof,用得很少。

从伏特加出现以后,俄国的历史就变成了伏特加史。18世纪,彼得大帝免费向士兵提供伏特加,每天两杯(15-18%),那时杯子很大,不是现在的60克120克小杯。俄军在天寒地冻中的魔鬼训练全靠伏特加顶着。1812年的俄法战争可以说是Vodka对Brandy的大战,俄国凭着充足的Vodka供应,士气高昂,打败了Brandy见底的法军。可是到了1905年日俄战争,俄国人吃了“醉兵必败”的亏,以至德国威廉二世总结道,“未来欧洲战争中,胜利永远属于清醒的一方。”从此沙皇停止向部队供酒,以茶代之。

就连十月革命,也与伏特加有关。一次大战时,沙皇把持伏特加专卖权,断了老百姓财路,怨声载道。布尔什维克号召不造酒,不买酒,不喝酒,与沙皇对着干,最后革命成功。反法西斯战争,当时苏联红军饥寒交迫,弹药不足,但是每人每天100克的伏特加从未间断。血里流着伏特加的红军硬是反败为胜,把红旗插到了柏林。

由于伏特加渗入到俄国社会的每个细胞,当权者都得面对。500年间,伏特加六次被禁,六次解禁,比孟获七擒七纵只少一次。列宁时,把度数降到35以下,命名这种酒里科夫加(当时财政部长的名字)。斯大林则废除禁酒令,大大增加了税收。赫鲁晓夫下令研制喝不醉的伏特加,专供中央领导人,让他们既能享受酒的美味,又不耽误第二天的开会。戈尔巴乔夫大刀阔斧重拳出击禁酒,查,封,关,罚,有“矿泉水总书记”之雅称。叶立钦是个大酒鬼,但是只喝白兰地。他取消了国家对伏特加的专卖权,结果Vodka愈演愈烈,假酒横行,劣酒泛滥,真正的好伏特加只能靠进口。普京上台一个月,就把伏特加产销大权收归中央,他还从我做起,滴酒不沾,树立样板,这招还比较灵,这些年年轻的,时尚的,转向红酒,啤酒,伏特加的销量每年递减。(尽管如此,普京成了立陶宛一种伏特加的牌子)

六十年代,前苏联的货架上只供应两种Vodka: Moscovskaya (苏联绿)和 Stoichnaya(苏联红)。后者是高档的,3个卢布一瓶,半升装,12戈比压瓶费,男女老少无人不晓。喝酒要集体行动,三个人,一人掏一卢布,酒倒出来正好是三杯。直到现在Stoichnaya也依然是俄国伏特加中最有名的。

然而,出自瑞典一个只有万人的小镇奥胡斯的绝对伏特加(AbsolutVodka),有六种口味,辣椒,红梅,柑桔,等等,靠着它成功的广告战,名气已经远远超过了苏联红。它的创始人Lars Olson Smith发明了一种连续蒸馏的方法,快速地得到纯净的伏尔加,因而获得“伏尔加之王“的称号。它的酒当然好,但它的宣传更好,重金悬赏,重兵出击。“绝对完美”的口号震耳欲聋,让你不由不信。标签是直接印到瓶子上的,别出心裁。每个瓶子上都有他创始人头像的徽章,个性鲜明。波普艺术大师安迪-沃霍尔给他画了一幅画以后,陆续有五百个画家为它作画,还有一百个在排队等着,艺术与广告已经混为一体,大大提高了“绝对伏特加”的品位。

别看美国人20年代还不知道伏特加史怎麽回事,现在它已是世界第一大伏特加品牌斯米尔诺夫(Smirnoff)的拥有者。Smirnoff原名Smirnov,建厂于1860年沙皇时代,甚至十月革命后仍是家族企业。20年代其后人VladimirSmirnoff流亡到法国,30年辗转移民至美,带来秘方,建立酒厂(译为“皇冠“),使美国人认识了伏特加,喝到了伏特加,生产了伏特加,并向世界160国家销售了伏特加,每天46万瓶。它有红,蓝,绿,黑不同品种,35%-50%不同浓度,2003年旧金山世界烈酒比赛获金奖,在十大名烈酒中排行第二(第一名是一种Rum酒,第四名是威士忌的Johnnie Walker)。

节外生枝。六十年代在俄的Smirnov另一支后裔,重新恢复了酒厂Smirnov。美方的Smirnoff来个恶人先告状,告俄方的Smirnov侵权,旷日持久的Smirnoff对Smirnov官司大战以美方失败告终,因为裁决下来,美方公司用的法文名,而俄方公司是俄文名,不搭界。

