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张绿卡

如题,专门瞎掰关于申请美国绿卡的事儿……有时也聊聊“挨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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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月的 VB

(2008-03-21 00:15:40) 下一个


四、五月的 VB
- pjiang -

本来是写了篇东西,关于新的 VB. 后来看到有的观点,在别人的文章里出现了,就不想发,免拾人牙惠。

四月份的中国排期,EB-1 为 C,EB-2 是 01DEC03,EB-3 是 08FEB03。
听说五月份,要从 Worldwide 中抽过来若干名额,专门给中国的 EB,其 VB 将是
EB-1 - C
EB-2 - 01DEC03
EB-3 - 01DEC03

在 4/15 公布了上面的 VB.
论坛又讨论了起来。
PD 为 12/1/2003 的 EB-2 说,我们要分一半名额。
PD 为 11/30/2003 的 EB-3 说,我们排队在先,要先发绿卡。

DOS 的做法,是持上述 EB-3 的观点而已。
四月份的 VB,其出发点也是 FIFO.
如果 LIA 要采取 Legal Action,有好一段路要走。

也许是 VB 新加的 Remark 才引出了现在的波澜。
其实,只要看一看累年的统计,就能看到以前并不是没这样做。
究其根本,是因为印度的人早申请绿卡,或者说是早申请绿卡的印度人多。而 DOS 说早申请就早得绿卡,于是这就回到了排期的本质上来。

本人之观点,难免谬误。实属一空之见。

生命的意义在于生活,但绿卡只是其中的小不丁点儿。
又是长周末,祝大家开心,愉快。




Last Rvsd 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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