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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离婚也需要跑遍中国么?
一剑飘尘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余秀华离婚了。对于这个结果,我一点儿也不奇怪。很久以前,我就说过:婚姻这种生活方式,一定会退出历史舞台。根本的原因在于:婚姻不是适合人类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存在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什么狗屁的爱情,而是源于男女双方的需求。所以,同性恋婚姻,就让他们婚吧,既然他们有这个需要。哪一天,要是有人要和动物、桌椅结婚,也不奇怪。我们只要把婚姻看作是选择一种非独居的生活方式即可。
但是,我很想对余秀华说:请不要为离婚找借口。
坦白说,那篇文章恶心到了我。里面为了给余秀华的离婚寻找合理性,说了许许多多关于男性对方的坏话。我就不重复了,免得午饭都吃不下去。我就是想问:余秀华,你是一个在婚姻里都可以“跑遍大半个中国去睡”男人的女人,难道离个婚还需要借口么?
不就是成名了,瞧不上原来的老公么。这有什么呢,难道不是人之常情?大不了就是一个现代陈世美,但是陈世美又有何辜,如果他完成了婚姻中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的话。何况现在这个时代,谁不知道婚姻并不是卖身契呢。
我不是瞧不起身体有缺陷的人(看看在美国被训练的,连“残疾”这个单词都说不出口),但是你的婚姻全天下都知道,是一种交易。能够娶你这样的女人的男人,在中国这个市场上,一定属于弱势群体一员。你当初嫁给他,一定也是因为买不起跑遍大半个中国的飞机票。所以,在那个时候互相结合,不是什么过错。婚姻本来就是交易,不要跟我说爱情。你应该比我还清楚,婚姻的实质。
既然是交易,就有时效性。天下不存在永恒的买卖——那不是买卖是垄断。所以,当你地位改变了,离婚也是必然。我倒是奇怪,你怎么拖了这么久,应该是刚刚成名的时候,还没有获得足够的经济独立吧。
所以,离婚对于现在的你来说,真是再正常不过了。不正常的是,你跟记者讲述那么多的借口,透露那么多的彼此之间的隐私。这真特么地让我算是大开眼界了:就不能为自己留一点点儿遮羞布么?您知道什么叫优雅,什么叫品味么?
我前面说过了,你在低位改变之后离婚,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为婚姻中交易双方的条件不对等了。但是,你现在这样透露对方干了那么多的烂事,我倒是不由得会想:对方都差到那个地步了,你当初还不离婚,说明作为交易另一方的你,又是多么地低劣啊?你也不怕未来的哪个傻冒想“跑遍大半个中国来睡你”的时候,看到你的这些狗屁倒灶的事迹,突然阳痿么?
我一直批评中国文化是一种非理性的文化,是一种不分是非的文化。道德诉求在中国文化中占有的地位太高,让中国人活得太累。余秀华这样一个可以“跑遍大半个中国来睡”男人的女诗人,为了一个完全关系到自己幸福的婚姻,都需要通过这种贬低对方的方式,抢占道德高地,也算是对于这种文化的一个证明。
呜呼,余秀华,如果说原来因为你的诗而产生过一些对于你的人性的美好遐想的话,看了关于你离婚的这篇报道,我不由得想:其实你是没有勇气跑遍中国去睡男人的。你只是在等着男人买单来睡你罢了。
2016 03 14
你对余的失望来源于对她的误读,她的一些诗句如泥土里开出的野花,可是她的根还在泥土里。
她想离婚已经想了十六年了, 为什么不能离?!
Fenghua
那个,不是说她脑子有病吗,所以,做什么说什么都很正常,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