和俄国伏特加打官司的不止美国,还有以前对它唯唯诺诺的“小兄弟”波兰。退出华沙条约组织后,波兰来个翻脸不认人,宣布自己才是伏特加的原产地,正告俄国今后不准再用Vodka的名字。这不是挖了俄国人的祖坟吗,哪能不严阵以待。寻找俄国是名不虚传正经八百的“伏特加之乡“的证据,历史的重任就落在了历史学家波赫列金身上。到底是学富五车,到底是才识过人,波赫列金不负亿万俄国人民的众望,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波兰生产伏特加比俄国晚了几十年。小兄弟从此消停了。

两年以后,在莫斯科郊外波赫列金的家里,发现了他的尸体,据悉是波兰人所为。



木头谈酒(15)-朗姆酒

十 六世纪哥伦布两次来到西印度群岛,他的目的之一,是找一个适合种甘蔗的地方,解决欧洲糖的需求。当时在欧洲,糖是非常昂贵的奢侈品。哥伦布带来了原产于新 几内亚和印度的甘蔗的根茎.从此大片的甘蔗在那片这里拔地而起,成片成林,成了甘蔗王国,造就了它的支撑产业――制糖业。糖源源不断运到欧洲,就象现在石 油从中东运到那里一样。

应该说有了甘蔗制糖就有了朗姆酒(Rum)。残剩的糖密发了酵,散发一种醇香。土著人,最早是在巴巴多斯,把酒液从 黏糊糊,黑乎乎的发酵物中用非常原始的方法蒸出来,虽然很不纯,但凑合着能喝了,当兴奋剂,麻醉剂,止痛剂。后来欧洲殖民者带来了白兰地的蒸馏技术,才有 了正式的朗姆酒,那是十八世纪的事了,朗姆酒比其他烈酒历史都短。

所以,朗姆酒可以说是制糖的副产物。制糖时,先把甘蔗切碎码好,挤压出 汁,过滤后得到一种淡黄色的粘稠液体,煮沸浓缩,白糖就结晶出来,而剩下的深褐色的半固态的东西,就是糖蜜。将培养的酵母和水放入糖蜜中发酵24至48小 时,有时主发酵之后,又加一种糖丁酸菌,使残糖转化为酯,芳香风味更为突出。然后蒸馏,或是精馏法得到酒精含量96%,或是一次蒸馏得到86%的酒液,陈 化后熟3-5年,甚至几十年,再对水冲稀,至45-50度,勾兑,装瓶,出售,成了我们手中的朗姆酒。

朗姆酒的原料可以是糖蜜,也是甘蔗汁 加糖蜜。它产生于有甘蔗的热带,主要是加勒比海地区。Rum来自拉丁语Saccharum,意思是“糖”,朗姆酒又叫糖酒。从化学上讲,白兰地的原料是葡 萄糖和果糖(单糖),威士忌和伏特加是淀粉(多糖),而朗姆酒的原料是蔗糖(双糖)。

朗姆酒在和其他烈酒竞争中,大打“海盗酒”的牌,“男 人不坏,女人不爱”,它们相信“酒名不坏,酒鬼不爱”,喝烈酒本身就是冒险,再加点刺激的佐料,就会更有情趣。海盗,可能没有什麽人真正见过,可是几乎没 有人不知道它。加勒比海是海盗出没的地方,那里的许多小岛据说埋着海盗的宝藏。黑旗子上阴森的骷髅,黑液中行驶的帆船,黑黝黝破衣烂衫的海盗,凶狠,神 奇,仗义,自由自在,都是电影给我们的印象。除了行船,打仗,抢劫,他们就要喝酒,边吃边喝,边唱边喝,边打边喝,不停地喝,没有一天能离开――朗姆酒。

有 一款牙买加的朗姆酒“摩根上尉”(Captain Morgan),浓质色深,芳香刺鼻,回味悠长,在Rum中销量第二。此人原本就是海盗,他从来没有造过酒,但是非常之能喝,一次能喝三升而不醉。别看是 个海盗,他相貌堂堂,举止文雅,和属下的关系非常好。本来服役于英国海军,在加勒比海与西班牙作战,误入歧途,成了海盗,有一个很长的故事。但是后来还是 弃暗投明改邪归正了,1673年被牙买加国王查里斯一世任命为总督的上尉和武士。凭着这位海盗出身的上尉的传奇经历,凭着“上尉在此”的一句广告, Captain Morgan打开了美国市场,六个分支,2005年销售了500万箱。

朗姆酒不仅是海盗的酒,也和英国海军有关。最早, Rum都是本地土著人喝的,一个英国海军上将弗农在航海时发现手下的士兵患了坏血病,怎麽也治不好,就下令停止喝啤酒,改喝西印度群岛的这种饮料,瞎猫碰 死耗子,碰巧病还真的治好了。从1655年起,当时最好的朗姆酒,Pusser’s Rum, 就作为英国水手的工资发给他们。酒是高浓度的,50%(一般市售的是40%),每天1/8品脱 (将近2两),20岁以上的可以享受,岁数大的允许净饮,年轻的必须2:1对水。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1970年。此后Pusser’s Rum从军队供酒变成了市面商品,同样的强度,同样的口味,一切照旧。

