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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告诉我最近在美国打官司故事。一个律师买了一盒24只的高级雪茄,同时向保险公司保了火险。手续办完之后,每天饭后慢条斯理的来上一根。抽完这一盒,就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在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保险公司当然不愿理赔。理由是此人使用正常方式抽完雪茄。结果律师只有告上法庭。法官在判决时表示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告诉非常荒谬。但是律师手上的确有保单而且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而且保单中没有明确指出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必须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冗长昂贵的上诉过程,决定赔偿律师一万五千美元的雪茄火险。
律师得意洋洋的将赔偿的支票兑现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从他自己先前的申诉与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狱服刑24个月,同时罚款两万四千美元。
以上为真实的故事,并且获选为美国“近期犯罪律师竞赛奖“的第一名。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好例子。
好像是真实的。发生在Charlotte, NC。不管如何,看看消遣而已。
律师就是玩弄文字的高手.