还有一个英国海军上将尼尔森,在加勒比海战亡,尸体被装在一个木盒 里,用朗姆酒泡着,运回英国。盒子打开后,发现里面的酒不翼而飞,一干二净。原来盒子底下被钻了一个小孔,水手们把酒偷喝了。由于尼尔森将军的血也跟着酒 流出去了,朗姆酒从此得了一个雅号:尼尔森的血, 现在酒店也有一款朗姆酒, 叫Admiral Nelson (尼尔森将军)。想想这事太恶心,我是不敢喝。

木头本人也喝过几瓶朗姆酒――毕竟它也叫“老姆酒”,与我“老木”同音嘛。没感觉出怎麽样,至少不像有人说的,喝下去浑身清凉,在南美的炎热夏天避暑效果比喝啤酒还好。

早 期的欧洲殖民者也造朗姆酒,他们在加勒比海地区大量收购糖蜜,甘蔗,非常廉价地买,运到美国的新英格兰,主要是罗德岛,在那里蒸馏造酒,不是为了自己喝 ――他们喝的是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而是为了卖到非洲,收买那里的奴隶。奴隶再贩卖到南美,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历史上有名的“三角贸易”。而朗姆酒在 奴隶买卖中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脚色。Rum曾以效力于海盗而得意洋洋,又以服务于皇家海军而尊贵自豪,却在这件事上蒙受耻辱,声名狼藉。酒商们对此讳莫如 深,绝口不提,我也不便深揭老底。不过有一款酒,木头还是要介绍:古巴名牌混血姑娘 (Mulata)。商标是一个大大的美女头像,醉翁之意不在酒者可以买一瓶,在厨房摆着。如此商标独此一家,显然是西班牙的白的人种和非洲黑色人中生育的 姑娘。由于美国古巴交恶,这里的酒店看不到她的芳容。西班牙人的浪漫,非洲人的粗犷,土著人的狂野,都在酒中。不过在这激情浪漫,极具古巴特色的背后,人 们不禁想起贩卖奴隶那段肮脏的历史。

在美国,朗姆酒在两党斗争总也有微妙的作用。1884年美国总统大选,克利夫兰成了国内战争后第一个当 选的民主党总统,仅有几千票之差,和小布什那次产不多。在竞选中共和党攻击民主党是“3R“:Rum, Romance, Rebellion (朗姆,浪漫,浪荡),“3R“的帽子民主党戴了多年。然而近来,情况逆转,朗姆酒改换门庭,投靠到共和党名下。在共和党参议员,古巴后裔Mel Martinez 2004年的竞选中,据说接受了朗姆酒名牌百家得(Bacardi)六万元的捐款,至今在调查中,因捐款丑闻下台的前议长Tom Delay也与Bacardi有一腿。

说起百里得,真非等闲之辈。在它的发展史中,充满了政治的,贸易的纷争。.

在十九世纪 中叶以前,朗姆酒基本颜色都是非常深,喝酒的群体是社会底层穷人。西班牙的卡洛斯国王对此不满意,重金悬赏,要求造出纯洁如水的朗姆酒。Don Facundo Bacardi Masso (唐-法卡多-百家得-马修)攻关有术,拔得头筹。他通过改良酵母,采用木炭过滤,连续蒸馏法,以及用美国橡木桶陈化,得到了几乎无色的朗姆酒。这在朗姆 酒的历史上是重大的里程碑,从此无色透明,口味清淡的Rum成了主流。身怀绝技,家有秘笈,马修于1843年从西班牙移民古巴,1862年建立自己的公 司。

他先是买了一间锡皮屋顶的小屋,坐北朝南,潮湿闭塞,适合糖蜜发酵。房顶上还有一个蝙蝠小窝。辛苦经营,多年心血,终于打造了 Bacardi品牌。清淡滑爽,柔和绵延的口感,经营透明,纯净如水的颜色,加上他夫人设计的蝙蝠这一极具有灵性的标志,迅速打开了国际市场,成为十大烈 酒之首,连绝对伏特加,芝华士,人头马都俯首称臣,屈居其下,而它的一半,是卖在美国。现在它是全球最大的私人制酒公司,雇员六千多人,每年有2.4亿瓶 酒销售到170个国家,经营范围扩大到威士忌,伏特加,金酒,味美思,啤酒。

早在1959年古巴革命之前,百家得就把主要的工厂搬出了古 巴。一部分到了百慕大,以利与英国做生意,一部分搬到了波多黎各,便于与美国有买卖。留在古巴那部分,被卡斯特罗收归了国有。百利得总部设在弗洛里达,从 此站在了与社会主义古巴斗争的第一线。财大气粗,出手大方,它支持古巴在美国的难民组织,游说政府对古巴禁运封锁,参加暗杀卡斯特罗的计划,甚至购买美国 B-26中型轰炸机轰炸古巴炼油厂。。。

Bacardi成了古巴人民的敌人,古巴人现在不再喝它, 他们的名牌是“哈瓦那俱乐部”,通过法国的合作伙伴Pernod Ricard把它卖到全世界,在欧洲是销量第二的朗姆酒。早在二十年代美国禁酒时,酒虫抓心的美国人经常跑到古巴去喝这种酒解馋,所以在美国也很有名气。 Bacardi恶人做到底,挖它的墙角,坏他的生意,宣称从美国的流亡者手中买到了这个商标,拥有有生产销售权,也生产自己的Havana Club,在美国造,在美国卖。美国法庭和政府支持百家得,却遭到欧盟和WTO的反对,官司打到现在,没完没了。

古巴这个拥有朗姆酒和雪茄 名片,一个香飘万里,一个齿颊留香的国家,几乎就要失去了它的一张名片,如卡斯特罗说的,他们要生产可口可乐了。可是百家得的贸易战远未停止。近年来他们 改变了宣传策略,在“古巴原汁原味”上做文章,认为“原产古巴”的牌对它在烈酒市场的竞争有利,在商标上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话:“公司于1862年建于古 巴圣地亚哥”。古巴人当然坚决否认,有欧盟的支持。现在在英国活跃着一个“抵制百家得”的组织,号召全球不买百家得,不喝白家得。如果你是Rum的粉丝, 还真会在选择酒牌子上伤点脑筋,这里有个立场问题,站队问题。好在你我一杯子喝不了一两瓶Rum,不必为此烦心。

 


木头谈酒(16)-金酒

十八世纪的英国工业革命造就了大批的工人,也造就了工人的酒――金酒(Gin),便宜,有劲,好喝。

金酒刚刚发明时可没有把自己定位为工人阶级的酒,或劳苦大众的酒。荷兰医生,来顿大学
医 学教授Sylvius(1614-1672)最早配置这种酒时,用谷物蒸馏酒浸泡具有香气的杜松子果实,以及其他一些植物,作为利尿剂给病人。杜松子在医 学上常用来作利尿剂,解热,治疗痛风,当时蒸馏的技术不太好,酒很冲,有怪味,利用杜松子浓重的香味可以“一香遮百丑”。 说白了,就是加了香料的伏特加,也叫杜松子酒。

这酒一开始只是药店卖,没想到味道不错,荷兰人把它当做了饮料,跟治病不搭界,撒尿很顺的人 也跟着喝,不是药店也跟着卖。由一个发明人一种酒,这事独一无二,没有什麽“集体智慧”,“群策群力”。一个叫卢卡斯-博斯 (Lucus Bols)的人更高,看出了商机,办了一个酒厂,配方里加点糖,香气和谐,醇厚温雅,口味协调,辣中带甜,照杜松子(Juniper)的发音称之 Jenever,于是产生了一种全新的酒――荷式金酒。

博斯是荷兰金酒的先驱,现在也是它的名牌。Jenever度数低,杜松子味重,还有 麦芽的芳香,用大锅蒸,不陈化或很短陈化,一般用石头坛子出售,成了所谓“大学生酒”,喝啤酒不过瘾的年轻人钟情于它。由于味重,只适合纯饮,不宜作鸡尾 酒基酒。欧盟规定只有在尼德兰和弗兰德两个地方产的酒才能叫Jenever。喝这种酒时要把酒瓶子和酒杯先放在冰冻室里冻透,有时先用苦精 (bitter) 洗洗杯子,有的人一小口Jenever,再一大口冰啤酒,痛快淋漓,舒坦过瘾。海员们出海带着这种酒,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荷兰人打仗临行前也喝它壮 胆,称之“荷兰人的胆”,你可以想象李玉和“临行喝妈一碗酒,浑身是单雄赳赳”的样子。

Jenever的另一个分支,或者说它的主流,移到 了英国,简称Gin。1688年,在荷兰担任执政亲王的英国王室后裔威廉三世时来运转,大任天降,被英国国会请回国登基为王,取代逃亡的詹姆斯二世,就是 历史上的“光荣革命”。威廉三世和他的属下在荷兰早已经习惯了Jenever,不仅成箱地带着荣归故里,而且怀揣着配方,暗藏玄机。

当时英 法交恶,英国政府恨屋及乌,把气撒在白兰地和葡萄酒身上,法国进口酒的税收大大提高,另一方面扶植Gin,称它为“玉米白兰地”.不仅免税,造酒的人也不 需要执照,只要通过邮局向政府寄一份申请,十天之内就会得到批准,甚至允许用质量比较差的玉米和谷物造金酒,虽然啤酒必须用高质量的原料。这些政策给的够 邪乎了,比邓总设计师胆还大,不管黑猫白猫,赶走法国酒就是好猫。

于是乎,金酒遍地开花风靡英伦,全民造酒全民喝酒,大概就象我们当年人人 抱着红茶菌的杯子。原料便宜,生产简单,无需储存,生产后十分钟就可以入口。有些工厂干脆就拿金酒当工资发给工人。人们就象喝水一样喝金酒,当然那时英国 人不大喝水,因为水污染很厉害。光是伦敦,每年就消费几百万加仑金酒。到1740年,金酒在英国的产量增长比啤酒快六倍,全伦敦有一万五千家酒店,大部分 经营金酒,金酒比咖啡,啤酒都便宜,有一家酒店的招牌上竟赫然写着:“一分钱喝个饱,二分钱喝个倒,穷小子喝,一分钱不要”。工业革命中刚刚壮大起来的工 人队伍,挣的钱足够每天喝个“倒”的,但是喝着喝着,最后都变成“一分钱不要”的穷小子了。

有的酒店靠墙摆一个形状象猫的酒桶,叫它“Old Tom”。馋酒的过路人在猫的嘴里放入一分钱,然后嘴对着猫抓子之间的小孔,从里面就会放出一口酒。直到现在英国有些店还供应这样的“Old Tom”。老汤姆也是英国金酒的一个名牌,是在金酒里加些糖浆使之发甜的酒。

伦 敦很快就发现自己淹没在了金酒带来的社会问题里,失去了控制。酗酒,贫穷,抢劫,卖淫,五分之一的孩子活不到5岁。以至于有一天,竟然出现了这样一件事: 一个妇女扒掉了她怀抱婴儿的衣服,去换金酒喝!金酒一下成了犯罪,丑恶的同义词,当时的讽刺性风俗画家荷加斯 (William Hogarth)1751年画了两幅画 “啤酒大街”和“金酒小路”,深刻地反映了这一问题。在他看来,啤酒,葡萄酒是酿造的,是自然过程,“上帝”造酒,高雅。而人工蒸馏金酒,是非自然过程, 带来罪恶。因此在啤酒街上,歌舞升平,人们相亲相爱,和谐社会,而在金酒街,充斥着混乱,罪恶,死亡。枯瘦如柴的歌手死在了路边,手里还抓着酒瓶子。醉得 不省人事的妇女,身上充满奇怪的血斑,孩子正从她怀里头朝下摔到地上。一个人和狗抢骨头吃。人们争着到当铺卖东西换酒。在酒店前,一个人正在自杀,而熟视 无睹的老板还在忙着给小孩灌酒喝。只有当铺,棺材铺,酒铺大发其财。

金酒声名狼藉,恶贯满盈,英国政府不得不设法把自己从潘多拉魔瓶里放出 的魔鬼收回去了。他们一次又一次采取“金酒行动”,征收50英镑的执照费,加大酒的税收,每加仑收一英镑。荷加斯的画大批印刷,卖一个先令一张,配合政府 做宣传。这曾经引起了市民的骚乱,酒厂也转入地下,改换酒名,变更配方,六年里只有两家申请了执照,而酒的产量增加了50%。――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特 别是随着世界经济的衰退,“金酒潮”终于过去了,市场逐渐规范化了,著名的金酒一条街Giles变成了铁路线。

金酒的坏名声至今还出现在酒场的的一些俗语中。便宜的酒吧叫“Gin Mill”,喝醉了酒叫“Ginned”,在酒鬼的鼻子上用红字写着“金酒开花”。

1832 年,柱式蒸馏釜发明,代替原来的锅式蒸馏釜,使酒的质量大大提高,于是出现了一个新品种――London Dry (伦敦干金酒)。一般以75%玉米,15%大麦芽,10%其他谷物为原料,有时也用甘蔗汁和糖蜜,酿酒后蒸馏,在蒸馏出口处放有香料,包括杜松子,柠檬 皮,甜桔皮,苦杏仁,桂皮,白芷,当归,茴香籽等,酒气通过时,带走香气成分,冷凝后取中间馏分,加水冲稀,就得金酒,约40度。清澈透明,具有光泽,完 全不含糖,杜松子香味突出,伴有其他香料香气,口感清新,爽适滑润。配的香料少则4种,多则15种,一般为5-10,都是各厂家祖传秘方,束之高阁,重金 不卖。

也有的酒厂用上述植物香料榨出的汁加到蒸馏酒里,还有的把香料泡在酒里一段时间。这些方法的酒会便宜些,口味也差。

实 际上伦敦干金酒不是按地区划定的酒,而是一种酒的类型,Beefeater(必发达)是唯一现在仍在伦敦生产的London Dry,以柠檬味为特色,创立于1820年。它的创办人选择了Beefeater作他的酒名,Beefeater是伦敦塔的仪仗队卫士的绰号,据说这些人 很能吃牛肉,其商标就画着一个全副武装的卫兵。他们是伦敦的一道风景线,是伦敦的代表,酒名也译作英国卫兵。这个名字给酒带来了好运,在London Dry中名气最大。

Gordon’s Gin (哥顿金酒)是第一个London Dry, 1769年创立于苏格兰,1925年获皇家特许状,现仍在英国Diageo旗下,但蒸馏厂迁址到新西兰。采用有名的三次蒸馏,口感滑润,酒体芳香,其配方 200余年没有改变,只有12个人掌握。以便宜取胜,出口量为英式金酒之首,每秒就有4瓶。

1898年哥顿公司由于添加利公司合作,推出新 品牌添加利(Tanqueray),为金酒中之新秀,价钱也上去了。London Dry的另一个名牌是孟买蓝宝石 (Bombay Sapphire),有特征的蓝瓶子,配方中整十种植物来自八个国家,其中包括中国的干草。.

以地址命名的金酒是普利茅斯金酒 (Plymouth Gin),在英国西南海岸港口普利茅斯生产。这是当初荷兰金酒登陆英国时的第一站,所以它拥有自己特殊风味的金酒。它只使用有甜味的植物素材,和伦敦金酒 比,杜松子味道不明显,芳香味突出。除了这个城市生产的谁也不能冠以此名。

金酒重振雄威,名声再起,还与19世纪下半期,疟疾在欧洲流行有 关。当时人们要喝一种通宁水(Tonic Water)来预防,它的成分是奎宁,又叫金鸡纳霜,很苦,难以下咽。兑上金酒,可以压住苦味。于是金酒经过一个否定之否定,又回到原来医疗功能,也为它 挣了令人尊敬的声誉,至今金酒加通宁水仍然是一种非常流行的喝法,甚至是一种高雅饮品,中国人译为金汤尼,只是与药无关了。

美国现在是喝金 酒的大户,按人口平均,西班牙人喝得最多,但是按总量,美国第一。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就爱喝金酒。基督教里的贵格会还有在葬礼后喝金酒的习俗。主要是进 口London Dry, 但比英国本土的度数低些 (40度),口味淡些。美国人自己也造金酒,起始于1920-1933全国禁酒时期。人们弄来(有时自己家里蒸)质量低劣口味很差的蒸馏酒,在家里的浴盆 里泡上杜松子,使味道好一点,偷偷地喝。美国人就这麽习惯了金酒,现在也还是这麽作金酒,只不过不在澡盆里,但是“澡盆金酒”(Bathtub Gin)的雅号摘不掉了。这种酒一般在橡木桶里陈化几年以改善质量,色泽金黄。美式金酒也有蒸馏的,这时瓶底都印有一个D字 (Distillation)。

金酒除了净饮,更多的是做鸡尾酒的基酒.无色,味淡是它的优势,配出的酒有上千种之多,称为“鸡尾酒的心脏““鸡尾酒之王”,有名的除了马提尼,还有杜松子螺丝鑽,修道院,百慕大,以及红粉佳人。

金 酒在它的发展历史上经历了大起大落,沧海桑田,太多的陈年往事,太多的历史积淀。“五味”的大佬们近日都在写怀旧文章,我们金老如果也写,肯定连篇累牍, 一发不可收拾。不过它可能顾不上,因为今天它的日子不大太平,难题一堆,甚至前途未卜,烦心事太多。从六七十年代起,伏特加在鸡尾酒中窜红,一块一块地蚕 食着它的地盘,就连拿手绝活马提尼也快成了伏特加的天下。年轻的,新潮的,都不知金酒何味,拜倒在伏特加石榴裙下。雪上加霜的是,伏特加和朗姆酒也都在发 展加香加味产品,你到店里看看,成排成行。过去金酒作为加香烈酒独此一家别无分店,那日子已经结束。呜呼,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金酒是被同行们挤兑的 够呛了。我们看到雪利,波尔多都从盛极一时变成昔日黄花,金酒会不会蹈其覆辙步其后尘?――看我这只乌鸦嘴,shut up!



木头谈酒(17)-龙舌兰酒

在墨西哥中西部广漠的高山地带,阳光充足,气候炎热,有一种叫做龙舌兰 (Agave)的植物,漫山遍野,排排行行,星罗棋布,郁郁葱葱。它的样子像芦荟,属于百合科,茎节短小,叶长多肉,层层向外,摊开成片,边缘有硬而尖的 钩刺。世界第六大烈酒墨西哥的国酒龙舌兰酒就是从它炼成的。那是墨西哥的国宝,灵魂和骄傲,因为它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Agave尽情地 伸展着自己的叶片,张牙舞爪,异常高大,可以有15英尺。它的叶子折断后不会象芦荟那样流出粘性汁液,却有细线状的筋,自古以来,墨西哥人就把它晾干了搓 成绳,编成网,甚至织成布,作成纸。最奇特的是它那椭圆的果实,长在它的茎芯,象松果,象菠萝,一个有六尺高,一般的也有一二百磅重,最大的竟有500 磅,味道微甜,虽然不能吃,却是土著人制糖的原料。

能做糖就能发酵,能发酵就能成酒,最早用龙舌兰酿的酒叫普奎( Pulque),浓度差不多象啤酒,主要用于宗教活动,因为饮后可以产生幻觉,便于与神明沟通. 墨西哥的历史很长,也是文明古国,可惜蔡伦造纸没有传过去,所以这些事的过程都没记载下来,只凭后人瞎猜了。

到了17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到了墨西哥,带来了蒸馏技术,从Pulque蒸出了龙舌兰的白兰地,地球上又多了一种新酒。由于原料充足,小酒厂竞相建立。厂家赚了钱,当地人喝了好酒,政府收了税,龙舌兰身价倍增――从一个乡村野姑,农家小妮,变成了大家闺秀,华贵名媛。

最 早拿到政府正式颁发的造酒执照的是何塞-奎沃 (Jose Cuervo),龙舌兰酒的祖师爷。那时,西班牙国王卡洛斯四世收到别人给他的龙舌兰酒,感觉很好,就物色人生产。1758年他相中了这个西班牙商人,赐 给了他的一片地,让他作龙舌兰第一个专业户。次年,Cuervo收到造酒执照,令箭在手,雷厉风行,马上建立了第一个蒸馏酒厂,种,酿,卖一条龙,属于沾 政策的光,先富起来的那一类。这个酒在1893年芝加哥世界博览会上获奖,1906年首次售出瓶装,而当时其他厂家的龙舌兰酒都是以桶出售的。现在 Cuervo依然是龙舌兰酒的第一名牌,相当于茅台之于中国。索查(Sauza)则是另一款知名度极高的好酒,它是第一个用自己的酒桶敲开美国大门的。

日 转星移,时光流逝,龙这兰酒的生产越来越进步,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规范。现在,136种龙舌兰中,有一种蓝的龙舌兰脱颖而出,成为制酒首选,而在一个小镇 Tequila及其附近特定地区(哈里斯克州,Jalisco)用它生产的酒,又受到政府的特别保护,冠以Tequila(特吉拉)的大名,这是墨西哥的 金招牌,镇山宝,重要性要在Taco Bell快餐,Corona啤酒之上。其中100%用Blue Agave, 可以向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提出申报,检查确认后,会专门把100%Agave写在在商标上,这是一种高档次的酒,它的每一滴液体,都来自正宗的龙舌兰。这种 产品,已经越来越难看到,不到20%。如果没有注明,就意味着Blue Agave占51%以上,剩余部分是别的龙舌兰,或者是在酿造中加了别的糖,比如甘蔗糖。 其他地方生产的舌兰酒,通称梅斯卡尔酒(Mezcal),可以用Blue以外的5种Agave。Mezcal虽与Tequila是亲表兄弟,却没有能力与 之分庭抗礼平起平坐,渐渐已不为人知,Tequila和龙舌兰酒一般可以划等号。

按照墨西哥人的传说,很古的时候有一天,在Tequila 的农人正在地里干活,突然天空乌云翻滚,狂风大作,一个霹雳震天响,劈向大地。随后云开雾散,日出天晴,人们看见一颗硕大的龙舌兰从正中间被劈开,裂开的 球茎里翻滚着汁液,热气腾腾,酒香飘飘。一个胆大的,过去用手沾了一些,放在舌头上舔舔,满口生香,沁人心脾,从此开始了Agave酿酒的历史。特吉拉这 个五万多人的小镇,80%以上的人与酿酒有关,酒香飘万里,声誉满世界。龙舌兰酒是神赐之物,上天的偏爱,有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离镇很远的地方,就看到高 大的广告牌,都做成酒瓶的样子。在镇口有一个描述造酒的巨型雕塑,一位农民在奋力扬斧,劈砍蓝色龙舌兰球茎,清醇的“酒液”从球茎向酒桶中涓涓流淌,日夜 不停。基座上刻着“爱情,友谊,欢乐,酿酒,土地”十个大字,都是他们永远的生活主题。

Tequila选取的龙舌兰一般是长在海拔7500 英尺高的死火山的山坡上,最好是朝东,以贫瘠的红土为好。现在已经不是野生,而是人工栽培,4-6岁时从母株上取下幼枝,移栽到地里,每亩可种1000- 2000株,有时和玉米,大豆混种,不用灌溉,靠天吃饭。在特吉拉整个地区,有5万亩土地种植龙舌兰,计有一亿株,作为几十个酒厂的原料。

长 至8岁,龙舌兰就已成年,可以用来酿酒,但年份越高,含糖越足,酿酒就越好,所以有的厂家象马蹄铁(Heradura)这样的老厂,让它长到12年。芯部 果实快成熟时,先把叶子砍掉,有上百根之多,这样激发果实的熟成效应,然后把收取茎芯,这是一个技术活,世代相传。一个200镑的果实,可以造出五到十升 的酒,八年养育,喝的是水,挤的是酒。由于成熟的时间不一,收割的活一年四季都在进行。每年,两亿升(5千万加伦)的酒从这个地区运出,40%出口国外, 100多个国家,其中美国是大户,占了近90%,欧洲只有7%,中国也有一点。绝大部分(80%以上)是整桶运到国外,在那里分装入瓶,100% Agave占的比例很小。

在龙舌兰的叶子中心,隐藏着一种白虫,味道鲜美,营养甚丰,为中部墨西哥人一直食用,已濒于灭绝。在龙舌兰的根 部,有一种红虫,也可入口。每年首场雨后,这些虫子会从龙舌兰上爬下来,到地上饮水,人们就开始捕捉了,经营此事,收入不菲,因为它可以装到龙舌兰酒的瓶 子里,不仅为酒带来奇异神秘的色彩,而且在一瓶美酒享用之后,又补充了一点蛋白质。此事传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只要知道龙舌兰酒的人,都听说过里面泡虫 子,我本人也真在电视节目里见过。不过特吉拉的厂家坚决否认,我们乃正宗名牌,不干此类雕虫小技自砸牌子之事,你如果看到,肯定是Mezcal那个酒的恶 作剧。空穴来风也好,有意炒作也好,给Tequila酒增添了几分传奇色彩。

再说收下来的“大菠萝“果实,它们切成两半或四半,运往酒厂。 先预煮除去表面的蜡质和连带的根叶,然后进入烘烤,小火慢煨,将植物纤维软化,让糖液渐渐渗出。近年来,这道工序已经进化,用蒸汽高压釜或者压力锅,龙舌 兰心的淀粉部分转化为糖,得到的像烤白薯一样的东西,捣碎成浆,除去渣滓,滤出清液,拿去发酵。渣滓也不浪费,作饲料,肥料,甚至制砖。据说高级的龙舌兰 酒完全用手工,连电都不接通。

发酵大约7到12天,成为酒精5-7%的原酒液,在铜质的蒸馏锅中蒸馏两遍,就得到60%左右的酒。也有的厂家号称蒸馏三次,质量更佳,但专家立刻质疑,这样是否把好的成分也蒸走了,画蛇添足,过犹不及。总之这是公理婆理之争,见仁见智的事。

新 蒸出来的酒,晶莹透明,纯净无色,可以在调节为40%后直接装瓶出售,也可以在不锈钢容器中储存一段时间,这些都是白色或银色龙舌兰,酒体干冽,火辣呛 人。或者橡木桶中陈化三年五年,甚或更长,最常用的是美国波本威士忌淘汰下来的二手货,成为金色龙舌兰,入口柔和,绵软悠长。

墨西哥人喝 Tequila,有其非常独特的风俗。用直筒的古典杯,倒上够一口的酒。用柠檬擦一擦左手虎口的地方,在上面撒点盐。右手端起酒杯,左手握一块切好的柠 檬,准备好了,开始!嘬一下虎口上的盐,迅速把酒倒到嘴里,仰脖一口闷,再嚼一口柠檬。醇香甘洌,满口清爽,从舌尖到喉咙,隐约有一丝甜意,夹杂着柠檬的 酸。肚中微温,却不灼热。这个动作经常是一群人排成行,一声令下,同时做,尤添乐趣。几杯下肚,从里到外,全身通畅,气氛热烈,兴致盎然,只觉自然清香之 美,毫无头晕目眩之虞。

Tequila的名气,还与由它配成的鸡尾酒玛格丽特 (Magarita)有关。不仅可以在酒吧要一份,更可以在任何卖酒的店买到预配好的成品,回去只要加冰就行了。它的配方,是Tequila加利口酒加柠 檬汁,有时有些其他果汁。说似简单,却变化无穷,品牌多得很,颜色五彩缤纷,口味各具特色。这个酒的来历,有许多不同版本,最为人们接受的,是一位墨西哥 的歌星,名叫玛格丽塔,她对所有其他烈酒都过敏,只能喝Tequila, 还必须兑些其他东西。有一次她到了圣地亚哥,调酒师知其大名,就给他配了这款酒。Tequila的热烈,柠檬的温柔,利口酒的香甜,天衣无缝地揉合在一 起,恰如其份地表现了这位高雅美丽的墨西哥女郎。另一个传说是,洛杉矶有一个叫简-雷沙特的调酒师,他热恋的女友玛格丽塔不幸在狩猎时被流弹击中,死在他 的怀抱。为了寄托哀思,调了这款酒,火辣的情思,甜蜜的回忆,酸楚的伤感,集于酒一身。取决于你喝酒时的情绪,可以想着不同的故事。

喝玛格丽塔的时候,也少不了盐。先把它撒在餐巾纸上,用柠檬把鸡尾酒杯的边缘嚓一圈,倒过来往纸上沾一下,再倒酒。我喝过一次,猴咸的,什麽别的味也尝不出了,从此再不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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